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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刑法法益追问与立法选择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中国经济刑法法益追问与立法选择
Legal Interests and Legislation Choices of Economic Criminal Law of China 魏昌东; 1: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要(Abstract):

"秩序法益观"导向下的中国经济刑法立法正处于深度的立法危机之中。扩大经济自由,作为中国经济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要求建构与维护经济自由目标相适应的法律体系。欧陆国家以"利益法益观"为导向的经济刑法理论与体系变革,力求合理化解"超个人法益观"过于抽象的难题,促进了经济刑法功能与定位的现代革新。中国经济刑法立法体系改造,应当确立"资本配置利益"的法益基本内涵,以在实现经济刑法立法观念转型的同时,完成经济刑法立法体系的更新与调整。

关键词(KeyWords): 经济刑法;;法益观念;;超个人法益;;资本配置关系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上海社会科学院人才引进项目资助;;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济刑法的立法边界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2BFX05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 魏昌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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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1]魏昌东:“经济风险控制与中国经济刑法立法原则转型”,载《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11年第5期。[2]沈雯辉:“略论经济犯罪与经济立法”,载《内蒙古社会科学》1981年第3期。[3]《经济犯罪问题讲话》编写组编:《经济犯罪问题讲话》,新华出版社1982年版。[4]谢宝贵、张穹主编:《经济犯罪的定罪量刑》,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5]夏吉光:“析商品经济体制下的经济犯罪”,载《法学》1987年第2期。[6]赵长青主编:《经济刑法学》,重庆出版社1991年版。[7]宫晓冰:“经济犯罪概念探析”,载《中国法学》1991年第2期。[8]张明楷主编:《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9]魏东主编:《现代刑法的犯罪化根基》,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10][德]克劳斯·罗克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11]魏昌东:“新刑法工具主义批判与矫正”,载《法学》2016年第2期。[12]武力:“新中国中央政府区域经济政策演变的历史分析”,载《甘肃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13]杨帆:“中国经济政策与朱镕基经济思想”,载《改革与理论》1998年第12期。[14][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15][日]神山敏雄、齐藤丰治等:《新经济刑法入门》,成文堂2008年版。[16][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17]茅于轼:“经济学的主要功能是保卫经济自由”,载《改革》1999年第1期。[18]何荣功:“经济自由与经济刑法正当性的体系性思考”,载《法学评论》2014年第6期。[19]王世洲:《德国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20][德]克劳斯·梯德曼:“德国经济刑法导论”,周遵友译,赵秉志主编:《刑法论丛》2013年第2卷。[21]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修订版),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22]齐虹丽:“日本经济法理论的形成与发展”,载《法学杂志》2005年第5期。[23][日]中山一敬:“日本经济刑法的发展与课题”,郑善印译,载《东海法学研究》1996年第10期。[24][德]梯德曼:“西德经济刑法——第一和第二防制经济犯罪法”,许玉秀译,《刑事法杂志》1988年第2期(总第32卷)。[25][日]神山敏雄:“西独第二次经济犯罪对策の制定”,《法律时报》1986年第58卷11号。[26][日]林幹人:《现代经济犯罪——法的规则研究》,弘文堂1989年版。[27][日]芝原邦尔:“经济刑法与市民经济生活的保护”,载《法律时报》1986年第4期。[28][德]汉斯·阿亨巴赫:“德国经济刑法的发展”,周遵友译,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3年第2期。[29]林山田:《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系暨法学丛书编辑委员会1984年版。[30][德]李斯特著、施密特(修订):《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31][德]卢曼:《社会的法律》,郑伊倩译,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32]杜健荣:“自创生系统中的法律与社会”,载《中山大学法律评论》2011年第2期。[33]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中国加速转型期的若干发展问题研究”,载《经济研究参考》2004年第16期。(1)相关论述,参见:孙国祥、魏昌东著:《经济刑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36页;马克昌主编:《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93页;赵秉志主编:《当代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81页;黄京平主编:《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4页;屈学武主编:《刑法各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81页。(2)高铭暄主编:《新型经济犯罪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10页。值得说明的是,由于高铭暄教授在本书中所研究的对象是1997年刑法典分则第3章所规定的所有犯罪,因而,其对新型经济犯罪客体的分析,实际上是对所有经济刑法法益的分析。(3)在中国经济刑法学理研究中,由于对经济刑法法益内涵揭示不充分,存在最广义的经济犯罪概念说(经济犯罪涉及分则第3章、第5章及其他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犯罪,参见梁华仁、裴广川主编:《新刑法通论》,红旗出版社1997年版,第196页。)、中经济犯罪概念说(经济犯罪涉及分则第3章及其他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关系的犯罪,参见陈正云主编:《经济犯罪的刑法理论与司法适用》,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狭义经济犯罪概念说(经济犯罪仅涉及分则第3章,参见马克昌主编:《经济犯罪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页。)的观点分歧。(1)参见http://wenshu.court.gov.cn/,最后访问日期:2016-08-30。(2)Peter Noll,Symbolische Gesetzgebung(1981)100 Zeitschrift für Schweizerisches Recht(new edn)353,355-356.(3)Burkhald Krems,Grundfragen der Gesetzgebungslehre,1979,S.34.(1)王正嘉:“卡片犯罪立法中的经济刑法原理与社会机能”,台湾大学法律学院2009年博士论文,第141页。(2)同上注。(3)AE eines Strafgesetzbuches Besonderer Teil,Straftaten gegen die Wirtschaft,1977,S.19.(4)1932年德国刑法学者克特·林德曼(Curt.Lindemann)教授最早提出了“经济犯罪是对经济生活的超个人的(社会的)法益的侵害”的观点,主张应把国家整体经济当作刑法保护的法益,进而认为,经济犯罪是一种针对国家整体经济极其重要部门与制度而违犯的可罚性行为。参见林山田著:《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台湾三民书局1981年版,第12页。(1)Hassemer,Winfried:Theorie and Soziologie des Verbrechens,Athenum verlag GmB H,Frankfurt am Main1973,S225.(1)王正嘉:《卡片犯罪中的经济刑法原理及社会机能》,台湾大学法学院2009年博士论文,第156页。(2)同上注,第155页。(3)Tiedemann,Klaus:Tatbestandsfunktionen im Nebenstrafrecht,J.C.B.Mohr,(paul siebeck)Tübingen,1969 S.220.(4)钟宏彬:“法益理论的宪法基础”,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研究所2009年硕士论文,第1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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