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了提高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结合经济学院和本专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深圳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立足特区,面向全国、面向世界、面向二十一世纪,培养具有专业基础厚、创新意识强、适用方面广、综合素质高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复合型经济类专门高层次人才。
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以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具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较高集体主义责任感;
2、掌握经济学基本理论,了解经济学的基本知识,具有扎实的专业基本功,并在某些领域有自己专长;
3、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从事教学科研以及社会组织活动力;
4、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运用外语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 市场经济基础理论:
本方向主要研究中国改革开放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重点研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模式和从普遍贫穷到共同富裕的发展路径。
2、 公共经济学:
本方向重点研究现代公共部门经济学中的公共政策,分析经济体制的形成背景与效率,从比较中得出对中国经济体制转型的借鉴。
3、 世界经济特区与台港澳经济研究:
重点研究中国经济特区和世界各类经济特区的一般现象。
4、 产业组织理论:主要研究开放经济的产业组织,转型经济的产业组织、产业组织演进规律与产业政策。
5、 社会保障:
本方向主要研究社会保障的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辩。
6、 风险分析与保险管理:
本方向涉及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再保险、保险经济理论、社会保障以及保险法律等,主要研究保险市场上的各个参与主体如何根据自己的资源禀赋做出选择。
三、学习年限
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按期毕业。硕士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所要求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
四、培养方式
硕士生的培养采用教学和研究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导师个别重点指导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和调动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教学相长。
研究生的培养,既要让研究生掌握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和相关知识,又要培养其应用经济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要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和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取得了一定科研成果,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治学严谨,学风正派,敬业精神
五、课程设置
硕士生的课程实行学分制,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课程两大类,学位课程均为必修课,非学位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位课程和必修课程一般为考试课程。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分分数应该不低于32学分。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半。
2010
课 程 学 习 及 学 分 | 1.本专业学制为 3 年。 2.本专业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得少于 32 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得少于 21 学分。 3.课程学习与撰写毕业论文时间比例为1:1。 | ||||||||||
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学时 | 讲授形式 | 考核 方试 | 要求 | |||||
学位课程 (必修课)
不得少于 21 学分 | 公共学 位课程 (9学分) |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3学分)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36 | 1 | 讲授 | 考试 | 平均 75分 以上 |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文科) | 70 | 2 | 讲授 | ||||||||
外语 (6学分) | 基础 外语 | 英语(一) | 160 | 2 | 讲授 | ||||||
英语(二) | 3 | ||||||||||
专业外语 | 40 | 1 | 讲授 | ||||||||
专业学 位课程 ( 12学分) | 基础课 (4门) | 中级宏观经济学 | 3 | 60 | 讲授 | ||||||
中级微观经济学 | 3 | 60 | 讲授 | ||||||||
市场经济理论 | 2 | 40 | 讲授 | ||||||||
中级计量经济学 | 3 | 60 | 讲授 | ||||||||
专业(1门) | 制度经济学 | 2 | 40 | 讲授 | |||||||
非学位课程
不得少于 11 学分
| 必修环节 | 文献阅读 |
| 1 | 考查 | 通过(导师考核) | |||||
学术讲座 |
| 2 | 10次(导师考核) | ||||||||
必选课 | 经济学说史 | 2 | 40 | 讲授 | 考试 | 60分 以上 | |||||
经济分析基础 | 2 | 40 | 讲授 | ||||||||
选修课 | 任选课 | 社会保障学 | 2 | 40 | 讲授 | ||||||
产业组织与企业理论 | 2 | 40 | 讲授 | ||||||||
特区港澳台经济 | 2 | 40 | 讲授 | ||||||||
保险学专题 | 2 | 40 | 讲授 | ||||||||
财政税收专题 | 2 | 40 | 讲授 | ||||||||
补修课 |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学生须补修2—3门,只记成绩,不记学分 | 政治经济学 | 考试 | 中期考核表中导师签字确认 (60分以上) | |||||||
西方经济学 | |||||||||||
发展经济学 | |||||||||||
实践环节 | 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不记学分) | 考查 | 通过 (导师考核) | ||||||||
课程免修 | 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院、校两级批准后可免修,但须参加考试。 |
| 考试 | 60分以上 | |||||||
制定个人 培养计划 | 第一学期结束前 | 确定导师后,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三份,学院、研究生本人、研究生部各持一份(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学生须注明补修课程)。 | |||||||||
中期 考核 | 课程学习结束后, 举行开题报告前 | 考核筛选内容:思想道德素质、课程学习成绩、科研实践能力。均合格者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未通过者,应终止学习,按退学处理。考核结束,各学院将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交到研究生部,每位学生的中期考核表由学院永久保留。 | |||||||||
开题 报告 | 中期考核筛选后 | 经导师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首次未通过者,应一个月后再次开题,仍不能通过者应终止学习,做退学处理。评审结束, 学院将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交到研究生部,每位学生的开题报告由学院永久保留。 | |||||||||
备注:《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规定:各专业课程学习
说明:(1)自学课:导师;(2)教学实践:导师;(3)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导师;(4)学位论文:导师指导。
2、研究生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明确规定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学习要求、教学方式,课内外学时学、学分及主要参考书目等。
3、每位硕士研究生必须修满32学分课程,方可毕业,参加论文答辩。
4、免修:研究生入学前,经正式手续获准随本校硕士生修过某门课程且考试合格者,可凭据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免修该门课程并申请其学分。
5、补修:非经济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跨学科、专业或因同等学历报考录取的研究生,必须补修经济学专业3门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中期考核表中导师签字确认。
六、考核
1、课程学习和各种教学环节,均需按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经考核通过才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2、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3、考试科目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科目按合格、不合格两级记分制评定成绩。
4、考试课程成绩要求60分以上(含60分)可获得学分,但学位课成绩平均高于75分方可获得学位。考查课程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分。5、考试可以采用笔试、口试、笔试加口试进行,可以是开卷,也可以是闭卷考试,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
七、实践
1、 教学实践
研究生培养环节之一。研究生通过参加各种实际教学活动如讲授课程(本、专科公共基础课的部分教学)、举办专题讲座上辅导课和其他形式的答疑;指导课堂讨论和实验课、指导本科生的论文写作、帮助导师收集资料等活动;培养、锻炼、考核研究生的教学能力,综合表达能力,同时考察其学习质量、政治思想素质、工作现任心等。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应在形式、内容、要求时间、工作量等方面由导师作出具体规定,并报院审核。参与教学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同时由导师对其教学实践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
2、 科学考察
硕士研究生根据科研和论文的需要,进行独立或在导师带领下进行专题性、有具体目标的科学调研活动。内容包括外出了解情况、收集资料、研究问题等。科学考察一般应在一定学术水平上开展,亦可以结合一定科研项目进行。通过参加科学考察项目,锻炼和培养研究生根据专业特点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
3、 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
硕士生根据科研和论文工作的需要,外出进行实地考察、社会调查、收集资料等工作。特别应加强研究生的社会实践环节。要组织研究生进行专题调查、企业咨询、挂职锻炼等等,成为文科研究生的第二课堂。研究生在参加社会实践前,用半年时间征集社会实践课题,按一定程序审批后落实到每个研究生,同时落实社会实践的组织、经费、思想教育内容、生活保证等。社会实践要结合研究生的具体培养目标,纳入教学计划。社会实践一般均进行考核,成绩用合格、不合格记载,并写出有评语。
八、论文
1、 研究生课程论文
课程论文由导师下达或研究生自述。一般应与本门课程教学密切相关的实践问题和理论问题。课程论文可在课程教学结束时或在教学过程中的某一阶段布置研究生撰写。通过课程论文,可检查研究生对课程教学有关内容的理解和钻研程度,以及完成阅读书目所规定的阅读量的状况。课程论文成绩应是该门课程考核的一部分,可按平时成绩处理。
2、研究生的学年论文
学年论文一般可独立选定题目,也可由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性的成果写成,还可由研究生承担的本学科领域内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写成,无论何种形式写,均应结合当年课程学习的内容。
研究生的学年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必修环节,不计学分。其目的是培养训练和考核研究生综合运用已学课程的理论知识,进行科学研究,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能力。同时亦使研究生受到查阅、评述文献、制定研究方案及计算、论证、撰写论文等科学研究的训练。要求每位研究生毕业时要公开发表2-3篇学术论文。
3、 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至少用一年半的时间参加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不计学分。
硕士生的学位论文,一般应在第四学期初制定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学位论文计划内应包括文献阅读,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科研调查、研究方法、实验手段、理论分析、文字总结等工作的进度计划。该计划应由指导小组通过,经学院负责人批准,报校研究生办公室备案后,按学位论文计划执行(学位论文要求详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暂行规定》)。
学位论文的主要目的是使硕士研究生经过系统的课程学习后,通过学位论文工作,能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九、培养计划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在第一学期结束前一个月,研究生指导小组以师生双向互选的方式为研究生确定指导教师,经学院审定同意报研究生部。
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要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于第一学期结束前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既要服从专业培养方案的总原则,又要根据每位研究生不同情况,因材施教。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三份,分别由学院、研究生本人和研究生部各持一份。
十、参考书目
公共参考书目如下:
①《国富论》(亚当·斯密);
②《资本论》第一卷(卡尔·马克思);
③《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凯恩斯);
④《致命的自负》(哈耶克);
⑤《以自由看待发展》(阿马蒂亚·森)
其它书目由各导师指定。
十一、导师小组成员
组 长:苏东斌 教 授
副组长:陶一桃教 授
成 员:
秘 书:伍凤兰 讲师
20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