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危险驾驶罪的基本问题——与冯军教授商榷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危险驾驶罪的基本问题——与冯军教授商榷
张明楷; 1: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由于既遂故意是未遂犯的主观的超过要素,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并故意引起公共安全的抽象危险的行为,不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未遂犯的成立条件,只能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在没有车辆和行人的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只具有造成抽象危险的可能性,而不具有现实的抽象危险,不能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过失致人伤亡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属于结果加重犯;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需要具体分析和处理;在能够评价为数个行为与结果时,不排除数罪并罚的可能性。

关键词(KeyWords): 危险驾驶;;故意犯罪;;危险判断;;罪数分析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张明楷;

Email: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例如,被告人沈某于2003年以2万元购得一辆面包车,从事出租营运。2004年5月5日夜间,沈某驾驶该车伙同他人来到某县境内,采用投毒的方式窃取狗11条,价值1200元。同月10日夜,沈某再次驾驶该车伙同他人来到该县行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沈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没收供犯罪使用的面包车。二审法院认为,没收该面包车与沈某所犯罪行不相适应,显失公平,原判予以没收不当,撤销了一审判决“没收供犯罪使用的面包车一辆”部分,并判决由扣押单位将被扣押的面包车发还沈某(参见吴燕、赵祥东:《“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认定与没收》,载《刑事审判参考》第45集,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56页以下)。再如,被告人何运枝驾驶其别克牌小汽车到某车站正准备与他人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黄国业身上缴获毒资300元及一小包净重0.10克的冰毒,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何运枝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扣押在案的犯罪用工具被告人何运枝所有的别克牌小汽车一辆,予以没收。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原判没收的别克牌小汽车,因没有证据证明是专门或主要用于犯罪的工具,不宜没收。原判没收不当,应予以纠正。参见李晓琦:“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认定”,载《人民法院报》2011年8月17日第6版。[3]当然,该行为是否另触犯刑法第232条、第234条,以及对一个同时触犯第115条与第234条的行为应当如何认识和处理,则是另一问题。[1]Claus Roxin,Strafrecht Allgemeiner Teil,Band II,C.H.Beck,2003,S.333.[1]日本学者木村龟二、野村稔教授认为,只有当法律使用了“因过失”、“因失火”等用语时,才能处罚过失犯罪,否则便违反了罪刑法定主义,参见[日]木村龟二:《刑法总论》,有斐阁1978增补版,第79页;[日]野村稔:《刑法总论》,成文堂1998补订版,第104页。[2]日本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判例大多采取这种观点,参见日本《最高裁判所刑事判例集》第7卷第3号,第510页;德国的旧刑法时代,判例在缺乏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也常常根据法规的旨趣、目的处罚过失犯,参见[日]荻原滋:《罪刑法定主义と刑法解释》,成文堂1998年版,第258页以下。[1]诚然,按照冯军教授的观点,刑法第25条第2款虽然规定了“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但并没有规定“二人以上过失共同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因而能够肯定过失的共同正犯。参见冯军:“论过失共同犯罪”,载《西原先生古稀祝贺论文集》,法律出版社、成文堂1997年版,第165页以下。但是,这只是冯军教授的主张,并没有被司法实践接受。[2]Vgl.,Claus Roxin,Strafrecht Allgemeiner Teil,Band I,4.Aufl.,C.H.Beck2006,S.338.[1]Vgl.,Schrder,Die Gefahrdungsdlikte im Strafrecht,ZStW1969,S.15.[1]Vgl.,Arzt/Weber,Strafrecht Besonderer Teil,Verlag Ernst und Werner Gieseking,2000,S.815.[1]Vgl.,H.Jeschck/T.Weigend,Lehrbuch des Strafrechts.Allgemeiner Teil,5.Aufl.,Duncker&Humblot1996,S.733;[日]山口厚:《刑法总论》,有斐阁2007年第2版,第367页。[1]冯军:“刑法的规范化诠释”,载《法商研究》2005年第6期。[2]黄太云:“《刑法修正案(八)解释》(二)”,载《人民检察》2011年第7期。[3]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第4版。[4]张明楷:“危险驾驶的刑事责任”,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年第6期。[5][日]平野龙一:《刑法总论I》,有斐阁1972年版。[6][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有斐阁2008年第4版。[7]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4版。[8][德]伯恩·魏德士:《法理学》,丁小春、吴越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9]张明楷:“罪过形式的确定”,载《法学研究》2006年第3期。[10]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版。[11][日]西田典之:《刑法总论》,弘文堂2011年第2版。[12][日]大谷实:《刑法讲义各论》,成文堂2009年新版第3版。[13][日]内田文昭:《刑法各论》,青林书院1996年第3版。[14][日]中森喜彦:《刑法各论》,有斐阁1996年第2版。[15][日]曾根威彦:《刑法各论》,弘文堂2008年第4版。[16][日]前田雅英:《刑法各论讲义》,东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版。[17][日]山口厚:《刑法各论》,有斐阁2010年第2版。[18][日]林幹人:《刑法各论》,东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版。[19]张明楷:“危险驾驶罪及其与相关犯罪的关系”,载《人民法院报》2011年5月11日第6版。[20][日]团藤重光:《刑法纲要各论》,创文社1990年第3版。[21][日]西田典之:《刑法各论》,弘文堂2011年第5版。

相关话题/刑法 日本 刑事 刑法学 法律

  • 领限时大额优惠券,享本站正版考研考试资料!
    大额优惠券
    优惠券领取后72小时内有效,10万种最新考研考试考证类电子打印资料任你选。涵盖全国500余所院校考研专业课、200多种职业资格考试、1100多种经典教材,产品类型包含电子书、题库、全套资料以及视频,无论您是考研复习、考证刷题,还是考前冲刺等,不同类型的产品可满足您学习上的不同需求。 ...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
  • 法律哲学发展的逻辑与方法——对庞德《法律史解释》的解释
    法律哲学发展的逻辑与方法——对庞德《法律史解释》的解释 夏锦文;陈小洁; 1:扬州大学法学院 2: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庞德在《法律史解释》中以法律的稳定与变化这一主题为逻辑起点,通过对先前法律学说的直接批判,导引出一种全新的解释——社会工 ...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
  • 宋代奁产的法律分析
    宋代奁产的法律分析 金眉; 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在宋代,决定设立奁产及其种类、数量的权利人是家长。奁产设立后可以因设立人的意愿而变更、取消,但设立人没有正当理由不能任意变更、取消和买卖奁产。在室女并没有变更和处分奁产的权利。 ...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
  • 1982年宪法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系
    1982年宪法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系 张吕好; 1:中国政法大学 摘要(Abstract): 宪法是近现代国家法律体系得以建立的基础。宪法以极具根本性的条文与结构形式,为国家政权规定一整套根本性的组织架构和运行规则,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国家特定的政体与国家结构、选 ...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
  • 辩护制度基本问题的反思——以苏俄、中国、俄联邦的相关刑事法修改为视角
    辩护制度基本问题的反思——以苏俄、中国、俄联邦的相关刑事法修改为视角 元轶; 1: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 摘要(Abstract): 包括辩护制度在内的中国刑诉程序一直受到苏联法学的严重影响,两者在犯罪控制理念上的同质性使这种影响的深刻性是英美、德日法学所不能 ...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
  •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商个人体系的重构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商个人体系的重构 李建伟; 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在商个人体系的构架内,个人独资企业向下面临与个体工商户的制度竞争,向上面临与一人公司的制度竞争,在现行公司法承认一人公司与2011年个体工商户条例出 ...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
  • 八二宪法与现代法律秩序
    八二宪法与现代法律秩序 汪庆华; 1:中国政法大学 摘要(Abstract): 在学界和法律实务界,对宪法功能的普遍认识是它主要在于约束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概括来说,就是限权和人权。但在这两种功能之外,宪法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那就是统一法律。宪法作为一 ...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
  • 论刑事证据法规范体系及其合理构建——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关于证据制度的修改
    论刑事证据法规范体系及其合理构建——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关于证据制度的修改 孙长永; 1:西南政法大学 摘要(Abstract): 刑诉法修正案对证据制度进行了重大修改和完善。这些修改和完善虽然包含了一定的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但并未形成一个足以保证公正审判的证据 ...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
  • 刑事辩护的规范体系及其运行环境
    刑事辩护的规范体系及其运行环境 熊秋红; 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要(Abstract): 2012年刑诉法修改在刑事辩护制度上取得显著进步。通过分析宪法、刑事诉讼法、律师法中刑事辩护规范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对刑诉法中的刑事辩护规范进行类型化研究,可以看到我 ...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
  • 论法律制度的修辞之维
    论法律制度的修辞之维 谢晖; 摘要(Abstract): 作为一套严谨的体系,人类的法律制度既搭架在逻辑的前提下,同时也建立在修辞的基础上,所以,法律制度不仅具有逻辑之维,也具有修辞之维。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逻辑推论的基本前提其实是修辞,法律制度作为人类思维的产 ...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
  • 刑事诉讼本质论
    刑事诉讼本质论 孙锐; 1:国家检察官学院 摘要(Abstract): 刑事诉讼是"国家权力(刑罚权)的实现方式",还是"社会冲突的解决方式"反映了国家本位主义和社会本位主义下两种不同的刑事诉讼本质观。前者意在推行国家外造秩序,因此必然由国家官员主导,采职权调查模 ...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