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刑法契约化的概念辨正——以社会契约论为切入点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刑法契约化的概念辨正——以社会契约论为切入点
Study on the Conception of Contractualization of Criminal Law 黄晓亮; 1: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中国刑法研究所 摘要(Abstract):

将刑法视为契约,是以社会契约论为思路,对刑法领域中公民自由权利保障问题,从国家与公民关系的角度所开展的分析。追溯社会契约论,从社会实践和理论体系上,都能发现其虚拟性。而考察民主制度的发展和政治现代化的过程,可以看出,政治和法律理论早已远离社会契约论,从现实寻找逻辑合理性的根据。后现代社会中,现代民主政治制度受到了强烈的批判,但仍然没有给社会契约论留出再阐发的可能性,当代政治法律理论将理论点从社会转向公民本身,以政治参与作为解决现代民主所面临问题的路径,为刑法上更好地贯彻和实施罪刑法定主义,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如此,刑法谦抑性原则就是必然要考虑具体实施的问题。

关键词(KeyWords): 刑法契约化;;社会契约;;政治参与;;罪刑法定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黄晓亮;

Email: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美]巴林顿·摩尔:《专制与民主的社会起源》,王茁、顾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版。[2][意]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3][英]尼古拉·蕾西:《囚徒困境:当代民主国家的政治经济与刑事处罚》,黄晓亮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4]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第3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5][美]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6]刘瑜:《民主的细节》,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版。[7]马新福:“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弘扬契约精神”,载《中国法学》1995年第1期。[8]马长山:“弘扬民主契约法治精神”,载《求是学刊》1998年第2期。[9]蒋先福:《契约文明:法治文明的源与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10]肖海军:“弘扬契约精神推进法治建设——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第七届年会综述”,载《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6期。[11]陈航:“契约精神:一条纵贯当代刑法的思想红线——严格施行新刑法别论”,载《兰州商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12]李兰英:“契约精神与民刑冲突的法律适用——兼评《保险法》第54条与《刑法》第198条”,载《政法论坛》2006年第6期。[13]储槐植:“刑法契约化”,载《中外法学》2009年第6期。[14]由嵘等:《外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15]苏力:“从契约理论到社会契约理论——一种国家学说的知识考古学”,载《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3期。[16]顾维熊:《西方法学流派评析》,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17]揭梅:“宪法中契约观念的始源与演变”,载《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18]由嵘:《日尔曼法简介》,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19][英]爱德华·甄克斯:《中世纪的法律与政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20]江平:“罗马法精神与当代中国立法”,载《中国法学》1995年第1期。[21][德]Christian Starck:《法的起源》,李建良等译,元照出版公司2011年版。[22]马克昌主编:《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版。[23]齐延平、彭宁:“论奥斯丁对社会契约论的批判”,载《江西社会科学》2014年第4期。[24]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25][美]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合作的复杂性:基于参与者竞争与合作的模型》,梁捷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26][美]亚当·普热沃尔斯基:《资本主义与社会民主》,丁韶彬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27][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28]周光权:《刑法诸问题的新表述》,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29]王平、朱泽培:“刑法契约观”,载《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30]施雪华主编:《政治科学原理》,中山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31]张明楷:《刑法学(第4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32][美]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33][美]理查德·拉克曼:《国家与权力》,郦菁、张昕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34][美]卡罗尔·佩特曼:《参与和民主理论》,陈尧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35][美]罗伯特·A.达尔:《论政治平等》,谢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36]何荣功:《自由秩序与自由刑法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37]王邦佐、孙关宏、王沪宁、李惠康:《新政治学概要》,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38][美]孔飞力:《中国现代化的起源》,陈兼、陈之宏译,三联书店2013年版。[39][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戴光年译,新世界出版社2010年版。[40][美]文森特·奥斯特罗姆:《民主的意义及民主制度的脆弱性——回应托克维尔的挑战》,李梅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41]何信全:《哈耶克自由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42][美]凯斯·R·桑斯坦:《权利革命之后:重塑规制国》(第3章),钟瑞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43]孔繁斌、魏姝:“中国立法听证会效能研究——以程序设计与叙事模式为论域”,载《南京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44]李海东:《刑法原理入门(犯罪论基础)》,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45]刘树德:《宪政维度的刑法新思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46]蔡道通:《刑事法治的基本立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47]姜涛:“中国刑法现代化的未来图景”,载《环球法律评论》2013年第3期。(1)相关论述,参见武雁平、张亚军:“论契约精神与刑事法的融合”,载《河北学刊》2010年第5期;吕洁:“论契约精神下的民权刑法”,华东政法大学2008年法学硕士学位论文。(1)“参与”居于民主理想的核心地位。参见胡伟:《推荐序言》,载[美]卡罗尔·佩特曼:《参与和民主理论》,陈尧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V页。(1)“参与”居于民主理想的核心地位。参见胡伟:“推荐序言”,载[美]卡罗尔·佩特曼:《参与和民主理论》,陈尧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VII页。(2)熊彼特的观点。转引自[美]卡罗尔·佩特曼:《参与和民主理论》,陈尧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6页。(1)胡玉鸿:《社会契约与国家理性》,载《政法论坛》2012年第3期。但该论者从社会契约论之路径展开论述的模式,为笔者所不赞同,理由参见前述。

相关话题/刑法 社会 政治 法律 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