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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软件研究所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科院软件研究所 /2013-11-28

 为规范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管理,确保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文件)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要求,结合我所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面向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对计算机技术和软件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可以熟练地阅读专业领域的外文资料。

 

二、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

本所在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等专业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如下:

1、  计算机技术

1)软件验证与测试技术;2)虚拟现实与可视化技术;3)并行软件设计与实现;4)信息系统审计技术;5)可视分析技术;6)实时数据处理技 术;7)交互系统设计与开发;8)中文信息处理与检索技术及应用;9)基础软件技术与系统;10)信息与数字工程;11)网络技术及应用;12)信息安全 工程。

2、  软件工程

1)软件过程技术及应用;2)软件系统工程;3)分布式软件系统工程;4)中间件技术与系统;5)分布式软件集成技术。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四、培养方式

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第一学年,学生集中在研究生院进行系统的课程学习;第二学年起,学生进入导师所在实验室(或研 究中心),参与到科研项目中,进行专业实践,并在专业实践的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学生也可经导师批准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根据具体情况,可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所内,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事业的本领域专家。

导师应全面关心和指导研究生的成长,合理安排、督促检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论文工作,对研究生进行学风、品德等方面的教育。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课程设置参照执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课程设置(见附件一、附件二)。

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及论文工作实行学分制。计算机技术领域的硕士生,总学分应不低于43学分;软件工程领域的硕士生,总学分应不低于38学分。

1、课程学习学分要求

计算机技术领域的硕士生,课程学习应不低于35学分;软件工程领域的学生,课程学习应不低于30学分。各类课程的学分要求如下:

1)  公共基础课程(>=10学分):政治、英语,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一门数学类课程。

2)  专业基础及专业课(>=10学分)

3)  专业综合课(>=1学分)

如果研究方向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基础及专业课可以在相应一级学科工学硕士课程设置中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选;

非本专业报考的硕士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至少2门本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进行补修。此类课程考试成绩必须合格,但不记学分。补修课程具体要求由研究生导师在指导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时提出。

2、专业实践与学术交流(5学分)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专业实践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年;专业实践期间,还应积极参加课题组的学术讨论会和本领域的一些学术交流活动。

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结束,应填写《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经导师及研究生培养指导小组审核通过,交研究生部备案后,可记5学分。

3、论文工作必修环节

1)论文选题审核(2学分)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论文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论文选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的意义,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论文的基本构思,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主要参考资料,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

一般应在第四学期初完成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审核。审核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指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成绩为通过或不通过。考核完毕,选题报告和《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工程硕士选题报告考核登记表》交研究生部备案,考核通过者,可记2学分。

2)、中期考核(1学分)

一般应在第五学期末完成学位论文的中期考核。考核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指导小组负责组织,主要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 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查。考核成绩为通过或不通过。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未通过者,考核小组需给出整改意见,半年内重新进行考核。

考核完毕,中期考核报告和《工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需交研究生部备案,考核通过者,记1学分。

 

六、学位论文要求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工程设计或研究论文。论文内容可以为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等,论文研究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论文要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理论深度。

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类(包括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预先研究等)项目论文,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分析过程正确,实验方法科学,实验结果可信,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为主要内容的论文,要求需求分析合理,总体设计正确,程序编制及文档规范,并通过测试或可进行现场演示。

论文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并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编写、装订。

 

七、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研究生按培养方案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审核与授予,按《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办法》办理。

 

八、其它

本培养方案于2010年6月10日,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本培养方案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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