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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昌大学 /2014-04-05

 《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基本学制、培养方式与应修学分

培养目标:

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思想,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民主法制国家服务的从事经济法方向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学风严谨;在专业方面掌握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经济法学的专门知识;能熟练运用一外语阅读专业文献并撰写论文;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技能;能独立进行经济法学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素质和体格;毕业后能胜任经济法学教学、科研及立法、司法等实务工作。

基本学制:2﹒5年。研究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在校学习时间,在校学习时间为2至4年。

培养方式:

以导师为主、导师与硕士点梯队成员集体培养相结合。

对研究生的培养,应当理论学习与科研相结合、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注重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应修学分:总学分不少于  73  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2 学分(必修课不少于18 学分),必修环节 8 学分 ,学位论文 33 学分。

二、学科(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特色与意义

指导教师

1

 

 

企业法

 

主要研究中国企业法的基础理论和实践。研究特色在于重点研究中国企业法律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企业法对全球竞争的适应性,从而完善我国企业立法及相关理论,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刘寿昌、陈奇伟

2

 

 

合同法

 

主要研究中国合同法的基础理论和实践。研究特色在于运用合同法的基础理论研究经济合同的理论与实践,国际商事合同的理论与实践,并对中外合同立法、理论和实践进行比较研究。对完善我国合同立法和理论研究具有重大的意义。

陈奇伟、徐芳

3

 

 

涉外经济法

 

主要研究涉外经济法的基础理论与实践。研究特色在于重点研究WTO法和外资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经济法律制度对经济全球化的适应性,从而完善我国经济立法及相关理论,使中国经济法律制度适应WTO规则的需要。

钟筱红、徐芳

4

 

 

社会保障法

 

 

主要研究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特色在于探索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医疗保障的立法对策和基础理论,通过对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和实践的比较研究,来指导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立法,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刘寿昌、陈奇伟

 

 

 

 

三、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编号

课 程 名 称

学时

课内/实验

开课

学期

任课教师

(职称)

考核

方式

备 注

 

 

 

 

必修

 

0020005

英 语

144

6

1、2

 

考试

 

0020001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30

1

1

 

考试

 

0020002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42

2

2

 

考试

 

5321001

法理学

54

3

1

 

考试

 

5321002

经济法研究

54

3

1

 

考试

 

5321003

商法研究

54

3

1

 

考试

 

5321004

涉外经济法研究

54

3

1

 

考试

 

 

 

 

选修

 

 

 

5322005

企业法研究

36

2

2

 

考查

 

5322006

外国公司法研究

36

2

2

 

考查

 

5322007

合同法研究

36

2

2

 

考查

 

5322008

外国合同法研究

54

3

2

 

考查

 

5322009

WTO法研究

36

2

2

 

考查

 

5322010

外资法研究

36

2

2

 

考查

 

5322011

社会保障法研究

36

2

2

 

考查

 

5322012

保险法研究

36

2

2

 

考查

 

5322013

经济法学前沿问题讲座

54

3

2

 

考查

 

 

公共选修课

二外、数学、计算机、体育、管理、经济、法律类

36

2

2

 

 

至少选修一门

 

跨学科的专业课程

 

 

 

 

 

至少选修一门

必修

环节

 

文献综述、开题报告

 

3

 

 

 

 

 

学术活动

 

2

 

 

 

 

 

社会实践

60

2

 

 

 

 

 

外语学术论文

 

1

 

 

 

 

 

 

 

四、必修环节

开题报告(3学分):

开题报告由文献综述和研究计划两部分组成。硕士生撰写开题报告之前应阅读至少50篇国内外重要文献。文献综述部分对国内外学者对本课题研究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总结和归纳。研究计划部分就选题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实施方案、时间安排、参考文献等作出论证。开题报告必须在审核小组会上宣读并答辩。审核小组听取开题报告后,发表观点、提出问题和建议,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议。

学术活动(2学分):

硕士生在学习期间要求至少参加十次学术活动(其中至少做1次报告)。硕士生参加学术活动的形式可为参加国际、全国性和省内学术会议或校内外学术讲座等。参加活动后撰写不少于400字的小结,并填写《南昌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册》,经导师考查合格,给予学分,并存入硕士生业务档案。

硕士生在所要求的论文发表数量之外,在公开学术刊物多发表1篇学术论文,可折抵参加

学术活动1次。但最多只能用学术论文折抵学术活动2次。

实践环节(2学分):

要求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和完成一定量的教学实践或勤工助学,实践环节工作量为60学时,经考核合格,给予学分。在正规高等学校担任过一门本科以上课程教学者或委培、定向的硕士生可免去实践环节,自动获得学分。

外语学术论文(1学分):提交一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外文学术论文。

五、学位论文

发表论文要求:

在校期间必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学术刊物(含正式出版的增刊)或在省级以上学术性会议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排名要求为以研究生为第1作者,或导师为第1作者,研究生为第2作者。如论文尚未正式刊出,须有正式录用通知。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南昌大学。

学位论文形式:本专业学术性论文。

科研能力与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包括学术水平、成果及工作量等方面的要求):

要求硕士生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撰写并发表额定的有关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努力体现本专业的学科前沿问题,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性。学位论文应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论文的结论和所引用的资料应详实准确。论文应有独立见解,能提出新问题,或对已提出的问题作出新的分析和论证;凡是通俗性、泛论性或单纯叙述他人成果的文章或翻译材料,不能作为硕士学位论文。论文正文的篇幅在3万字左右,符合学位论文的规范,其基本的理论和应用成果达到可以在专业学术刊物发表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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