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必备要素——以刘襄瘦肉精案切入 王立志; 1:郑州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依照中国刑法理论之通说,危害公共安全罪保护法益系指"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而中国刑法分则相关条文中亦有类似之规定。但是基于法益保护说及刑法实质解释之基本立场,则必然会得出"纯粹性财产安全不属于公共安全罪之保护法益"的结论。相应地,"人身安全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必备要素"的观点应当得到提倡。惟其如此,方可如实理解公共安全法益之本质意蕴,并且才能在司法实践中真正实现罪刑均衡原则。
关键词(KeyWords): 公共安全;;人身安全;;法益保护;;罪刑均衡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2CFX034);;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资助项目(编号:2013M530538);;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项目编号:2011BFX002);;2012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项目(人文社科类)的资助
作者(Author): 王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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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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