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学
为了反映国家、社会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根据《深圳大学学位条例实施办法》、《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的相应规定,特制定本专业培养方案。
一、
本专业与经济社会和人文社科的发展相适应,旨在培养中国古代文学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一)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积极的献身精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坚实地掌握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知识,治学严谨、学以致用,具有学术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科研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外文翻译、听说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应用,同时,具有从事教学工作、文化宣传、组织管理和社会活动等多方面的能力,综合素质优良。
中国古代文学隶属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本学科现有教学、科研人员12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4人,讲师1人。根据学科覆盖面较宽的特点,以及本学科的发展趋势和导师专长等情况,本专业设有三个研究方向:
(一)先秦汉魏六朝文学
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先秦诗歌、上古神话、文学批评。
(二)唐宋文学
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唐诗、宋词和唐宋散文。
(三)元明清文学
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明清小说、戏曲和诗文。
以上三个研究方向把握学科发展前沿,体现我校文学院的古代文学学科优势和培养特点,其研究方向保持相对稳定性,非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不得随意变动或增减。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研究生根据自身情况的需要,可提出申请延至三年,但最长不超过4年。
(一)本专业培养,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并重。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以导师负责为主;课堂教学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基础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以基础理论学习为主。
(二)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实践能力。教学实践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进行,3-5周时间,包括研究生随导师听课、为导师助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以熟悉大学本科阶段的教学程序和教学环节。
教学实践可与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和助管的工作结合起来。教学实践结束后,由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写出评语并确定是否通过。教学实践不计学分,但为硕士研究生培养必须环节,考核不通过者不能申请论文答辩。
(三)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研究能力
1. 要求研究生参加必要的学术讲座、学术会议、课题调研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2. 研究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1-2项由导师承担或本学科其他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的工作,如查阅整理资料、编写部分内容等。
3. 导师可根据课程教学进度和拟定的中期研究选题,认真指导和审改研究生的中期研究论文,使之达到公开发表的水平。
(一)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其中,学位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两类,均为必修课;非学位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和补修课三类。
(二)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得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1学分。
(三)跨学科、专业和大专毕业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的主干课程。补修课程一般为2-3门,由指导教师根据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和专业基础等因素在个人培养计划中确定。由文学院协调随本科专业同堂上课、同堂考试,也可采取学生自学、本科任课教师或导师考核等方式补修。如学生已经具备相关知识或修过相同或相近课程,可申请免修,但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导师同意,报研究生部备案。
△详见课程及学分设置表:
中国古代文学
课 程 学 习 及 学 分 | 1.本专业学制为 2 年。 2.本专业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得少于 32 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得少于 21 学分。 3.课程学习与撰写毕业论文时间比例为1:1。 | |||||||||
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学时 | 讲授形式 | 考核 方试 | 要求 | ||||
学位课程 (必修课)
不得少于 21学分 | 公共学 位课程 (8学分) |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3学分)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1 | 36 | 讲授 | 考试 | 平均 75分 以上 |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文科) | 2 | 70 | 讲授 | |||||||
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科) |
| 讲授 | ||||||||
外语 (5学分) | 基础外语 | 英语(一) | 2 | 160 | 讲授 | |||||
英语(二) | 3 | |||||||||
专业外语 |
| 讲授 | ||||||||
专业学 位课程 ( 13 学分) | 基础课 (2门) | 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上) | 3 | 60 | 讲授 | |||||
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下) | 3 | 60 | 讲授 | |||||||
专业课 (3门) | 中国古代思想文化 | 3 | 60 | 讲授 | ||||||
中国古代文艺理论 | 2 | 40 | 讲授 | |||||||
古典文学研究方法论 | 2 | 40 | 讲授 | |||||||
非学位课程
不得少于 11学分
| 必修环节 | 文献阅读 | 1 |
| 自学 指导 | 考查 | 通过 开题报告通过即可 | |||
学术讲座 | 2 |
| 指导 讨论 | 6次 (导师考核) | ||||||
选修课 | 必选课 | 古典文学文献学研究 | 2 | 40 | 讲授 | 考试 | 60分 以上 | |||
文心雕龙研究 | 2 | 40 | 讲授 | |||||||
唐宋词研究 | 2 | 40 | 讲授 | |||||||
中国古代小说研究 | 2 | 40 | 讲授 | |||||||
任选课 | 中国古代神话研究 | 2 | 40 | 讲授 | ||||||
先秦诸子研究 | 2 | 40 | 讲授 | |||||||
上古诗歌研究 | 2 | 40 | 讲授 | |||||||
唐宋词学专题研究 | 2 | 40 | 讲授 | |||||||
唐宋诗比较研究 | 2 | 40 | 讲授 | |||||||
唐宋文学文化学研究 | 2 | 40 | 讲授 | |||||||
《红楼梦》研究 | 2 | 40 | 讲授 | |||||||
《三国演义》研究 | 2 | 40 | 讲授 | |||||||
清代诗文研究 | 2 | 40 | 讲授 | |||||||
诗词格律 | 2 | 40 | 讲授 | |||||||
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 | 2 | 40 | 讲授 | |||||||
中国古代诗学范畴研究 | 2 | 40 | 讲授 | |||||||
中国古代辞赋研究 | 2 | 40 | 讲授 | |||||||
中国古代散文研究 | 2 | 40 | 讲授 | |||||||
中国古代戏曲研究 | 2 | 40 | 讲授 | |||||||
中国古代文学在东亚 | 2 | 40 | 讲授 | |||||||
考古文献研究 | 2 | 40 | 讲授 | |||||||
先秦美学思想 | 2 | 40 | 讲授 | |||||||
西方文化概论 | 2 | 40 | 讲授 | |||||||
补修课 |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学生须补修2—3门,只记成绩,不记学分 | 中国古代文学 |
| 讲授 | 考试 | 中期考核表中导师签字确认 (60分以上) |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 讲授 | ||||||||
文学概论 |
| 讲授 | ||||||||
实践环节 | 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 (不记学分) | 40 | 考查 | 通过 (导师考核) | ||||||
课程免修 | 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院、校两级批准后可免修,但须参加考试。 |
| 考试 | 60分 以上 | ||||||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 第一学期结束前 | 确定导师后,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三份,学院、研究生本人、研究生部各持一份(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学生须注明补修课程)。 | ||||||||
中期 考核 | 课程学习结束后, 举行开题报告前 | 考核筛选内容:思想道德素质、课程学习成绩、科研实践能力。均合格者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未通过者,应终止学习,按退学处理。考核结束,各学院将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交到研究生部,每位学生的中期考核表由学院永久保留。 | ||||||||
开题 报告 | 中期考核筛选后 | 经导师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首次未通过者,应一个月后再次开题,仍不能通过者应终止学习,做退学处理。评审结束, 学院将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交到研究生部,每位学生的开题报告由学院永久保留。 |
备注:《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规定:各专业课程学习
六、免修课程
研究生通过自学或其它学习途径已掌握了本门课程的基本内容并达到其基本要求,经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院、校两级批准后可免修,但需参加该门课程结束时的考试或在课程开始前单独组织的免修考试。
七、考核方式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除教学实践、社会实践、文献阅读、学术讲座等进行考查外,其它课程一律进行考试。
(一)本专业的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的考试,一般采用提交课程论文的方式,选题兼顾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分析、研究应用能力。
(二)文献阅读结合开题报告进行考核,开题报告通过即自动获得学分。指导教师适时检查文献阅读笔记,以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参加学术讲座情况,由研究生在《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记录表》上登记,导师签字确认,校研究生部抽查,累计6次即自动获得学分。
(四) 补修课程的考核与本科生同堂同卷,可由指导教师负责进行,在中期考核表中签字确认。
(五)考试科目按百分制或等级制评定成绩,考查科目按通过、不通过两级记分制评定成绩。
(六)考试课程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可获得学分,考查课程通过者可获得学分。学位课程各科成绩平均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可申请学位。
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培养中极为重要的内容,是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一)在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办法参照《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办法》执行,中期考核通过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二)研究生应用一年的时间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第二学期末拟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该计划应包括文献阅读、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科研调查、研究方法、理论分析、文字总结等工作的进度安排。
(三)进入学位论文写作之前须作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三学期初进行,开题报告答辩之后,开题者应吸取或参考老师所提出的意见,及时修改论题、调整结构或增损内容。开题报告首次未通过者,在1个月之后可重新申请开题。
(四)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在第四学期中进行。研究生须填写学位申请书,经批准方可进行答辩。其论文与答辩是否达到硕士学位水平,由全体答辩委员以无计名投票方式确定。
详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细则》。
(一)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在第一学期结束前一个月,研究生指导小组应以师生双向互选的方式为研究生确定指导教师,经学院审定同意报校研究生部。
(二)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要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于第一学期结束前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既要服从专业培养方案的总体原则,又要根据研究生各自的不同情况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发挥其个人才能和特长。
(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三份,分别由学院、研究生本人和校研究生部各持一份,在总的培养过程中严格按照计划施行。
十、文献阅读
为了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开阔学术视域,了解本专业在国内外的研究状态和发展动向,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完成一定量的文献阅读工作,包括经典著作、专业文献和专业学术期刊等,应根据指导老师所提供的参考书目广泛阅读,并作相应的读书笔记、读书报告等。
参见《深圳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
十一、专业、学科组成员
组长:郭杰
导师队伍:章必功、郭杰、刘尊明、沈金浩、李立、牟玉亭、范晓燕、赵建坤、张晓春、陈彩玲、李红霞。
秘书:唐小华
学科组负责人签名:
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