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
本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培养外向型、复合型中高级管理人才。要求学生: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创新意识,严谨求实,努力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2.具有扎实的国际贸易基础理论和国际市场营销专业知识和优良的知识结构,较好地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运用外语进行研究和专业交流,并能自如地使用计算机和网络开展研究工作。
3.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国际贸易规则与政策、国际市场营销战略与策略及相关问题的分析、论证、咨询能力和实际操作的能力。
4.毕业后可承担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和国际化企业的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1.国际市场营销,研究国际市场营销理论、战略、策略,营销管理等。
2.国际贸易理论、政策与实务,研究国际贸易理论、贸易环境、世界各国贸易政策、国际贸易实务等。
3.特区经济,研究经济特区或者地区经济发展环境、发展方向、发展政策等。
三.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研究生学位课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指导教师确认有能力提前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提前一年或半年毕业。
四.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论文工作、社会实践、工程实践等)相结合的方式,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并重。
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研究生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五、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其中,学位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两类,均为必修课;非学位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补修课三类。
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得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1学分。具体设置见附件。 非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及大专毕业生入学后须补修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补修课程一般为2-3门,由指导教师根据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和专业基础等因素在个人培养计划中确定。由学院协调随本科专业同堂上课、同堂考试,也可采取学生自学,本科任课教师或导师考核等方式补修。如学生已经具备相关知识或修过相同或相近课程,可申请免修,但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导师同意,报研究生部备案。
课 程 学 习 及 学 分 | 1.本专业学制为 3 年。 2.本专业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得少于 32 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得少于 21 学分。 3.课程学习与撰写毕业论文时间比例为1:1。 | |||||||||
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学时 | 讲授形式 | 考核 方试 | 要求 | ||||
学位 课程 (必修课)
不得少于 21 学分 | 公共学 位课程 (8学分) |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3学分)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1 | 36 | 讲授 | 考试 | 平均 75分 以上 |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文科) | 2 | 70 | 讲授 | |||||||
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科) | 2 | 54 | 讲授 | |||||||
外语 (5学分) | 基础 外语 | 英语(一) | 2 | 160 | 讲授 | |||||
英语(二) | 3 | |||||||||
专业学 位课程 (13学分) | 基础课 (2门) | 高级宏微观经济学 | 3 | 60 | 讲授 | |||||
高级国际贸易学 | 2 | 40 | 讲授 | |||||||
专业课 (4门) | 国际贸易规则与政策 | 3 | 60 | 讲授 | ||||||
专业外语 | 1 | 40 | 讲授 | |||||||
国际市场营销 | 3 | 60 | 讲授 | |||||||
国际分工专题研究 | 2 | 40 | 讲授 | |||||||
非学位 课程
不得少于 11 学分
| 必修环节 | 文献阅读 | 1 |
| 考查 | 通过(开题报告通过) | ||||
学术讲座 | 2 |
| 10次(导师考核) | |||||||
选修课 | 任选课 | 国际营销战略 | 2 | 40 | 讲授 | |||||
经济热点与前沿专题研究 | 2 | 40 | 讲授 | |||||||
特区经济专题研究 | 2 | 40 | 讲授 | |||||||
经典案例解析 | 2 | 40 | 讲授 | |||||||
多元统计分析 | 3 | 60 | 讲授 | |||||||
世界级城市群研究 | 2 | 40 | 讲授 | |||||||
国际金融 | 2 | 40 | 讲授 | |||||||
补修课 |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学生须补修3门,只记成绩,不记学分 | 会计学 |
| 60 | 讲授 | 考试 | 中期考核表中导师签字确认(60分以上) | |||
国际贸易 |
| 60 | 讲授 | |||||||
发展经济学 |
| 60 | 讲授 | |||||||
实践环节 | 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不记学分) |
| 40 | 考查 | 通过(导师考核) | |||||
课程免修 | 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院校两级批准后可免修,但须参加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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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 | 60分以上 | |||||
制定个人 培养计划 | 第一学期结束前, | 确定导师后,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三份,学院、研究生本人、研究生部各持一份(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学生须注明补修课程)。 | ||||||||
中期 考核 | 课程学习结束后,举行开题报告前 | 考核筛选内容:思想道德素质、课程学习成绩、科研实践能力。均合格者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未通过者,应终止学习,按退学处理。考核结束,各学院将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交到研究生部,每位学生的中期考核表由学院永久保留。 | ||||||||
开题 报告 | 中期考核筛选后 | 经导师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首次未通过者,应一个月后再次开题,仍不能通过者应终止学习,做退学处理。评审结束, 学院将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交到研究生部,每位学生的开题报告由学院永久保留。 |
六、免修课程
研究生通过自学或其它学习途径已掌握了本门课程的基本内容并达到其基本要求,经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院、校两级批准后可免修,但需参加该门课程结束时的考试或在课程开始前单独组织的免修考试。
七、考核方式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除学术报告、教学实践、社会实践、文献阅读等进行考查外,其他课程一律进行考试。
(一)学位课程的考核原则上采用笔试的方式;
(二)文献阅读结合开题报告进行考核,开题报告通过即自动获得学分;
(三)参加学术讲座情况由学生在《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记录表》上登记,导师签字确认,研究生部抽查,累计10次即自动获得学分;
(四)补修课程的考核既可与本科生同堂同卷,也可由指导教师负责进行,在中期考核表中签字确认。
(五)考试科目按百分制或等级制评定成绩,考查科目按通过、不通过两级记分制评定成绩。
(六)考试课程成绩要求60分以上(含60分)可获得学分,考查课程通过者可获得学分。学位课程各科成绩平均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可申请学位。
八、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应用一年半至二年的时间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开始进行,第四学期初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应包括文献阅读,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科研调查、研究方法、实验手段、理论分析、文字总结等工作的进度计划。学位论文要求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细则》。
九、培养计划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在第一学期第一个月,研究生指导小组以师生双向互选的方式为研究生确定指导教师,经学院审定同意报研究生部。
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要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于第一学期结束前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既要服从专业培养方案的总原则,又要根据每位研究生不同情况,因材施教。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三份,分别由学院、研究生本人和研究生部各持一份。
十、参考书目
1.Advanced International Trade Robert Feenstra
2.International Marketing Subhash C.Jain
3.经济学(美)萨缪尔森,诺德豪斯著
4.国际贸易
5.经济学家
6.财贸经济
7.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8.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9.中国流通经济
十一、专业、学科组成员
组长:涂永式
导师队伍:涂永式教授、
秘书:陈凯
学科负责人签字
学院负责人签字
2010年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