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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昌大学 /2014-04-05

 《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基本学制、培养方式与应修学分

培养目标:

掌握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民商法学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学研究、教学工作或司法实际工作的能力。能熟练掌握一至两门外语,具备用至少一门外语进行专业研究的能力,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技能。

基本学制:2﹒5年。研究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在校学习时间,在校学习时间为2至4年。

培养方式:

采取学科组集体培养与导师个别指导相结合、教师指导与研究生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在教学上,采取专题讲授与自由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交流等方式,同时对研究生实行严格的考核,建立必要的淘汰机制,以确保培养质量。

应修学分:总学分不少于73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2学分(必修课不少于18学分),必修环节 8学分,学位论文33学分。

二、学科(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特色与意义

指导教师

1

 

 民 法 学

 

主要研究中外民法学的一般理论、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研究特色在与既研究一般的理论问题,也研究具体的立法与司法实践问题,既立足于中国的国情,也充分研究国外先进的理论与实践素养。

胡雪梅

李小华

李光曼

魏盛礼

2

 

 

 商 法 学

 

 

主要研究中外商法的一般理论、商事立法及司法实践。研究特色在与既研究一般的理论问题,也研究具体的立法与司法实践问题,既立足于中国的国情,也充分研究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理论与实践素养。

胡雪梅

李小华

李光曼

魏盛礼

3

 

 

知识产权法学

 

 

主要研究中外知识产权法的一般理论、知识产权立法及司法实践。研究特色在与既研究一般的理论问题,也研究具体的立法与司法实践问题,既立足于中国的国情,也充分研究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理论与实践素养。

胡雪梅

李小华

李光曼

魏盛礼

 

 

 

 

 

 

 

 

 

 

 

三、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编号

课 程 名 称

学时

 

开课

学期

任课

教师

考核

方式

备 注

 

 

 

 

必修

 

0020005

英 语

144

6

1、2

 

考试

 

0020001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30

1

1

 

考试

 

0020002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42

2

2

 

考试

 

5321001

法理学

54

3

1

 

考试

 

5321036

物权法研究

54

3

1

 

考试

 

5321037

合同法研究

54

3

1

 

考试

 

5321038

侵权法研究

54

3

1

 

考试

 

 

 

 

 

 

 

选修课

 

 

5322039

民商法前沿问题研究

54

3

2

 

考查

所有专业方向

5322040

民法总论研究

36

2

2

 

考查

民法学方向

5322041

比较民法

36

2

2

 

考查

民法学方向

5322042

商法总论研究

36

2

2

 

考查

商法学方向

5322043

公司法研究

36

2

2

 

考查

商法学方向

5322044

知识产权法研究

36

2

2

 

考查

知识产权

法学方向

5322045

外国知识产权法研究

36

2

2

 

考查

知识产权

法学方向

 

二外、数学、计算机、体育、管理、经济、法律类

 

 

 

 

 

至少选修一门

 

跨学科的专业课程

 

 

 

 

 

至少选修一门

必修

环节

 

文献综述、开题报告

 

3

 

 

 

 

 

学术活动

 

2

 

 

 

 

 

社会实践

60

2

 

 

 

 

 

外语学术论文

 

1

 

 

 

 

 

 

 

 

 

 

 

 

 

四、必修环节

开题报告(3学分):

开题报告由文献综述和研究计划两部分组成。硕士生撰写开题报告之前应阅读至少50篇国内外重要文献。文献综述部分对课题有关的已有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和归纳。研究计划部分就选题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实施方案、时间安排等做出论证。开题报告必须在审核小组会上宣读并答辩,审核小组听取开题报告后,做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议。

学术活动(2学分):

硕士生在学习期间要求至少参加十次学术活动(其中至少做1次报告)。硕士生参加学术活动活动的形式可为参加国际、全国性和省内学术会议或校内外学术讲座等。参加活动后应撰写不少于400字字的小结,并填写《南昌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册》,经导师考查合格,给予学分,并存入硕士生业务档案。

硕士生在所要求的论文发表数量之外,在公开学术刊物多发表1篇学术论文,可折抵参加学术活动1次。但最多只能用学术论文折抵学术活动2次。

实践环节(2学分):

要求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和完成一定量的教学实践或勤工助学,实践环节工作量为60学时,经考核合格,给予学分。在正规高等学校担任过一门本科以上课程教学者或委培、定向的硕士生可免去实践环节,自动获得学分。

外语学术论文(1学分):提交一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外文学术论文。

 

五、学位论文

发表论文要求:

在校期间必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学术刊物(含正式出版的增刊)或在省级以上学术性会议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排名要求为以研究生为第1作者,或导师为第1作者,研究生为第2作者。如论文尚未正式刊出,须有正式录用通知。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南昌大学。

学位论文形式:

学术性论文。

科研能力与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包括学术水平、成果及工作量等方面的要求):

要求硕士生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撰写并发表额定的有关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努力体现本专业的学科前沿问题,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性。学位论文应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论文的结论和所引用的资料应详实准确。论文应有独立见解,能提出新问题,或对已提出的问题作出新的分析和论证;凡是通俗性、泛论性或单纯叙述他人成果的文章或翻译材料,不能作为硕士学位论文。论文正文的篇幅在3万字左右,符合学位论文的规范,其基本的理论和应用成果达到可以在专业学术刊物发表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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