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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清华法政教育研究(1909-1937)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近代清华法政教育研究(1909-1937)
陈新宇; 1: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从1909年到1937年,清华由学堂而为学校、再为大学,伴随着学校的成长,清华的法政教育也随之展开。该阶段清华法政教育,包括史前期、留美预备部期、清华系统的法政教育时期,其沿革、机制、特点,代表性法政人的风范及著名校长的教育理念等均各有特色,折射出近代中国法政教育之一斑。

关键词(KeyWords): 清华;;法政教育;;法政人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陈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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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①何炳棣:《读史阅世六十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页177。②参见汪荣祖:《萧公权先生传略》、《萧公权学术年表》,收入萧公权:《宪政与民主》(许章润主编:《汉语法学文丛》),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③萧公权:《问学谏往录》,学林出版社,1997,页117-118、120。④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陈体强”词条(王铁崖撰),2006,页34;何炳棣:《读史阅世六十年》,页174。⑤何炳棣对陈体强论文的评价,何炳棣:《读史阅世六十年》,页177。⑥本研究的第一手资料,有如档案、清华的各类出版物(《清华周刊》、《清华一览》、《国立清华大学校刊》、《清华同学录》等),第二手资料,有如清华学人的著述、后人对其的介绍和回忆性质的文章等。先行研究中,清华的通史性著述,有代表性的如清华大学校史编写组:《清华大学校史稿》(中华书局,1981)、苏云峰:《从清华学堂到清华大学》(1911-1929)、(1928-1937)二书(三联书店,2001);相关专题的著述,有如王保树、李旭:《清华法学院的发展与未来》(《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屠凯:《清华大学的法学教育》(许章润主编:《清华法学》第4辑,2004;在此基础上屠凯以《二十世纪上半叶清华大学法学教育的研究》为题完成其清华本科综合论文训练)、孙宏云:《中国现代政治学的展开:清华政治学系的早期发展(1926-1937》(三联书店,2005)、陈俊豪:《生不逢时的法律学系———20世纪二三十年代清华法律学系设立之周折》(许章润主编:《清华法学》第9辑,2006)。①参见苏云峰:《从清华学堂到清华大学》(1911-1929),三联书店,2001,“前言”。②《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120。③参见《外务部致柔克义公使》,《美国外交关系》,1908,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102-103④此三批直接赴美学生的名单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4卷,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页636-637。⑤《派遣美国留学生的章程草案》,《美国外交关系》,1908,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107。⑥《校史》,载《国立清华大学二十周年纪念刊》,1931年5月,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45。⑦参见苏云峰:《从清华学堂到清华大学》(1911-1929),页17-18。①参见[加]唐世一:《怀念先父唐公悦良清华毕业90周年》,《校友文稿资料选编》(清华校友通讯丛书,第6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页193-195。②参见程麟荪、张之香主编:《张福运与近代中国海关》,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序言”和“张福运:一位爱国的改革家”两文。张福运之女张之香,曾是美国第一个女性亚裔大使,1988年在哈佛大学捐资设立了“张福运法学教育基金”,推动中国法的研究,并在中国设立“张福运年度法学讲座”,由基金邀请美中两国,包括两岸三地的著名的法学学者轮流在北大、清华做年度法学讲座。③参见《清华同学会》,《清华周刊》235-249期,1922年双四节特刊,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233。④《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116。《派遣美国留学生的章程草案》也有类似的表达:“派出的留学生中将有百分之八十专修工业技术、农业、机械工程、采矿、物理及化学、铁路工程、建筑、银行、铁路管理、以及类似学科。另外百分之二十将专修法律及政治学。”《美国外交关系》,1908,收入同卷,页107。当然,两者相比,仍有细微差别,毕竟“法政理财师范”与“法律及政治学”不能完全等同,其中原因,尚有待考。⑤《外交部学部呈明游美肄业馆改名为清华学堂缘由》,清华大学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1,案卷号3,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141。⑥《呈外交部文》,清华大学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1,案卷号3,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158。①《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146-147。②《神舟》第1卷第2册,1914年7月,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159-163。③《从清华学堂到清华大学》(1911-1929),页165。④据苏云峰所列的《清华职教员与圣约翰关系表》,刁作谦曾于1916年9月到1917年12月担任清华的国际法教员。《从清华学堂到清华大学》(1911-1929),页38。刁作谦(1880-1974),字成章,广东兴宁人。10岁随父赴檀香山。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获英国剑桥大学文学士、文学硕士及法学博士学位,并在英国任律师、中国留学生监督。1910年归国,应留学生考试,授进士、翰林院编修。历任英文《北京日报》主笔、北京政府外交部秘书,大总统秘书、驻英使馆参赞、兼任伦敦总领事事务、任清华学校监督、外交部参事兼和约讨论会秘书长、驻古巴公使、兼华盛顿会议中国代表团秘书长、兼驻巴拿马国全权公使、安国军外交讨论会委员,收回天津英租界委员会委员,外交部条约修订委员会委员、北京税务学校教授,国民政府条约委员会顾问、北京新闻社社长、外交部简任秘书、派署新加坡总领事、外交部两广特派员等职。(依据百度百科的资料整理)⑤《清华周刊》第254期,1922年10月14日,页29-32。⑥依据《1924-1925年的课程表》“科目说明”,本学程在使学生知公民之责任。研究项目:(一)群众生活,分家族、学校及市区观察之。(二)市区之公益事件,如卫生、保安、观瞻、道德等。(三)工业社会之雏形。(四)中国中央省区、地方政治之组织及概况。并鼓励学生留心时事及考虑现今中国之政治社会各问题。研究方法有讲演、问答、讨论、报告等。《清华一览》,1925-1926,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320。⑦《清华周刊》第350期,1925年9月11日,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338-340。⑧依据《1924-1925年的课程表》“科目说明”,本学程前项为政治学初步,令学生习知政治学之性质范围及方法,国家成立之要素及其机能与范围,公民权与国籍,宪法之性质、来源及种类,政权之分配,选民等问题。后项将中国、日本现今政治上之组织及实际运用,作比较的研究,以讲演及读书方法为之。《清华一览》,1925-1926,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322。⑨《政治学系概况》,《清华周刊》向导专号,1935年6月14日,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页362。10苏云峰:《从清华学堂到清华大学》(1911-1929),页162、164。11苏云峰:《从清华学堂到清华大学》(1911-1929),页164。12陈岱孙:《我的青年时代———从求学到从教》,收于氏著:《陈岱孙遗稿和文稿拾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页513详见钱端升:《我的自述》,收入赵宝煦等编《钱端升先生纪念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页390;萧公权:《问学谏往录》,页15-23;浦丽琳:《清华经历竟疑梦———追忆父亲浦薛凤教授》,收入宗璞、熊秉明主编:《永远的清华园———清华子弟眼中的父辈》,北京出版社,2001,页375。①《清华一览》,1924-1926,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204。②《清华一览》,1919,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192。③参见苏云峰:《从清华学堂到清华大学》(1911-1929),页265-273,更详细的介绍,可见孙宏云:《中国现代政治学的展开:清华政治学系的早期发展(1926-1937)》,三联书店,2005,页248-255。④浦丽琳:《清华经历竟疑梦———追忆父亲浦薛凤教授》,页385。⑤苏云峰:《从清华学堂到清华大学》(1911-1929),页262-263。⑥《清华学校的学生会》,《清华周刊》235-249期,1922年双四节特刊,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207-208。⑦《清华周刊》第七次增刊,1921年6月,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208-212。①孙敦恒:《以振兴中华为己任———清华学运先驱者冀朝鼎》,《人物志》(清华校史丛书)第1辑,清华大学出版社,1983,页80。②参见锋:《清华学生会的过去现在和将来》,《清华大学消夏周刊》迎新专号,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页878。③参见曹云祥:《清华学校之过去现在及将来》,《清华周刊》清华十五年纪念增刊,1926年3月,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42。④《清华一览》,1919,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224-225。⑤《清华周刊》,1919,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226-228。①《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129-130。②《清华一览》,1919,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229-231。“津贴之设,所以体恤寒?奖励游学,使在美自费生之有志上进而无力卒学者,得以学成致用。”“津贴在美自费生,以品行纯正、学业优美、家境贫寒并须在美国大学第二年本科肄业者为合格。”③钱端升(1900-1990),清华、北大、中央大学、西南联大等校教授暨中央大学法学院代理院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哈佛大学客座教授,天津《益世报》主笔,1949年后任北京政法学院首任院长,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副会长,对外友协副会长,北京市政治协商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副会长,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案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兼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一届政协代表,第三、四届政协委员,第二、第五届政协常委,外交部国际问题研究所顾问兼外交部法律顾问,中国政治学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名誉会长,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54宪法的起草和82宪法的制定工作,著有《德国的政府》、《法国的政府》、《民国政制史》、《比较宪法》、《中国政府与政治》(英文)等著作。参见钱端升:《我的自述》,收入赵宝煦等编《钱端升先生纪念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④梅汝(1904-1973),山西、南开、武汉、复旦、中央政治学校等校教授,国民政府内政部参事兼行政诉愿委员会委员,立法院委员,立法院涉外立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外交委员会代理委员长、国防最高委员会专门委员、中山文化教育馆编译部主任及《时事类编》半月刊主编,1946-1948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1948年底被国民政府任命为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司法部长拒绝到任。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法案委员会委员,第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燕京大学法律系兼职教授,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学会理事、外交部顾问、专门委员兼条约委员会委员。参见梅汝?:《东京大审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法官梅汝?日记》,江西教育出版社,2005,扉页关于梅氏的介绍。①向哲濬(1892-1987),上海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1946-1948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陪席检察官。参见梅汝?:《东京大审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法官梅汝?日记》,江西教育出版社,2005,页18关于向哲濬的介绍。②燕树棠(1891-1984),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主任,武汉大学法律学系主任(三入武大,皆任系主任),清华大学法律学系第一任主任,西南联合大学法律学系主任、系教授会主席,中央法制局编审、宪政实施协进会会员、监察院监察委员、第一届司法院大法官、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中国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中华民国法学会编辑委员会委员。1949年后兼任湖北省政协委员、湖北省政协政治学习小组副组长、中国对外文化协会武汉分会理事、中国政法学会理事。(参见拙文:《法治的恪守者———清华法律学系第一任主任燕树棠先生的生平与思想》(未刊稿))。④陈俊豪:《生不逢时的法律学系———20世纪二三十年代清华法律学系设立之周折》,《清华法学》第9辑,2006,页49。⑤本部分主要根据下列诸文整理而成:赵德洁:《清华政治学系发展之概况》,《清华周刊》向导专号,第35卷,第11、12期,1931年6月1日;王化成:《政治学系概况》,《清华周刊》向导专号,1935年6月14日,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页362-364;浦薛凤:《政治学系概况》,《清华周刊》向导专号,1936年6月27日。①陈岱孙(1900-1997),福建闽侯(今福州)人,1920年毕业于清华学校,1922年毕业于威斯康星大学经济系,获学士学位,1926年毕业于哈佛大学经济系,获哲学博士学位。1927年起任清华经济系教授,1928年起,兼任系主任,1929年起兼任法学院院长。1933年6-8月,任伦敦国际经济货币会议中国代表团专家,1937-1945年任长沙临时大学、西南联大经济系教授兼经济系主任。1952-1953年任中央财经学院第一副院长。1953年后任北京大学经济系教授,1959-1984年兼任经济系主任。历任全国政协第二———第八届委员,第六、七届常委。著有《从古典经济学派到马克思———若干主要学说发展论略》、《政治经济学史》(主编)。参见陈岱孙自撰小传手稿,收入氏著:《陈岱孙遗稿和文稿拾零》。②参见《历任校长一览表》(1909年-1929年),《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页18;《国立清华大学(1928-1937)历任校长一览表》,《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页136。①罗家伦:《文化教育与青年》,商务印书馆,1945,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页201。②《国立清华大学校刊》第341号,1931年12月4日,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页219。③罗氏在《整理校务之经过及计划》中提到:“在过去清华教员待遇,并不比国内其他大学为优,所好的只是不欠薪而已。但是现在情形就不同了,如中山大学、中央大学、武汉大学都一样的不欠薪,而且待遇均加高,均在清华之上。清华要想吸收一部分人才,势非亦改善教授待遇不可。加之年来生活程度日高,清华纵不能与中山中央等大学相比,也须顾及教授生活的安定,方可使其精心授课研究。再者北平旧为京城,人才较多,比较上教育易于聘请。今则环境改变,首都南迁,如若待遇仍旧,颇难延揽良好学者。现在清华大学教授待遇约自二百六十元至三百六十元(原已超过三百六十元者,大都照旧,颇少变更),较先前约增加自四十元至六、七十元不等。将来设正教授时,其薪水约自三百六十元至五百元为度。”《国立清华大学校刊》第12期,1928年11月23日,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页10-11。从《国立清华大学教师服务及待遇规程》关于“薪俸”部分的规定,可见罗氏的主张已经予以制度化。《清华大学一览》1937,收入同卷,页176。陈寅恪先生在1937年的薪俸为480元。《请改填陈寅恪先生聘书薪额》,清华大学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2-1,卷宗号111:4,收入同卷,页183。④详见《国立清华大学教师服务及待遇规程》第七章“休假”,《清华大学一览》,1937;《专任教授休假条例》,清华大学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2-1,卷宗号109。皆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页179-182。⑤罗家伦:《文化教育与青年》,商务印书馆,1945,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页202。⑥参见苏云峰:《从清华学堂到清华大学》(1928-1937),三联书店,2001,页49-51。⑦本表以苏云峰编:《清华大学师生名录资料汇编(1927-1949)》(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4)为基础,另据笔者掌握的情况对名单疏漏、贻误之处进行补订。又,所谓讲师,指的是兼课的教员;教授、专任讲师、助教乃本校的教员。①浦丽琳:《清华经历竟疑梦———追忆父亲浦薛凤教授》,页390。②何炳棣:《读史阅世六十年》,页98。③何炳棣:《读史阅世六十年》,页102。梅贻琦在《五年来清华发展之概况》中对当时学术刊物的发展有更详细的介绍:“本校学术刊物,初仅有《清华学报》一种,创刊于民国十六年,年出二册,至今继续出版。但今年因为稿件增多,自二十四年期,即已增为年出四册。此外又于二十年起,刊行《理科报告》,计分三种,每种年各刊行六次,专载本校师生对于理科研究之成绩。又自二十四年期,刊行《社会科学》一种,年出四册,专刊本校师生在社会科学方面之著述。此外自二十一年起,又有《气象季刊》之刊行。至于非定期刊物,如学术专著、如大学丛书,年有出版,其不经本校印行者尚不计焉。”《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页43-44。①梅贻琦:《大学一解》,《清华学报》第13卷第1期,1941年4月,“清华三十周年纪念号”上册,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3卷(下),页199。②浦薛凤:《政治学系概况》,《清华周刊》向导专号,1936年6月27日,页18。③陈岱孙:《法学院概况》,《清华周刊》向导专号,1936年6月27日,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上),页361-362。①Salmond,Jurisprudence,English and Foreign Jurisprudence,pp.9-11,转据孙晓楼:《法律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页47-48。Salmond认为:“英美派因为受到历史法学派、分析法学派的影响很深,所以普通对于法律(Law)这个字义的解释非常狭窄,好像不能有别的问题牵涉在内,因此英美派的法律教育制度,是以纯法律研究的机关来研究法律。”②陈俊豪:《生不逢时的法律学系———20世纪二三十年代清华法律学系设立之周折》,《清华法学》第9辑,2006,页50-51。③冯友兰:《校史概略》,《清华周刊》第35卷第8、9期,1931年5月,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上),页3。④罗家伦:《学术独立与新清华》,商务印书馆,1945,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上),页200。⑤参见李贵连等编:《百年法学北大法学院院史》(1904-2004),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页53.⑥罗家伦:《整理校务之经过及计划》,《国立清华大学校刊》第12期,1928年11月23日,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上),页12。⑦参见“国民政府教育部一九三二年批准成立工学院暨批驳增设法律学系的部令和来往文书”(清华大学档案馆藏,全宗号1,目录号2-1,案卷号17,陈俊豪整理)之“陈岱孙信函”,《清华法学》第九辑,2006,页317-318。本部分有关部令和信函,如无注明出处,皆来源于此。①梅贻琦:《清华一年来之校务概况》,《清华副刊》第39卷第7期,二十二周年纪念特号,1933年4月29日,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上),页22、31。②《梅校长到校视事召集全体学生训话》,《国立清华大学校刊》第341号,1931年12月4日,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上),页219。③梅贻琦:《清华一年来之校务概况》,《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上),页22。④参见苏云峰:《从清华学堂到清华大学》(1928-1937),页57。⑤氏著:《读史阅氏六十年》,页102.⑥梅氏在1933年提到法律学系概况时,讲到“图书设备,因先有政治学系数年之工作,法律书籍业有相当基础。本学系本年度图书费,合计普通特别两项,共有一万八千元,由图书馆陆续购置……其中所搜集之中文旧书,尤为各大学图书馆中所仅见。俟下学年开始时,本学系图书,尽够普通参考之用。”可证当时图书已经有相当之准备。梅贻琦:《清华一年来之校务概况》,《清华副刊》第39卷第7期,二十二年纪念特号,1933年4月29日,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上),页31。①梅贻琦:《清华一年来之校务概况》,《清华副刊》第39卷第7期,二十二周年纪念特号,1933年4月29日,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上),页21。②参见《冯友兰、燕树棠致梅校长函》,清华大学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2-1,卷宗号11,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下),页708。③陈俊豪:《生不逢时的法律学系———20世纪二三十年代清华法律学系设立之周折》,《清华法学》第9辑,2006,页53。④《国立清华大学图书馆概况》,《清华周刊》第41卷向导专号,1934年6月1日,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下),页739-741。⑤《文学院概况》,《清华周刊》向导专号,1936年6月27日,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上),页295。⑥参见《水木清华九十年》(上),凤凰卫视,2001,转据陈俊豪文,页51注2。⑦《学校近况》,《清华校友通讯》复员后第三期,1948年4月29日,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4卷,页69。①何炳棣:《读史阅世六十年》,页99。②参见《清华研究院1933-1943年授予硕士学位人数报告》,清华大学档案,具体卷宗号不详,《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3卷(上),页102。笔者依据《法科研究所政治学部》(《清华大学一览》,1937)和1930-1936年的《研究生院新生名单》(《国立清华大学校刊》第200、305、436、514、592、676、765号)(两者皆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下)),可发现1930-1937年政治学部研究生有:邵循恪、谢志耘(1930)、万异、陈春沂(1932)、王铁崖(1933)、罗孝超、楼邦彦(1934)、靳文翰(1935)、宋士英、池世英(1936)、张天开、刘信芳、陈明翥、鞠秀熙。③参见《法科研究所政治学部》,《清华大学一览》,1937,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下),页596-597。④孙宏云:《中国现代政治学的展开:清华政治学系的早期发展(1926-1937》,页154。①《二十一年度研究院毕业生成绩一览表》,清华大学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2-1,卷宗号52,收入《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下),页645-646。②《法科研究所政治学部》,《清华大学一览》,1937,《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下),页597。邵氏出国时间,该处写是“二十二年六月”(考虑其论文考试时间是“二十二年十月”),恐怕有误,仍有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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