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法治”概念再释 程燎原; 1:重庆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先秦是否有"法治"这一名词、术语、概念,一直存有争议。事实上,在古代典籍中已出现了作为名词、术语的"法治"。而且,根据古文字学和古代"名学"理论,可以将"法治"视为一个思想学术概念。这一概念的内涵,核心是"以法治国",具体包含"以法为治"之义、"生法者君也"之义、"法之必行"之义、"救世、富强、致治、尊君"之义等四大要义。其中,"法之必行"之义,除指臣民守法之外,特别强调"君主从法"。这种"法治",就基本类型而言,不同于现代法治。
关键词(KeyWords): 先秦;;法治概念;;法治要义;;“法之必行”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程燎原;
Email: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由梁治平的立场可见一斑:“要确定中国古代‘法治’(任法、务法、治法)说的真实底蕴,不能只限于考察儒法之争的历史源流,更须要置身于中国传统之外,以西方近代法治观念为一确定坐标,做一番审察、分析和评定的工作。”“作为确定和限制国家权力之根本大法的宪法观念乃是西方近代‘法治’思想的基石。我们正可以此衡量中国古代的‘法治’说。”梁治平:“说‘治’”,《法辩──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95、96页。[1]武汉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骆瑞鹤教授对荀子所说的“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注解云:“杨倞注:‘期,会也。’郝懿行、王先谦亦从杨说而解为会、期会。实,事物之实,亦名之实。此言名也者,所以期会事物之实而积其名数也。前文:‘此事之所以稽定数也,此制名之枢要也。’是名有稽实定数之用。”(《荀子补正.正名篇》,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51页)也可资参考。[2]另可参见杨端志著、殷焕先校订:《训诂学》(上、下),山东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145页。[3]《管子.明法解》释云:“明主者,一度量,立表仪,而坚守之,故令下而民从。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吏者,民之所悬命也。故明主之治也,当于法者赏之,违于法者诛之。故以法诛罪,则民就死而不怨;以法量劝,则民受赏而无德也。此以法举错之功也。故《明法》曰:以法治国,则举错而已。”(黎翔凤撰、梁运华整理:《管子校注》,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213页。凡正文中所引《管子》,均见黎翔凤撰、梁运华整理:《管子校注》,中华书局2004年版。以下不再详注,只在正文中注明篇目。)[4]凡所引《韩非子》,均见韩非著、陈奇猷校注:《韩非子新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以下不再详注,只在正文中注明篇目。[1]尹文:《尹文子.大道上》,金山钱氏校本,据《诸子集成》(上、下全二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年影印版。[2]凡所引《商君书》,均见蒋鸿礼撰:《商君书锥指》,中华书局1986年版。以下不再详注,只在正文中注明篇目。[1]凡所引《慎子》,均见据金山钱熙祚校本《慎子》,《诸子集成》(上、下),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年影印版。以下不再详注,只在正文中注明篇目。[1]“心治”与遵从法度的对立,甚至在屈原那里也有表达。他在《惜往日》中云:“乘骐骥而驰骋兮,无辔衔而自载。乗泛泭以下流兮,无舟楫而自备。背法度而心治兮,辟与此其无异。”所谓“背法度而心治”,朱熹释为“背法度而以私意自为治者”。(《楚辞集注.离骚九章》第四卷,四库全书本。)[2]《管子.法法》认为,君上妄赏妄诛,绝非“正民之经”。要正民、治国、安主,就必须著明号令,依法赏罚。其云:“令未布而民或为之,而赏从之,则是上妄予也。上妄予则功臣怨,功臣怨而愚民操事于妄作。愚民操事于妄作,则大乱之本也。令未布而罚及之,则是上妄诛也。上妄诛则民轻生,民轻生则暴人兴,曹党起而乱贼作矣。令已布而赏不从,则是使民不劝勉,不行制,不死节。民不劝勉,不行制,不死节,则战不胜而守不固,战不胜而守不固,则国不安矣。令已布而罚不及,则是教民不听,民不听则强者立,强者立则主位危矣。故曰:宪律制度必法道,号令必着明,赏罚必信密,此正民之经也。”[3]参见《韩非子.饰邪》:“语曰:‘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夫舍常法而从私意,则臣下饰于智能,臣下饰于智能则法禁不立矣。是妄意之道行,治国之道废也。治国之道,去害法者,则不惑于智能,不矫于名誉矣。……释规而任巧,释法而任智,惑乱之道也。”又,《用人》:“释法术而心治,尧不能正一国。去规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轮。废尺寸而差短长,王尔不能半中。使中主守法术,拙匠守规矩尺寸,则万不失矣。君人者,能去贤巧之所不能,守中拙之所万不失,则人力尽而功名立。”[1]可参见《管子.明法解》:“人主者,擅生杀,处威势,操令行禁止之柄,以御其群臣,此主道也。”又曰:“人主之所以制臣下者,威势也;故威势在下,则主制于臣。威势在上,则臣制于主;夫蔽主者,非塞其门,守其户也,然而令不行,禁不止,所欲不得者,失其威势也;故威势独在于主,则群臣畏敬。法政独出于主,则天下服德;故威势分于臣,则令不行。法政出于臣,则民不听;故明主之治天下也,威势独在于主,而不与臣共,法政独制于主,而不从臣出;故《明法》曰:‘威不二错,政不二门。’”[1]梁治平:“说‘治’”,载《法辩──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2]傅斯年:《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载《傅斯年全集》第1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3]武树臣:“法家法治思想的再评判──兼与杨师群同志商榷”,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1998年创刊号。[4]《百子全书》(上、下),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影印版。[5]何宁撰:《淮南子集释》(中),中华书局1998年版。[6]荀悦:《两汉纪(上).汉纪》,张烈点校,中华书局2002年版。[7]王明编:《太平经合校》(全二册),中华书局1960年版。[8]袁宏:《两汉纪(下).后汉纪》,张烈点校,中华书局2002年版。[9]温公颐:《先秦逻辑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10]赵振铎:《训诂学纲要》,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11]周天游:“前言”,《后汉纪校注》,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12]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上、下),中华书局1988年版。[13]中国逻辑史研究会资料编选组:《中国逻辑史资料选》先秦卷,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14]张岱年:《中国古典哲学概念范畴要论》,《张岱年全集》第4卷,河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15]胡奇光、方环海撰:《尔雅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16]卫湜:《礼记集说》卷九十四,四库全书本。[17]司马迁:《史记.秦本纪》,简体字本,中华书局1999年版。[18]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简体字本,中华书局1999年版。[19]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张品兴主编:《梁启超全集》第12卷,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20]文子:“文子.上义”,载李定生、徐慧君校释:《文子》,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21]杜道坚:《文子缵义.上义篇》卷十一,四库全书本。[22]陈鼓应:“关于帛书‘黄帝四经’成书年代等问题的研究”,陈鼓应注译:《黄帝四经今注今译──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23]陈鼓应:“先秦道家研究的新方向”,陈鼓应注译:《黄帝四经今注今译──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24]熊十力:《中国历史讲话》,萧萐父主编:《熊十力全集》第2卷,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25]熊十力:《读经示要》,萧萐父主编:《熊十力全集》第3卷,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26]梁启超:《管子传》,张品兴主编:《梁启超全集》第6卷,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27]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载《三松堂全集》第2卷,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28]阎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先秦“法治”概念再释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相关话题/法政 浙江 逻辑 北京 政治
辨析刑法定性分析的逻辑进路——以一起错误强奸、盗窃案为切入点
辨析刑法定性分析的逻辑进路——以一起错误强奸、盗窃案为切入点 王新;冯博; 1:北京大学 摘要(Abstract): 从刑法分论的犯罪构成理论和刑法总论的对象错误理论切入,分别对一起错误强奸、盗窃案进行定性分析。两者的初步结论相互冲突却遵循着共同的评价逻辑,指向惟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政治正确与宪法重述——物权法与宪法的话语比较及阐释
政治正确与宪法重述——物权法与宪法的话语比较及阐释 高平; 1:重庆大学法学院 2:山东政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宪法与物权法分属公法与私法领域,性质不同、功能相异,但是物权法中诸多条文表面上看来却是由宪法条文直接移入。实质上,为消解所谓的"合宪性"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最高法院的政治决策过程——以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为视角
最高法院的政治决策过程——以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为视角 杨力; 1: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摘要(Abstract): 最高人民法院的政治决策往往产生悖论后果,是没有意识到政策推进可能产生的现实弊端,抑或对未曾预料或隐藏的实施成本给予足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民族国家:双重规训与政治成熟——一个主要基于近代中国语境的自由民族主义共和法权解释
民族国家:双重规训与政治成熟——一个主要基于近代中国语境的自由民族主义共和法权解释 许章润; 1: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在近代中国的语境下,以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的互动为基本线索,分析民族主义之为一种国民情感和国民心智;于民族国家的组织原理视角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立案政治学”与行政诉讼率的徘徊——华北两市基层法院的对比研究
“立案政治学”与行政诉讼率的徘徊——华北两市基层法院的对比研究 应星;徐胤; 1: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 2: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摘要(Abstract): 通过对华北T市和L市基层法院行政庭的个案对比研究,可以洞察中国法院在行政诉讼立案中的"立案政治学"及其运作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冤案背后的程序逻辑——从晚清四大奇案透视正当法律程序
冤案背后的程序逻辑——从晚清四大奇案透视正当法律程序 胡铭; 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晚清四大奇案从一个侧面为我们揭示了古代冤案的轮廓,而这与当下揭示出的冤案又有着诸多相似性。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导致冤案的原因具有很强的共性,刑讯逼供、过份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近代清华法政教育研究(1909-1937)
近代清华法政教育研究(1909-1937) 陈新宇; 1: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从1909年到1937年,清华由学堂而为学校、再为大学,伴随着学校的成长,清华的法政教育也随之展开。该阶段清华法政教育,包括史前期、留美预备部期、清华系统的法政教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走向交往理性的政治哲学和法学理论(下)——哈贝马斯的民主法治思想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走向交往理性的政治哲学和法学理论(下)——哈贝马斯的民主法治思想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高鸿钧; 1: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哈贝马斯是当代西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最具原创力和建构性的学者之一。他借助于语言学转向所提供的哲学革命契机,从语用学的视角提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刑罚内在逻辑结构与功能的规范解析——兼论数罪并罚的刑罚缩减机理
刑罚内在逻辑结构与功能的规范解析——兼论数罪并罚的刑罚缩减机理 刘四新;郭自力; 1: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以传统的刑罚功能论(报应论)和刑罚目的论(预防论)为基础,指出刑罚在内在逻辑性上包含着客观性的及主观(主体)性的构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走向交往理性的政治哲学和法学理论(上)——哈贝马斯的民主法治思想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走向交往理性的政治哲学和法学理论(上)——哈贝马斯的民主法治思想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高鸿钧; 1: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哈贝马斯是当代西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最具原创力和建构性的学者之一。他借助于语言学转向所提供的哲学革命契机,从语用学的视角提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