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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下网络平台的法律地位——以网约车为研究对象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共享经济下网络平台的法律地位——以网约车为研究对象
On the Legal Status of Network Platform under Shared Economy——Taking the Online Car- hailing as the Research Object 侯登华; 1:北京科技大学法律系 摘要(Abstract):

网络平台是共享经济的基础,网约车是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搭建的一个相对封闭的个人对个人的客运市场,是一种新型的交通业态,网约车促成具有短暂且分散的供需意愿,是共享经济的体现,应归于一种准公共交通形态。网约车服务以私家车零工经济模式为主,满足了临时性的分散雇佣与就业问题,具有运营与非运营模糊以及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野蛮生长"下的"四方协议"模式实现了网约车人车合一的经营,但却造成法律形式和经济实质之间的错配,造成网约车平台与乘客之间法律关系的虚化,认定网约车旅客运输合同的承运人角色,有利于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保障网约车健康发展。

关键词(KeyWords): 共享经济;;网约车;;乘客;;法律地位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社会转型背景下公共治理体制与机制创新深化研究”项目(项目号:FRF-BR-15-017B)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 侯登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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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1]彭岳:“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问题”,载《行政法学研究》2016年第1期。[2]顾大松:“专车立法刍议”,载《行政法学研究》2016年第2期。[3]荣朝和、王学成:“厘清网约车性质,推进出租车监管改革”,载《中国交通观察》2006年第1期。(1)http://china.chemnet.com,最后访问日期:2016-07-29。(2)本文所述的网约车不包括搭便车、顺路车、拼车等倡导同路乘客搭乘一辆车出行的顺风车。2016年7月28日,交通部等七部委正式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网约车正式纳入出租汽车的一种形式,并对其进行规制。(1)“滴滴专车北京公测,主打移动出行信息平台”,载http://finance.ce.cn/rolling/201408/19/t20140819_3385282.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6-05-19。(2)Private Hire Vehicles(London)Act 1998,Chapter 34 Arrangement of Sections.(3)Minneapolis Transportation Network Companies(TNC)Ordinance,Chapter 343.Transportaion Network Companies City of Minneapolis Licenses and Consumer Services,Updated July 2014.(4)The Sharing Economy Accessibility Based Business Models for Peer-to-Peer Markets Business Innovation Observatory Contract No 190/PP/ENT/CIP/12/C/N03C01.(1)大多数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汽车租赁业务实施备案管理制度,即要求租赁汽车到监管部门备案后即可投入运营。如《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243号)第9条规定,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2)我国出租汽车实施许可管理,有很高的行业准入要求。例如《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1997年10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第八、九、十条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出租车辆、出租汽车驾驶员均由取得许可方可从事运营。(3)途观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网约车主要有滴滴打车、优步(Uber)专车、一号专车、神州专车、易到用车。(4)关于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两种情况,劳动关系和合作关系,此处不展开论述。(5)事实上,各个网络平台在其官网中均宣称,网络平台仅仅是需求信息的提供者或者运输合同的促成者,即信息服务商或者居间人角色,而非租车或者驾驶服务。见滴滴专车、优步专车、神州专车官网。(1)见暂行办法第12条。(2)见滴滴《专车使用条款》第1条“我们的服务”。(3)见优步专车《服务协议》第1条。(1)虽然网络平台宣称,对于网约车运营服务质量不负责,例如滴滴专车使用条款第7条责任规定,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请求的租车服务及/或驾驶服务的质量完全是租车服务供应商及/或驾驶服务供应商的责任,对租车/驾驶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者供应商相关责任,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承担责任。但事实上,在许多案件中,不管愿意与否,滴滴公司都承担了运输服务合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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