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科培养具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基础、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完整系统的刑法学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能适应法学研究、法学教学、司法实践、律师实务及其他法律工作的高水平要求;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并能够借助外语进行学术交流和开展比较研究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法学专门人才。
1、经济刑法学
经济刑法学作为刑法学的一个新兴分支学科,是法治经济时代刑法学的新的研究领域和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经济刑法规定的经济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并对经济刑事立法和经济刑事司法的一般规律进行理论概括的科学;同时也是刑法学与经济学相联接的一门复合型学科,在经济犯罪日益普遍的当今社会,经济刑法学的发展无疑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和刑法学理论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及对司法实践的积极导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比较刑法学
本学科是一门针对国内外刑法基础理论、刑法思想、刑法体系和我国未来的刑法学研究方向及其建构的科学体系。深入探讨和研究这些内容,有助于我们在全面认识和掌握外国刑法学理论体系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刑法学理论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对于我国刑事立法、司法和执法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3、中国刑法学
新中国刑法学经过多年的研究发展,已初步建立起有自己特色的刑法制度和刑法学理论体系。现今,为了立足本土,充分认识和了解中国国情,尊重中国法文化传统与现实政治法律制度,中国刑法学的研究就显得至关重要。通过深入探讨和研究这些内容,有助于我们在更为全面、具体地学习和借鉴他国先进刑法制度和刑法学理论的基础之上,建构符合刑事法治理念的刑法学理论体系和刑事法律制度。
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若研究生学位课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且单科最低达80分以上,指导教师确认有能力提前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
硕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论文工作、社会实践、工程实践等)相结合的方式,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并重。
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研究生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五、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其中,学位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两类,均为必修课;非学位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补修课三类。
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得少于33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2学分。
补修课程一般为2-3门,由指导教师根据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和专业基础等因素在个人培养计划中确定。由各院协调随本科专业同堂上课、同堂考试,也可采取学生自学,本科任课教师或导师考核等方式补修。如学生已经具备相关知识或修过相同或相近课程,可申请免修,但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导师同意,报研究生部备案。
在学期间应在本专业或本学科范围内至少做文献阅读报告2次。(必读及选读书目附后)
(1)科研论文(2学分)
应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分别提交一篇3000字以上的学年论文或高水平的调研报告,经导师评阅后计2学分。
(2)社会实践
包括教学实践、社会实践与科学考察两部分。可与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和肋管的工作
结合起来。实践活动结束后,由学位点及指导教师共同进行考核,写出评语并确定是否通过。实践环节不计学分,但为硕士研究生培养必须环节,考核不通过者不能申请论文答辩。
刑法学
课 程 学 习 及 学 分 | 1.本专业学制为 3 年。 2.本专业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得少于 33 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得少于 22 学分。 3.课程学习与撰写毕业论文时间比例为1:1。 | |||||||||
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学时 | 讲授形式 | 考核 方试 | 要求 | ||||
学位课程 不得少于 22 学分 | 公共学 位课程 (9学分) |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3学分) | 科学社会主义 理论与实践 | 1 | 40 | 讲授 | 考试 | 平均 75分 以上 |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文科) | 2 | 70 | 讲授 | |||||||
外语 (6学分) | 基础 外语 | 英语(一) | 2 | 160 | 讲授 | |||||
英语(二) | 3 | |||||||||
专业外语 | 1 | 40 | 讲授 | |||||||
专业学 位课程 (13学分) | 基础课 (2门) | 刑法思想史 | 3 | 60 | 讲授 | |||||
刑事诉讼法专题 | 3 | 60 | 讲授 | |||||||
专业课 (2门) | 刑法总论 | 4 | 80 | 讲授 | ||||||
刑法分论 | 3 | 60 | 讲授 | |||||||
非学位课程
不得少于 11 学分
| 必修环节 | 文献阅读 | 1 | 考查 | 通过 (开题报告通过即可) | |||||
学术讲座 | 2 | 10次 (导师考核) | ||||||||
必选课 | 经济刑法 (方向一) | 2 | 40 | 讲授 | 考试 | 60分 以上 | ||||
比较刑法 (方向二) | 3 | 60 | 讲授 | |||||||
刑事政策研究 (方向一、二、三) | 2 | 40 | 讲授 | |||||||
案例评析研究 (方向一、二、三) | 2 | 40 | 讲授 | |||||||
选修课 | 任选课 | 刑法前沿问题研究 | 2 | 40 | 讲授 | |||||
金融证券犯罪研究 | 2 | 40 | 讲授 | |||||||
知识产权犯罪研究 | 2 | 40 | 讲授 | |||||||
国际刑法 | 2 | 40 | 讲授 | |||||||
外国刑法 | 2 | 40 | 讲授 | |||||||
俄罗斯刑法学 | 2 | 40 | 讲授 | |||||||
港澳台刑事法律研究 | 2 | 40 | 讲授 | |||||||
刑事辩护专题 | 2 | 40 | 讲授 | |||||||
中国刑法史 | 2 | 40 | 讲授 | |||||||
犯罪学 | 2 | 40 | 讲授 | |||||||
司法鉴定理论与实践 | 2 | 40 | 讲授 | |||||||
社会调查方法研究 | 2 | 40 | 讲授 | |||||||
第二外国语 | 2 | 40 | 讲授 | |||||||
补修课 |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学生须补修2—3门,只记成绩,不记学分 | 行政法学 | 2 | 60 | 讲授 | 考试 | 中期考核表中导师签字确认 (60分以上) | |||
经济法学 | 2 | 60 | 讲授 | |||||||
国际法学 | 2 | 60 | 讲授 | |||||||
民法学(总论) | 2 | 60 | 讲授 | |||||||
实践环节 | 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 (不记学分) | 0 | 40 | 考查 | 通过 (导师考核) | |||||
课程免修 | 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院、校两级批准后可免修,但须参加考试。 |
| 考试 | 60分 以上 | ||||||
制定个人 培养计划 | 第一学期结束前, | 确定导师后,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三份,学院、研究生本人、研究生部各持一份(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学生须注明补修课程)。 | ||||||||
中期 考核 | 课程学习结束后, 举行开题报告前 | 考核筛选内容:思想道德素质、课程学习成绩、科研实践能力。均合格者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未通过者,应终止学习,按退学处理。考核结束,各学院将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交到研究生部,每位学生的中期考核表由学院永久保留。 | ||||||||
开题 报告 | 中期考核筛选后 | 经导师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首次未通过者,应一个月后再次开题,仍不能通过者应终止学习,做退学处理。评审结束,学院将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交到研究生部,每位学生的开题报告由学院永久保留。 |
备注:《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规定:各专业课程学习
专业方向一:经济刑法
专业方向二:比较刑法
专业方向三:中国刑法
研究生通过自学或其它学习途径已掌握了本门课程的基本内容并达到其基本要求,经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院、校两级批准后可免修,但需参加该门课程结束时的考试或在课程开始前单独组织的免修考试。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除学术报告、教学实践、社会实践、文献阅读等进行考查外,其他课程一律进行考试。
(一)学位课程的考核原则上采用笔试的方式;
(二)文献阅读结合开题报告进行考核,开题报告通过即自动获得学分;
(三)参加学术讲座情况由学生在《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记录表》上登记,导师签字确认,研究生部抽查,累计10次即自动获得学分;
(四)补修课程的考核可与本科生同堂同卷,也可由指导教师负责进行,在中期考核表中签字确认。
(五)考试科目按百分制或等级制评定成绩,考查科目按通过、不通过两级记分制评定成绩。
(六)考试课程成绩要求60分以上(含60分)可获得学分,考查课程通过者可获得学分。学位课程各科成绩平均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可申请学位。
八、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应用一年半至二年的时间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工作,应在第三学期开始进行,第四学期初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应包括文献阅读,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科研调查、研究方法、实验手段、理论分析、文字总结等工作的进度计划。(学位论文要求详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细则》)。
九、培养计划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在第一学期结束前一个月,研究生指导小组应以师生双向互选的方式为研究生确定指导教师,经学院审定同意报研究生部。
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要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于第一学期结束前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既要服从专业培养方案的总原则,又要根据每位研究生不同情况,因材施教。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三份,分别由学院、研究生本人和研究生部各持一份。
十、主要参考书目及主要专业学术期刊名称
(必读或选读书目由导师在指导过程中确定;反映学科前沿动态和最新的参考文献,由导师在指导过程中进行补充。)
(一)主要参考书目
1、蔡枢衡:《中国刑法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2、高明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与诞生》,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
3、高明暄主编:《新中国刑法学研究综述》,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4、王作富:《中国刑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5、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6、马克昌主编:《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7、马克昌主编:《中国刑事政策学》,武汉大学出版社。
8、陈兴良:《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修订版、1992年版。
9、陈兴良:《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10、陈兴良:《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1、陈兴良:《共同犯罪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12、张明楷:《刑法的基本立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13、张明楷:《法益初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修订版、2000年版。
14、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5、张明楷:《未遂犯论》,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16、张明楷:《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7、张明楷:《刑法的基础观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8、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
19、赵秉志主编:《刑法修改研究综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20、赵秉志:《犯罪主体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年版。
21、赵秉志主编:《刑法争议问题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
22、曲新久:《刑法的精神与范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修订版、2000年版。
23、曲新久:《刑事政策的权力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4、周光权:《刑法学的向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5、周光权:《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清华大学出版社;
26、周光权:《刑法诸问题的新表述》,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27、刘仁文:《刑事政策初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8、何秉松主编:《刑事政策学》,群众出版社2002年版。
29、何秉松:《犯罪构成系统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
30、何秉松:《法人犯罪与刑事责任》,中国法制出版社1991年版。
31、何秉松:《犯罪构成系统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
32、何秉松:《法人犯罪与刑事责任》,中国法制出版社1991年版。
33、陈光中、丹尼尔·普瑞方廷主编:《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与中国刑事法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34、宁汉林:《杀人罪》,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35、宁汉林、魏克家、吴雪松:《定罪与处理罪刑关系常规》,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版。
36、宁汉林、魏克家:《中国刑法简史》,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年版。
37、储槐植:《刑事一体化与关系刑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8、储槐植 :《美国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三版、1996年第二版。
39、贾宇:《国际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0、林山田:《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台湾三民书局1981年版。
41、陈兴良主编:《经济刑法学》(总论),中国社科出版社1990年版。
42、杨敦先、谢宝贵主编:《经济犯罪学》,中国检察出版社1991年版。
43、周密主编:《美国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44、敬大力主编:《刑法修改要论》,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45、肖扬主编:《中国刑事政策和策略问题》,法律出版社1996 年版。
46、薛瑞麟、侯国云主编:《刑法的修改与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47、薛瑞麟:《俄罗斯刑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8、杨兴培:《犯罪构成原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
49、刘明祥:《刑法中错误论》,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版。
50、田宏杰:《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
51、吴振兴:《罪数形态论》,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版。
52、冯军:《刑事责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5月版。
53、邱兴隆、许章润:《刑罚学》,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
54、谢望原:《刑罚价值论》,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年版。
55、梁根林:《刑罚结构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6、林山田:《刑罚学》,台湾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
57、胡云腾:《存与废:死刑基本理论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版。
58、李云龙、沈德咏:《死刑专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59、吴平:《资格刑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60、孙力:《罚金刑研究》,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61、王平:《中国监狱改革及其现代化》,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
62、韩玉胜:《监狱学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63、许章润:《监狱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64、周道鸾、张军主编:《刑法罪名精释》,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第2版。
65、刘明祥:《财产犯罪比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2000版。
66、何秉松:《恐怖主义·邪教·黑社会》,群众出版社2001年版。
67、于志刚:《虚拟空间中的刑法理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
68、黎宏:《日本刑法精义》,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
69、黎 宏:《不作为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
70、黎 宏:《法人刑事责任论》,清华大学出版社;
71、谢望远:《欧陆刑罚制度与刑罚价值原理》,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
72、李海东:《刑法原理入门(犯罪论基础)》,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73、陈忠林:《意大利刑法纲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74、李贵方:《自由刑比较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75、黄风:《贝卡里亚及其刑法思想》,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76、白建军:《关系犯罪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77、张旭:《犯罪学要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78、刘强:《美国犯罪学研究概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79、张小虎:《转型时期中国社会犯罪原因探析》,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80、皮艺军:《犯罪学研究论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81、张远煌:《犯罪学原理》,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82、徐久生:《德语国家的犯罪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83、吴宗宪:《西方犯罪学》,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84、吴宗宪:《西方犯罪学史》,警官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85、阴家宝:《新中国犯罪学研究综述》,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
86、王牧:《犯罪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87、吴宗宪:《国外罪犯心理矫治》,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
88、罗大华等:司法心理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出版。
89、朱永新、艾永明著:中国犯罪心理思想史论,北京:对外贸易出版社,1993年。
90、[德]李斯特著,徐久生译:《德国刑法教科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91、[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著,徐久生译:《德国刑法教科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92、[德]汉斯·约阿希姆·施奈德著,许章润等译:《国际范围内的被害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2年版。
93、[德]汉斯·约阿希姆·施奈德著,吴鑫涛、马君玉译:《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0年版。
94、[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著,罗结珍译:《法国刑法总论精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95、[法]米海依尔·戴尔玛斯-马蒂著,卢建平译:《刑事政策的主要体系》,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96、[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1990年版。
97、[意] 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大百科出版社2000年版。
98、[意]杜里奥·帕多瓦尼著,陈忠林译:《意大利刑法学原理》,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99、[意]加罗法洛著,耿伟、王新译:《犯罪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100、[意]贝卡里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出版社1993年版。
101、[日]大塚仁著,冯军译:《刑法概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02、[日]大塚仁著,冯军译:《犯罪论的基本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103、[日]小野清一郎著:《犯罪构成要件理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104、[日]西原春夫著,顾肖荣等译:《刑法的根基与哲学》,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
105、[日]森下 忠著,阮齐林译:《国际刑法入门》,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06、[日]大谷 实著,黎宏译:《刑事政策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07、[日]菊田幸一著,海沫等译:《犯罪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
108、[英]罗吉尔·胡德著,刘仁文等译:《死刑的全球考察》,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09、[英]J·C·史密斯、B·霍根著,马清升等译:《英国刑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10、[英]Ronald Blackburn 著,吴宗宪,刘邦惠等译:犯罪行为心理学,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0年出版。
111、[英]鲁珀特·克罗斯、菲特普·A·琼斯著,赵秉志等译:《英国刑法导论》,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112、[美]谢利著,何秉松译:《犯罪与现代化》,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113、[美]《美国量刑指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114、[美]Lawrence S. Wringhtsman著,吴宗宪,林遐等译:司法心理学,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年出版。
115、《尚书.吕刑》;
116、《周礼.秋官》;
117、《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
118、《唐律疏议》,法律出版社;
119、《宋刑统》,法律出版社;
120、《大元通制条格》,法律出版社;
121、《大明律》,法律出版社;
122、《大清律例》,法律出版社;
123、《历代刑法志》,群众出版社。
124、沈家本:《历代刑法考》,中华书局;
125、薛允升:《唐明律合编》,法律出版社;
126、雷梦麟:《读律琐言》,法律出版社;
127、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
(二)主要专业期刊目录
1、《中国法学》主管单位:国家司法部;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
2、《法学研究》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3、《法学》;主办单位:华东政法学院
4、《法学评论》;主办单位:武汉大学
5、《中外法学》;主办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6、《现代法学》;主办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7、《法商研究》;主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8、《法律科学》;主办单位:西北政法学院
9、《法学家》;主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10、《政法论坛》;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11、《法制与社会发展》;主办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12、《政治与法律》;主办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13、《比较法研究》;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
14、《法学杂志》;主办单位: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
15、《当代法学》;主办单位:吉林省法学会
16、《人民司法》;主办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17、《人民检察》;主办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18、《法律适用》;主办单位:国家法官学院
十一、专业、学科组成员
组 长:曾月英
导师队伍:曾月英、胡鹰、龙光伟、蒋慧玲、吴学斌、罗旭红、周娅
秘 书:廖爱春
学科组负责人签名:
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