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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昌大学 /2014-04-05

 《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基本学制、培养方式与应修学分

培养目标:

掌握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刑法学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学研究、教学工作或司法实际工作的能力。

掌握一门外语,能较为熟练地运用外语阅读专业文献,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技能。

基本学制:2﹒5年。研究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在校学习时间,在校学习时间为2至4年。

培养方式:

采取导师个别指导与学科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研究生自学与教师指导相结合的方法。在教学上,采取专题讲授与自由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交流等方式,同时对研究生实行严格的考核,建立必要的淘汰机制,以确保培养质量。

应修学分:总学分不少于  73  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2 学分(必修课不少于18学分),必修环节 8 学分 ,学位论文 33学分。

二、学科(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特色与意义

指导教师

1

 

 

中国刑法

 

主要研究中国刑法的基础理论和司法实践。研究特色在于理论研究的司法实践相结合,中外刑事立法、刑事理论以及司法实践相比较。对我国刑事立法的完善、刑事理论研究的深入以及司法实践的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胡祥福 利子平

熊永明 邓国良

张兰馨 陈 勃

戴长林

2

 

 

经济刑法

 

 

 

主要研究主要研究经济刑法的基础理论、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研究特色在于结合刑事理论和经济法律法规进行交叉性研究。对于我国相关经济刑事立法、理论研究以及经济法律法规具有推进作用。

胡祥福 利子平

熊永明 邓国良

张兰馨 陈 勃

戴长林

3

 

 

犯罪学

 

 

 

主要研究主要研究犯罪产生的原因、现象以及预防犯罪的对策。研究特色在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相补充。对于分析我国犯罪的原因,并提出相适应的预防对策具有现实意义;对于该学科发展具有理论意义。

胡祥福 利子平

熊永明 邓国良

张兰馨 陈 勃

戴长林

 

 

 

 

 

 

 

 

 

三、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编号

课 程 名 称

学时

课内/实验

学分

开课

学期

任课教师

(职称)

考核方式

备 注

 

 

 

 

必修

 

0020005

英 语

144

6

1、2

 

考试

 

0020001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30

1

1

 

考试

 

0020002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42

2

2

 

考试

 

5321001

法理学

54

3

1

 

考试

 

5321026

刑法总论

54

3

1

 

考试

 

5321027

刑法分论

54

3

1

 

考试

 

5321028

犯罪学

54

3

1

 

考试

 

 

 

 

选修

 

 

 

5322029

外国刑法学

36

2

2

 

考查

 

5322030

经济刑法

36

2

2

 

考查

 

5322031

西方犯罪学

36

2

2

 

考查

 

5322032

刑法学前沿问题研究

54

3

2

 

考查

 

5322033

中国刑法史

36

2

2

 

考查

 

5322034

国际刑法★

36

2

2

 

考查

双语

5322035

刑事诉讼法研究

36

2

2

 

考查

 

 

公共选修课

二外、数学、计算机、体育、管理、经济、法律类

 

 

 

 

 

至少选修一门

 

跨学科的专业课程

 

 

 

 

 

至少选修一门

必修

环节

 

文献综述、开题报告

 

3

 

 

 

 

 

学术活动

 

2

 

 

 

 

 

社会实践

60

2

 

 

 

 

 

外语学术论文

 

1

 

 

 

 

 

 

 

 

 

 

四、必修环节

开题报告(3学分):

开题报告由文献综述和研究计划两部分组成。硕士生撰写开题报告之前应阅读至少50篇国内外重要文献。文献综述部分对课题有关的前人工作进行总结和归纳。研究计划部分就选题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实施方案、时间安排等作出论证。开题报告必须在审核小组会上宣读并答辩。审核小组听取开题报告后,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议。

学术活动(2学分):

硕士生在学习期间要求至少参加十次学术活动(其中至少做1次报告)。硕士生参加学术活动的形式可为参加国际、全国性和省内学术会议或校内外学术讲座等。参加活动后撰写不少于400字的小结,并填写《南昌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册》,经导师考查合格,给予学分,并存入硕士生业务档案。

硕士生在所要求的论文发表数量之外,在公开学术刊物多发表1篇学术论文,可折抵参加学术活动1次。但最多只能用学术论文折抵学术活动2次。

实践环节(2学分):

要求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和完成一定量的教学实践或勤工助学,实践环节工作量为60学时,经考核合格,给予学分。在正规高等学校担任过一门本科以上课程教学者或委培、定向的硕士生可免去实践环节,自动获得学分。

外语学术论文(1学分):提交一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外文学术论文

五、学位论文

发表论文要求:

在校期间必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学术刊物(含正式出版的增刊)或在省级以上学术性会议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排名要求为以研究生为第1作者,或导师为第1作者,研究生为第2作者。如论文尚未正式刊出,须有正式录用通知。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南昌大学。

学位论文形式:学术性论文。

科研能力与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包括学术水平、成果及工作量等方面的要求):

要求硕士生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撰写并发表额定的有关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努力体现本专业的学科前沿问题,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性。学位论文应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论文的结论和所引用的资料应详实准确。论文应有独立见解,能提出新问题,或对已提出的问题作出新的分析和论证;凡是通俗性、泛论性或单纯叙述他人成果的文章或翻译材料,不能作为硕士学位论文。论文正文的篇幅在3万字左右,符合学位论文的规范,其基本的理论和应用成果达到可以在专业学术刊物发表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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