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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修订稿)

青藏高原研究所 /2013-12-01

 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修订稿)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遵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所学科发展实际,特制定青藏高原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供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硕士生导师及研究生部作为培养研究生的依据。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进取、创新、唯实、协作的科研道德和严谨认真的科学精神,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学科方面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的科研技能,了解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及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动态,既能从事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又能从事科技开发、教学和管理的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类型及学习年限
培养类型为普通学术型硕士。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硕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参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
三、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我所目前有以下四个专业:
(一)自然地理学专业
(二)构造地质学专业
(三)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专业
(四)固体地球物理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培养按导师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开展科研工作。
四、培养方式
我所录取的研究生采取“两段式”的培养模式,包括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两个阶段。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并重,理论学习与科研工作相结合,指导教师个别指导与研究生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
课程学习阶段是指研究生第一学年在玉泉路研究生院集中学习,完成基础理论及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的学习。
科研实践阶段(第二、三学年在研究所工作学习)是指研究生依托我所的科研项目、科研条件和科研设施,进行科研实践和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具体学习阶段如下:
第一学年:指导教师为硕士生制定课程学习计划,指导学生选课。硕士生在中科院研究生院集中学习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及相关交叉学科、人文科学等课程。
第二学年:上半学年研究生回所进行论文工作。导师指导学生制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包括:选定论文题目,查阅文献、写文献综述,确定研究内容。下半学年3-4月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继续进行实验研究、野外科研工作。
第三学年:上半学年11月左右进行中期考核,一般下半学年撰写学位论文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五、课程体系与学分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硕士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研究生修读的课程包括学位课与非学位课等。学位课是为了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的知识而开设的课程。
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9学分。其学位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如下:
1、公共学位课7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和一门外国语。
2、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六、必修环节及要求
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必修环节的总学分不少于5学分。
 
次数
学分
备注
开题报告
1次
2
在第二学年的下半学年进行
中期考核
1次
1
在第三学年的上半学年进行
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
听学术报告
20
2
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由导师和研究生部核实
做学术报告
至少2次
野外或实验
至少1项年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也是研究生学习科研方法、分析利用资料的手段和锻炼独立研究能力的机会。在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中要重视学位论文,要以其为重心。
硕士研究生在导师和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结合导师的科研项目,根据学科发展选题,并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包括论文选题与开题、论文进展中期考核、学术论文发表等环节。
1、开题报告(2学分
在导师指导下选定论文题目后,进行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写出文献综述。并就课题的科学依据、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发展现状、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结果及能达到的学术水平,现在有条件及存在问题,进度安排及预计完成论文的时间等,写成书面开题报告,在第二学年的3-4月进行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字数要求4000字左右。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经导师签字提交研究生部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开题评审小组成员应5位副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者组成(至少2位所学位委员、1位所外专家),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ppt)时间是30分钟,评审小组对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把关论证。对开题报告不通过者,应提出改进措施,经认真修改,允许两个月左右再次开题;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的,责成导师和学生重新制定培养方案,该学生延期、其导师招生资格停止一年。
2、中期考核(1学分
为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做出高水平的学位论文,在第三学年的上半学年(11月左右)进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即在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由研究生部组织所学位委员会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集中的全面考查。
中期考核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组成考核组集中进行。考核前硕士生须提交《研究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表》和《中期考核表》。考核时间每位学生15分钟(ppt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考核组就学生的报告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00分。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并给予奖励;考核不通过者,需参加下一年度的集中考核;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分流。
中期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见《青藏高原所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3、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
我所积极提供机会,支持在学硕士生参加各种学术会议、报告会和讲座,以开阔学生眼界,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课题组的学术讨论会和所内外的各类学术活动,还须参加野外考察、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活动。
每个硕士研究生需要公开做学术报告至少3次(课题组内Seminar报告至少1次/年,所内学术沙龙1次),报告内容为读书报告、文献综述或研究进展等;同时要求参加各类学术报告会至少20次;须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助研工作,包括野外或实验工作。
参加课题组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情况均应记录在《研究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表》中,中期考核前由导师签字认可交研究生部备案;参加所内学术报告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安排(报告学生导师参与主持)。
七、学位论文与科研成果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受到科研能力基本训练与掌握科学研究方法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的综合体现,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至关重要。学位论文撰写、评阅和答辩等环节参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学位论文工作的主要环节如下:
1、学位论文撰写
根据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结合学位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研究方向,承担科研任务,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为申请学位而撰写的学术论文,是评判学位申请者学术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学位申请者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不得造假,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学位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按《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和我所具体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后,向研究生部提出学位论文送审申请。
2、学位论文评审
硕士学位论文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必须经导师仔细审阅,导师在审定学生的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和学术水准后,签字同意后才能送交研究生部进行学位论文评审,我所论文评审一律采用“盲审”,盲审论文由研究生部送审所内外同行专家评审(2位副研究员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有1位所外专家)。
学位论文送审过程中,如有一位评阅人对论文持否定意见,则从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中增聘一位学位委员为评阅人进行盲审评阅。累计有两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本次毕业答辩申请无效。
论文盲审通过后,学生需要进行集中预答辩,论文预答辩工作是由研究生部组织并安排集中答辩,评审专家为所学位会委员,硕士报告(ppt)时间15分钟,参加预答辩的研究生在获得学位会参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票视为通过,未通过者一律延期毕业。
延期后第二次申请论文送审,仍未通过盲审或预答辩者,则停止该生导师招生资格两年,该生按退学处理。
3、学位论文答辩
通过论文盲审后,参加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组成评审专家组的全部毕业生的集中预答辩,通过者可申请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位正/副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组成(其中应有2位所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所学位委员担任),导师可以参加答辩会,但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硕士生在答辩会宣读论文30分钟,之后答辩人须向答辩委员会逐条陈述评阅人和预答辩专家给出的意见及“学位论文修改说明”,随后回答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问题。答辩委员会主席须严格把关答辩人提交的装订论文,其装订论文是按评阅人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意见进行修改过的,方可在论文封面上签字,否则可以不签字。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经答辩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可做出半年后至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若答辩委员会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未做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不合格者,一般不再受理其硕士学位申请。
4、学位申请及科研成果要求
按规定修满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的学生,准予毕业。准予毕业的学生,在科研成果上符合如下规定可申请学位:
申请硕士学位者,在科研成果上,要求应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核心刊物发表(含已接收、有校样)一篇以第一作者或在导师之后的第二作者署名的、并以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
核心刊物的发表状态有以下两种可上所学位会讨论:(1)已正式出版发表(须打印全文);(2)有接收函,并有明确的审稿录用意见(须打印审稿意见,并打印最终文章修改稿的全文)。
5、学位授予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学位申请终审和学位授予,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本所培养的研究生的学位初审及学位授予建议。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严格掌握学位授予质量,凡不符合答辩资格规定和答辩程序、答辩委员会决议不规范的,不受理学位申请。
在规定学习期限内,若其学位课成绩合格,完成各培养环节并考核通过,但没有达到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的科研成果要求,可准予答辩,论文答辩通过者,可准予毕业,但不受理学位申请,待其毕业后有文章正式发表时,持发表文章复印件或接收函(要可检索到该文章)补办申请学位手续。受理补办学位审议期限为毕业生毕业后一年内。
 
 
 
                                     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
                                         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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