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0年修订稿)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保证本所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所情况,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科学,遵纪守法,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身心健康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本所获培养授权的学科为一级学科:大气科学,包括下列专业和研究方向:
(一) 气象学
研究方向:大气环流的理论和数值模拟、数值天气预报、四维资料同化、地球流体力学、中小尺度动力学、自然控制论、大气中的非线性理论、全球变化、海气相互作用、大气-生物圈-陆地相互作用、气候动力学、气候数值及预测、极地与高原气象、减灾防灾等。
(二)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研究方向:大气辐射和传输、大气化学、大气环境与大气污染、大气边界层物理、中层大气物理学、云和降水物理学、大气探测学、人工影响天气、生物地球化学循环、地球系统科学、气候-生态相互作用、大气遥感、临近预报、气象-环境-健康、雷电物理学等。
(三) 地球流体力学
研究方向:地球流体力学、非线性地球流体力学、计算地球流体力学。
三、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两段式”的培养模式,包括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两个阶段;实行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
课程学习阶段要求研究生通过集中授课等方式,完成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学习。科研实践阶段要求研究生依托导师或导师小组的科研项目、科研条件和科研设施,进行科研实践和开展学位论文工作,获得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四、学习年限
(一) 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二) 如提前完成了规定的学位课程和学位论文,可申请提前进行论文答辩,提前毕业,但实际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应不少于一年。
(三) 提前或延期毕业均应提前三个月年提出申请并经研究生部同意。
五、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一) 课程体系
硕士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获得硕士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
硕士生修读的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等。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硕士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硕士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
(二) 学分要求
申请硕士学位前,必须取得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5分和必修环节9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9分,具体要求如下:
(1)公共学位课7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和一门外国语。
(2)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
(三)课程学习与要求
(1)公共学位课:包括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课,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规定的课程进行。政治理论课程学习要与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有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形势教育以及公益劳动等活动。
(2)专业学位课:包括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由指导教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专业学位课程要根据本学科的基础要求和研究方向的 特点确定课程内容,加强基础性和系统性,兼顾学科的前沿和应用技术,使硕士生掌握从事大气科学研究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学科前沿。专业 学位课要求。对于来自非大气科学专业的研究生,视情况选修普通气象学。
(3)非学位课:为拓宽知识面,学生可选修一些跨专业的课程。原则上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地球流体力学专业的硕士生应选修一门其他两个专业的课程。具体科目由学生和指导教师研究商讨后确定,学生也可根据自己的专长和爱好自行选择。
为了把研究生引导到学科前沿,必须十分重视扩大研究生的知识领域,不断更新课程内容,使学生能了解和掌握本学科领域的最新成就和发展趋势,还应增设 一批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或交叉的学位课程。课程要注意引进或参考发达国家优秀研究生教材的内容。必要时,还可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教授到研究生院授课,以 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为保证教学质量,基础理论课必须有较完整的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大纲,此外还需要教学方法的研究,以便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在学习方式上,应强调自学为主,教师的作用在于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启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激励学生的创新欲望。
发挥导师组的作用,可以采取导师小组方法。学生应至少每二周向导师报告学习和论文工作进展的情况,以便取得导师的及时指导。
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可采取不同形式,但一般应有一定量的笔试。
(四) 必修环节与要求
硕士生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
(1)开题报告(3学分):按照《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暂行规定》执行。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开题报告环节采 取集中考核,统一考核标准,实行相对比例的通过率。考核小组就学生的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报告的表述和报告写作等几个方面 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开题报告考核总分排名在后5%的学生,需参加下一年度的集中考核。两次考核均在后5%者,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 定》进行分流,两次考核不合格应予退学。
开题报告的时间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半。每年5月、11月,硕士研究生统一在所属研究中心(室、部)进行开题报告,并将材料报研究生部备案,研究生部于每年6月、12月将所有硕士生开题报告的材料通报所学位评定委员会。
(2)中期考核(2学分):按照《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的暂行规定》执行。中期考核的时间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3)学术报告(2学分):按照《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执行。
(4)社会实践(2学分):按照《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所关于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暂行规定》执行。
(五) 课程设置与学分
课程 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可选或 必修 |
备注 |
公共学位课 |
自然辩证法与 科技革命 |
54 |
3 |
必修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与实践 |
30 |
1 |
必修 |
|
|
硕士学位英语 |
36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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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学位课 |
集中 学习 阶段 课程 |
|
28 |
必修 |
其中学位课学分 不低于12学分 |
必修 环节 |
博士生开题报告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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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期考核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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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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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参加学术 活动登记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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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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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硕士生应参加科研工作,在科研工作中学习,并培养和锻炼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养成良好的科研道德和作风。在科研实践阶段,硕士生要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一项研究工作。
学位论文是衡量硕士生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论文工作是培养硕士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具备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使硕士生在科研方面得到全面的基本训练,从而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
(一)论文选题原则:从大气科学学科发展出发,着重选择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对大气科学发展具有一定理论意义的课题。论文宜尽量结合导师或课题组所承担的研究课题,在选题时充分考虑学生特长。
(二)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措施:安排学生尽早进入课题,及时确定研究方向,保证学位论文工作的计划性,提高技术含量和理论水平。
(三)学位论文工作包括文献阅读、课题调研、实验研究、理论分析、撰写论文等。论文工作程序如下:
(1)文献调研: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内确定题目范围并阅读文献,掌握有关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研究进展,做出分析和评价,撰写文献总结和综述。
(2)确定论文题目:提出研究方案和论文工作计划,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按此进行工作。
(3)研究成果:一般应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核心刊物公开发表一篇(含已接受)研究论文。
(4)撰写学位论文、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的基本要求如下:
1)研究内容具有明确的理论和实际意义或实用价值。
2)论文工作应表明作者掌握了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新见解,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4)论文撰写要求文字通顺,字迹清楚,图表清晰,符合学位论文书写格式要求。
七、学位论文答辩
取得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学分,且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均按时通过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否则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遵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条例》和《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