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先哲已逝,典范永存——缅怀徐道邻先生兼评《中国法制史论集》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先哲已逝,典范永存——缅怀徐道邻先生兼评《中国法制史论集》
陈新宇; 1:清华大学 北京100084 摘要(Abstract):
关键词(KeyWords):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陈新宇;

Email: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徐道邻,编述.徐树铮先生文集年谱合刊[Z].徐樱,增补.台北:商务印书馆,1989.[2]徐道邻.二十年后的申冤[A].徐道邻,编述.徐树铮先生文集年谱合刊[C].台北:商务印书馆.[3][日]宫崎市定.宋元的经济状况[A].陈新宇.宫崎市定论文选集(上卷)[C].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翻译组,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4]王健.中国法律教育研究文献述要[A].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①当然,从其他专业来看,这一转向或许要更早。比如瞿同祖先生在1962年就出版了《清代地方政府》,对地方审判已有所涉及(徐先生则是于1972年完成此文)。②徐先生的女公子谈到:“在我心目中,我父我祖结合了我国宋代文武两大伟人苏东坡与岳武穆的精神,一心一意为国效命,结果却遭到杀害和流放的命运。他们从来没为自身的利益着想,更不用说为他们的家人打算了。”徐小虎:《徐树铮先生文集年谱合刊》序三,第12页。③《鞫谳分司考》,第124-125页。①《唐律中的中国法律思想和制度》。②《中国法律制度》,第4-5页。③其实徐氏本人,并非没有注意到“应然”与“实然”之区分,其分析唐代法制,于结论指出:“实际上执行的情况,是否和制度的理想,能相去不远,这就要看整个的政治情形为断”。《中国法律制度》,第18页。其分析明太祖,亦注意搜集正史刑法志以外的材料,加以比较论证。详见《明太祖与中国专制政治》,第351-357页。其关于法律制度之专题研究,更注意其实践之情况(详见下文分析)。④在《宋代的县级司法》中,徐氏亦肯定就司法制度而言,宋乃中国法制史上的黄金时期。①关于此书的评介,详见余钊飞:《为往圣继绝学——评徐道邻〈唐律通论〉》。③《唐律中的中国法律思想和制度》,第56-57页。不过遗憾的是,《开元律考》这篇重要的考据性文章并没有收入《论集》之中④徐氏在肯定日本学者是唐律功臣之余,仍要强调“可是中国到底是唐律的家乡,抗战那一年,商务印书馆印行四部丛刊续编,居然找到了一部真真确确的宋版的唐律疏议。”《唐律中的中国法律思想和制度》,第57页。①程沧波:《徐道邻先生行述》,载《中国法制史论集》,台北志文出版社1975年版,第432页。②陈新民:《惊鸿一瞥的宪法学彗星——谈徐道邻的宪法学理论》,第178-216页。蒋复璁先生回忆当年的留学生涯,亦讲到:“余于十九年赴德留学,识道邻于柏林,以九一八后留德同学会组织抗日委员会,余与姚从吾、道邻皆参加工作,宣传日本阴谋,引起德人注意,将日相田中奏折翻译德文,即由道邻任之,因道邻德文之佳为当时同学之冠也。”蒋复璁:《重刊徐树铮先生文集年谱合刊序》,收入徐道邻编述、徐樱增补:《徐树铮先生文集年谱合刊》,第1页。③程沧波:《徐道邻先生行述》,载《中国法制史论集》,台北志文出版社1975年版,第432页。④参见端木恺序,收入《中国法制史论集》,第3-4页。徐氏本人谈到:“七七事起,抗战八年,我已在中央服务。这时我很担心这件官司,因为我们在前方的部队,很多是冯的旧部。我不敢以告冯而引起了若干将领对中央的误会。”而其起诉之前,所以辞去公职,也是为了避免引起误会。《二十年后的申冤》,第379-380页。其之行事,亦颇为低调,旧交蒋复璁先生住所与之相近,却也是见报才知此事。相询之下,徐氏回答:“我衔哀忍俟者二十年矣,父仇不报,非夫也。如与人商,则事不能办矣。我学法律,故依法办理。如再不告,则追诉之年限已满,无法告诉矣,成败在所不计也。”蒋复璁:《重刊徐树铮先生文集年谱合刊序》,第1页。⑤参见程沧波:《徐道邻先生行述》、徐叶妙4:《痛定思痛忆道邻》、张吴燕英女士编:《徐道邻先生著述目录》(皆收入《中国法制史论集》);徐小虎:《徐树铮先生文集年谱合刊》序三。①例外如其中R.Randle Edwards的Ch'ing Legal Jurisdiction over Foreigners中译本收入高道蕴、高鸿钧、贺卫方编:《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苏亦工先生对其中Fu-mei Chang Chen的The Influence of Shen Chih-ch'i's Chi-Chu Commentary Upon Ch'ing Judicial Decision有所介绍,氏著:《明清的律典与条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1-62页。但汉语世界关于该书的整体介绍仍付之阙如。②陈新民:《惊鸿一瞥的宪法学彗星——谈徐道邻的宪法学理论》,收入氏著:《公法学札记》,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陈郁如:《宋代法制史的研究先驱——徐道邻先生》,收入《十月法史节——民国法制历史与人物论文集》,台北,2004;余钊飞:《为往圣继绝学——评徐道邻〈唐律通论〉》,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所编:《中西法律传统》第5卷,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日]松本德仁(Matsudaira Norihito):《徐道邻对于Carl Schmitt的批判性接纳》,第六届东亚法哲学研讨会论文,台北,2006。

相关话题/北京 中国法制史 中国政法大学 法律 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