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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研究生培养方案

光电研究院 /2013-11-27

 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遵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结合光电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培养目标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硕士研究生在本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博士研究生在本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硕士研究生能够熟练运用英语阅读本领域有关文献资料,并能撰写论文摘要,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
博士研究生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一般为英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能用外语撰写学术论文,并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能力以及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培养类型及学习年限
 1.培养类型
光电院研究生培养分为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两个相对独立的培养层次。研究生招考方式为公开招考。
 2.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三、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培养层次
光学工程
计算光学与成像技术
博士、硕士
激光技术与应用
博士、硕士
光谱成像技术
博士、硕士
光电测量与控制
博士、硕士
精密仪器与光学
博士、硕士
信号与信息处理
遥感信息处理与应用
博士、硕士
信息综合与处理
博士、硕士
导航技术及应用
博士、硕士
卫星通信信号处理技术
博士、硕士
激光测量信号与信息处理
博士、硕士
微波通信技术
博士、硕士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控制与应用
博士、硕士
空基信息处理与传输技术
博士、硕士
系统仿真测试技术
博士、硕士
空间应用软件技术
博士、硕士
空间飞行器综合电子技术
博士、硕士
软件工程
博士、硕士
软件可靠性
博士、硕士
飞行器设计
飞行器系统设计
硕士
飞行器动力学控制与仿真
硕士
飞行器结构CAD/CAE
硕士
飞行器热设计
硕士
临近空间飞行器设计
硕士
动力推进与控制
硕士
 
四、培养方式
研究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导师应根据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其本人特点和科研论文工作需要,指导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依据,也是对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导师应按培养计划做好培养工作,培养计划应对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位课程和必修课程科目和学分、学位论文选题的可能范围、达到目标以及时间安排做出明确规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应在入学三个月后报人力资源处审核备案。
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写作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1.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结合科研工作进行课程学习,包括跨学科课程的学习,以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重点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研究能力。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或导师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导师应从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与研究生讨论,并严格按计划做好培养工作。
 2.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两段式”的培养模式,包括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两个阶段;实行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年在研究生院北京教学园区集中参加课程学习,期间遵循《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课程集中教学管理规定》,完成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学习。
硕士研究生从入学后第二年开始进入导师所在的研究室,依托导师所在单位的科研项目、科研条件和科研设施,进行科研实践和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培养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导师应从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并严格按计划做好培养工作。
五、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研究生修读的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等。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
依据研究生院所开设课程,按一级学科由导师根据本学科发展及学生所参与课题的需要选择,若还有不能满足的,可到外校选择1-2门课程补充。
研究生的课程体系:
1.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9学分。其学位课程体系(附表)及学分要求如下:
(1)公共学位课7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和一门外国语。
(2)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
(3)非学位课(选修课)要求不低于 11学分,由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根据研究方向的需要,以及研究生的基础和特长、爱好等共同确定。鼓励研究生进行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以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面。
2. 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10分,其中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和外国语类课程等二门公共学位课3学分,三门专业课≥6学分,一门选修课。
 
六、必修环节及要求
 必修环节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评、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四个方面,共计5学分,不得以课程学习学分替代。
1、开题报告(2学分)
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弄清主攻方向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自己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就选题意义、前人相关成果、材料基础与实验条件、拟采取的理论与方法等方面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尽可能广泛地听取专家意见。
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硕士回所半年内12月底之前、博士入学一年内),就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导师和指导小组应严格把关。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字数要求3000字以上(此处写具体字数限制)。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答辩30-40分钟,专家提问30-40分钟;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答辩20-30分钟,专家提问20-30分钟。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定在(入学一年内),并且(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前完成;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定在(回光电院导师所在研究室半年内,既12月底之前)完成。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开题报告审核工作以研究室为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考核,考核小组由5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各组主席一般应为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考核小组名单需经院学位委员会审定。考核小组就学生的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报告的表述和报告写作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分,考核的结果有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次考核均不合格者,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分流,应予退学。
 
2、中期考核(2学分)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研究生需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博士研究生中期报告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硕士研究生中期报告字数要求3000字以上。研究生需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
研究生中期考核在答辩前半年(每年12月底之前)完成。中期考核小组:硕士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本单位以外的专家;博士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其中至少有2名本单位以外的专家。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中期考核的结果有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退学处理。
3、 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1学分)
为了促使研究生能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要求每个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学术报告不少于3次;每个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公开做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参加学术报告不少于5次。
研究生完成科研课题的过程中,还须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助研工作,或参加所内外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情况均应记录在《研究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表》中,申请答辩前由导师签字认可后提交人力资源处备案,可取得1学分。
 
七、学位论文与科研成果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必须由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为了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在开题报告通过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一年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充分体现出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研究能力。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学生论文答辩的必要条件及程序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研究生答辩前应完成的学术研究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要求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掌握本学科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独立从事探索性基础研究的能力;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位论文研究取得完整性或阶段性成果。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含已被接受尚待发表的论文)不少于二篇与本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包括被SCI或EI刊物收录的论文一篇。论文作者单位:除第一署名“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外,还应署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2、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成果要求
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掌握本学科专业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现代实验方法和技术,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独立从事方向明确的应用研究和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位论文研究取得完整性或阶段性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含已被接受尚待发表的论文)不少于一篇与本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SCI、EI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已证明被接收)一篇与本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作者单位:除第一署名“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外,还应署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应用研究与开发成果已申报中国发明专利并获正式受理(附专利文本及正式受理文件),论文答辩者为该专利的第二发明人(必须是导师之后的第一发明人);等同一篇核心刊物。
八、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细则》执行。
(一)申请论文答辩的条件:
1.完成课程学习计划,修满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
2.完成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评、学术报告和科研实践等必须环节;
3.已完成科研成果要求;
4.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4月30日之前),论文通过导师审核并签字同意送审意见;
5.学位论文评阅合格。
 
(二)初审
学位论文完成后,应在答辩前进行初审(5月1-15日),初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硕士初审专家3-5人(至少1-2名外单位专家);博士初审专家5-7人(至少2-3名外单位专家);评审专家由导师提名,经学位委员会最终确定。硕士有1人、博士有2人评审专家不同意答辩者,不得提交答辩;未获准参加答辩的论文,须根据初审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并于半年内进行复审。
(三)答辩
    论文初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答辩截止日期5月31日
学位论文须在答辩前至少三天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由论文答辩委员会主持公开的论文答辩会,就论文答辩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由学位委员会确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3-5人(至少1-2名外单位专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教授级)5-7人(博导不少于2/3;外单位专家2-3名)。
 
九、附则
本研究生培养方案经光电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自2010年6月起执行。
 
 
光电院学位委员会
                                            二O一O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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