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属于工商管理一级学科项下的二级子学科,但本身具有文理交叉的学科特征和属性,据此,结合本学科现有的教师资源的配置和各研究方向的特点,所制定的培养目标如下:1.培养文理兼备的复合型人才,鉴于目前我国高校本科阶段没有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决定本专业的生源结构的多元化,同时也框定了培养目标;2.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的管理应用型人才;3.培养具有比较扎实理论基础的研究型人才。
二、研究方向
根据现有学科点教师资源的配置现状和个自的研究领域,本学科可暂设4个方向:
1.投、融资经济与风险管理:应用经济学、技术经济学、数理经济等理论方法对投资和融资中的效用、定价及风险进行评价,为投资决策提供理想方案。
2.项目评价与商务智能:在经济和管理学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应用综合的数理工具对项目进行科学评价,该方向即有理论分析又有方法的比较研究。商务智能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商务系统仿真和智能系统的开发方面。
3.循环经济与资源环境管理:以经济学、生态经济学、环境经济学为基础,应用综合的数理工具和方法研究循环经济的运行机制及结构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可以延伸至环境资源管理。
4.高新技术产业化及企业技术创新:以技术经济、产业经济、技术创新学等学科为基础,重点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及企业技术创新间的规律。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四、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论文工作、社会实践、工程实践等)相结合的方式,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并重。
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研究生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五、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其中,学位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两类,均为必修课;非学位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补修课三类。
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得少于32学分(理学专业为3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1学分。不同专业根据有关规定及专业特点可适当提高对总学分的要求。
补修课程一般为2-3门,由指导教师根据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和专业基础等因素在个人培养计划中确定。由管理学院协调随本科专业同堂上课、同堂考试,也可采取学生自学,本科任课教师或导师考核等方式补修。如学生已经具备相关知识或修过相同或相近课程,可申请免修,但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导师同意,报研究生部备案。
△详见课程及学分设置表:
技术经济及管理
课 程 学 习 及 学 分 | 1.本专业学制为 3年。 2.本专业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得少于 32 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得少于 21 学分。 3.课程学习与撰写毕业论文时间比例为1:1。 | |||||||||
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学时 | 讲授形式 | 考核 方试 | 要求 | ||||
学位课程 (必修课)
不得少于 21 学分 | 公共学 位课程 (9学分) |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3学分) | 科学社会主义 | 1 | 36 | 讲授 | 考试 | 平均 75分 以上 |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文科) | 2 | 70 | 讲授 | |||||||
外语 (6学分) | 基础 外语 | 英语(一) | 2 | 160 | 讲授 | |||||
英语(二) | 3 | |||||||||
专业外语 | 1 | 40 | 讲授 | |||||||
专业学 位课程 (12学分) | 基础课 (2门) | 数据、模型与决策 | 3 | 50 | 讲授 | |||||
多元统计分析 | 3 | 40 | 讲授 | |||||||
专业课 (2门) | 高级经济学 | 3 | 54 | 讲授 | ||||||
高级技术经济学 | 3 | 40 | 讲授 | |||||||
非学位课程
不得少于 11 学分
| 必修环节 | 文献阅读 | 1 |
| 考查 | 通过 开题报告通过即可 | ||||
学术讲座 | 2 |
| 10次 (导师考核) | |||||||
必选课 |
| 考试 | 60分 以上 | |||||||
选修课 | 任选课 | 投资分析 企业技术创新管理 物流与链管建模与优化 管理信息系统 循环经济 经济博弈论 公司财务 | 2 2 2 2 2 2 2 | 40 40 40 40 40 40 40 | 讲授 | |||||
补修课 | 微观经济学、风险投资、技术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原理 |
| 考试 | 中期考核表中导师签字确认 (60分以上) | ||||||
实践环节 | 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 (不记学分) | 40 | 考查 | 通过 (导师考核) | ||||||
课程免修 | 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院、校两级批准后可免修,但须参加考试。 |
| 考试 | 60分 以上 | ||||||
制定个人 培养计划 | 第一学期结束前, | 确定导师后,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三份,学院、研究生本人、研究生部各持一份(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学生须注明补修课程)。 | ||||||||
中期 考核 | 课程学习结束后, 举行开题报告前 | 考核筛选内容:思想道德素质、课程学习成绩、科研实践能力。均合格者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未通过者,应终止学习,按退学处理。考核结束,各学院将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交到研究生部,每位学生的中期考核表由学院永久保留。 | ||||||||
开题 报告 | 中期考核筛选后 | 经导师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首次未通过者,应一个月后再次开题,仍不能通过者应终止学习,做退学处理。评审结束, 学院将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交到研究生部,每位学生的开题报告由学院永久保留。 |
备注:《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规定:各专业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得少于32
六、免修课程
研究生通过自学或其它学习途径已掌握了本门课程的基本内容并达到其基本要求,经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院、校两级批准后可免修,但需参加该门课程结束时的考试或在课程开始前单独组织的免修考试。
七、考核方式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除学术报告、教学实践、社会实践、文献阅读等进行考查外,其他课程一律进行考试
(一)学位课程的考核原则上采用考试的方式;
(二)文献阅读结合开题报告进行考核,开题报告通过即自动获得学分;
(三)参加学术讲座情况由学生在《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记录表》上登记,导师签字确认,研究生部抽查,累计10次即自动获得学分;
(四)补修课程的考核既可与本科生同堂同卷,也可由指导教师负责进行,在中期考核表中签字确认。
(五)考试科目按百分制或等级制评定成绩,考查科目按通过、不通过两级记分制评定成绩。
(六)考试课程成绩要求60分以上(含60分)可获得学分,考查课程通过者可获得学分。学位课程各科成绩平均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可申请学位。
八、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应用一年半至二年的时间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开始进行,第四学期初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应包括文献阅读,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科研调查、研究方法、实验手段、理论分析、文字总结等工作的进度计划。(学位论文要求详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细则》)。
九、培养计划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在第一学期结束前一个月,研究生指导小组应以师生双向互选的方式为研究生确定指导教师,经学院审定同意报研究生部。
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要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于第一学期结束前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既要服从专业培养方案的总原则,又要根据每位研究生不同情况,因材施教。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三份,分别由学院、研究生本人和研究生部各持一份。
十、参考期刊
1.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
2.中国工业经济
3.管理工程学报
4.中国管理科学
5.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6.管理信息系统
7.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8.中国投资管理
9.管理世界
10.外国经济与管理
11.系统工程.
12.Management Science
13.Operation Research
14.Journal of Management Studies
15.Management Review
16.Decision Support Systems
十一、专业、学科组成员
组长:
导师队伍:
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