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一、培养目标
根据国家有关学位管理条例及深圳大学学位条例实施办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经在校三年学习,应达到下列培养目标: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爱祖国,遵纪守法;努力为中国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2.具备本专业应有的基础理论知识、严谨科学的治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3.具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较为系统、全面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在校学习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1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熟练掌握和运用第一外语,能阅读专业外文资料。
5.能够熟练应用互联网等现代多媒体工具获取研究资料和学术信息,从事学术研究。
6.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均衡发展。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设有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研究、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研究、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科技文化发展研究3个研究方向,各方向的重点如下:
1.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研究
(1)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与中国经济特区实践研究:结合深圳特区的社会实践,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元化的过程中,如何巩固和强化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和“话语权”。
(2)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教化与认同研究:研究在一个不断全球化、开放、信息化的社会中如何巩固和强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如何创新意识形态的内容、传播形式、传播途径和传播手段。
(3)“意识形态”与社会控制关系研究:将“意识形态与社会控制”的关系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重新审视,研究意识形态及其基本规定;研究界定科学的意识形态与非科学的意识形态的标准;研究对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过程、条件、形式和规律。
2.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研究
(1)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与中国现代化研究:研究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当代价值、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与中国现代化的内在关系、中国现代化在前现代、现代、后现代三重语境中的发展路向与路径选择。
(2)当代中国社会发展问题研究:针对当今中国面临的一些重大社会发展问题,如社会发展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对社会发展的价值评价问题、全球化趋势中的社会发展问题、数字化、网络化时代的文化与人文精神等,结合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进行探讨。
(3)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与国经济特区实践研究:以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为指导,对我国经济特区的发展实践给予理论层面的反思。作为我国改革“试验场”和对外开放的“窗口”,以深圳为代表的我国经济特区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探索,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与我国社会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实践性特征的生动体现,同时,经济特区的探索历程也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繁荣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素材和现实基础。
3.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科技文化发展研究
(1)当代科技文化的发展及走向研究:包括科技文化与传统人文文化的比较研究,科学精神、技术成果与文化的关系研究,科技文化的发展逻辑和未来发展线路研究。
(2)科技文化建设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研究:包括科技文化对社会发展的作用研究,我国建设科技强国的对策研究,和谐社会状态下的科技文化研究,科技文化建设与我国“三农”问题关系研究,中国现阶段科技的普及推广工作研究。
(3)从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分析科技文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包括科技伦理问题研究,尖端技术的社会风险问题研究,科技文化与法制建设问题研究,科技社会下的社会控制力与文化安全研究,科技社会的病态批判研究(兼法兰克福学派对科技社会的批判思想研究)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四、培养方式
本专业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论文工作、社会实践、工程实践等)相结合的方式,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并重。
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研究生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五、课程设置
本专业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其中,学位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两类,均为必修课;非学位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补修课三类。
本专业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得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1学分。不同专业根据有关规定及专业特点可适当提高对总学分的要求。
补修课程一般为2-3门,由指导教师根据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和专业基础等因素在个人培养计划中确定。
具体如下:
(一)学位课程(21学分)
1、公共学位课(9学分)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3学分)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6学时,1学分)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70学时,2学分)
(2)第一外语(6学分)
基础外语(160学时,5学分)
专业外语(40学时,1学分)
2、专业学位课(12学分)
(1)基础理论课(6学分)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54学时 3学分)
政治学原理 (54学时 学分)
(2)专业课(6学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题研究(54学时 学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前沿(54学时 学分)
(二)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0学分)
1、必修课(3学分)
(1)必修环节(3学分)
学术讲座(10次,2学分)
文献阅读(结合开题报告,1学分)
实践环节(不计学分)
(2)补修环节(不计学分)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6学时,不计学分)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36学时,不计学分)
社会主义思想史(36学时,不计学分)
2、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
(1)方向必选课(三个方向各1门,2学分)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研究 (36学时 2学分)
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研究 (36学时 2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科技文化发展研究 (36学时 2学分)
(2)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研究
当代社会发展理论研究
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研究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科技文化发展研究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西方哲学史
△详见课程及学分设置表: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课 程 学 习 及 学 分 | 1.本专业学制为 3 年。 2.本专业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得少于 32 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得少于 21 学分。 3.课程学习与撰写毕业论文时间比例为1:1。 | |||||||||
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学时 | 讲授形式 | 考核 方试 | 要求 | ||||
学位课程 (必修课)
不得少于 21 学分 | 公共学 位课程 (9学分) |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3学分) | 科学社会主义 理论与实践 | 1 | 36 | 讲授 | 考试 | 平均 75分 以上 |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文科) | 2 | 70 | 讲授 | |||||||
自然辩证法概论 (理工科) | 2 | 54 | 讲授 | |||||||
外语 (6学分) | 基础 外语 | 英语(一) | 2 | 160 | 讲授 | |||||
英语(二) | 3 | |||||||||
专业外语 | 1 | 40 | 讲授 | |||||||
专业学 位课程 (12学分) | 基础课 (2门) |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54 | 讲授 | |||||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3 | 54 | 讲授 | |||||||
专业课 (2门)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题研究 | 3 | 54 | 讲授 | ||||||
马克思主义理论前沿 | 3 | 54 | 讲授 | |||||||
非学位课程
不得少于 11 学分
| 必修环节 | 文献阅读 | 1 |
| 考查 | 通过 开题报告通过即可 | ||||
学术讲座 | 2 |
| 10次 (导师考核) | |||||||
必选课 |
| 考试 | 60分 以上 | |||||||
选修课 | 任选课 |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研究 | 2 | 36 | 讲授 | |||||
当代社会发展理论研究 | 2 | 36 | 讲授 | |||||||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科技文化发展研究 | 2 | 36 | 讲授 | |||||||
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研究 | 2 | 36 | 讲授 | |||||||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2 | 36 | 讲授 | |||||||
西方哲学史 | 2 | 36 | 讲授 | |||||||
当代社会思潮 | 2 | 36 | 讲授 | |||||||
近代中国与社会主义现代化 | 2 | 36 | 讲授 | |||||||
补修课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36 | 讲授 | 考试 | 中期考核表中导师签字确认 (60分以上) |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36 | 讲授 | ||||||||
社会主义思想史 | 36 | 讲授 | ||||||||
实践环节 | 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 (不记学分) | 40 | 考查 | 通过 (导师考核) | ||||||
课程免修 | 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院、校两级批准后可免修,但须参加考试。 |
| 考试 | 60分 以上 | ||||||
制定个人 培养计划 | 第一学期结束前, | 确定导师后,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三份,学院、研究生本人、研究生部各持一份(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学生须注明补修课程)。 | ||||||||
中期 考核 | 课程学习结束后, 举行开题报告前 | 考核筛选内容:思想道德素质、课程学习成绩、科研实践能力。均合格者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未通过者,应终止学习,按退学处理。考核结束,各学院将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交到研究生部,每位学生的中期考核表由学院永久保留。 | ||||||||
开题 报告 | 中期考核筛选后 | 经导师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首次未通过者,应一个月后再次开题,仍不能通过者应终止学习,做退学处理。评审结束, 学院将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交到研究生部,每位学生的开题报告由学院永久保留。 |
备注:《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规定:各专业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得少于32
六、免修课程
本专业研究生通过自学或其它学习途径已掌握了本门课程的基本内容并达到其基本要求,经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院、校两级批准后可免修,但需参加该门课程结束时的考试或在课程开始前单独组织的免修考试。
七、考核方式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除学术报告、教学实践、社会实践、文献阅读等进行考查外,其他课程一律进行考试。
(一)学位课程的考核采用考试的方式;
(二)文献阅读结合开题报告进行考核,开题报告通过即自动获得学分;
(三)参加学术讲座情况由学生在《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记录表》上登记,导师签字确认,研究生部抽查,累计10次即自动获得学分;
(四)补修课程的考核既可与本科生同堂同卷,也可由指导教师负责进行,在中期考核表中签字确认。
(五)考试科目按百分制或等级制评定成绩,考查科目按通过、不通过两级记分制评定成绩。
(六)考试课程成绩要求60分以上(含60分)可获得学分,考查课程通过者可获得学分。学位课程各科成绩平均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可申请学位。
八、学位论文
本专业研究生应用一年半至二年的时间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开始进行,第四学期初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应包括文献阅读,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科研调查、研究方法、理论分析、文字总结等工作的进度计划。(学位论文要求详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细则》)。
九、培养计划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在第一学期结束前一个月,研究生指导小组以师生双向互选的方式为研究生确定指导教师,经学院审定同意报研究生部。
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要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于第一学期结束前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既要服从专业培养方案的总原则,又要根据每位研究生不同情况,因材施教。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三份,分别由学院、研究生本人和研究生部各持一份。
十、参考书目
1.徐海波等《马克思主义价值的当代诠释》,人民出版社,2007年。
2.徐海波《中国社会转型与意识形态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
3.田启波《马克思主义发展哲学与中国现代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
4.董世峰《价值:哈特曼对道德基础的构建》,光明日报出版社,2006年
5.汪天文《社会时间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
6.中央编译局马列部,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人民出版社,1999年。
7.陈学明《西方马克思主义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
8.王逢振《新马克思主义》,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9.(英)安吉拉·默克罗比《后现代主义与大众文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
十一、专业、学科组成员
组长:徐海波
导师队伍:徐海波、田启波、汪天文、董世峰
秘书:汪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