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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2013-11-29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遵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培养目标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是从事固体地球科学研究与教育的综合性国家学术机构。以固体地球各圈层相互作用及其资源、环境、工程地质问题作为主攻方向。研究所现设有地球深部结构与过程研究室、岩石圈演化研究室、青藏高原研究室、新生代地质与环境研究室、地磁与空间物理研究室、工程地质与水资源研究室、油气资源研究室和固体矿产资源研究室等8个研究室。建有岩石圈演化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工程地质力学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地球深部研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油气资源研究重点实验室以及新生代地质与环境重点实验室,并于2007年获批建设了北京空间环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作为固体地球科学的综合性研究所,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所具有“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和“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三个一级学科学位培养点以及“海洋地质”二级学科的学位培养点,研究所设有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等3个博士后流动站。在实力强大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一流的实验支撑系统有力的保障下,研究所致力于培养掌握各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博士研究生在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海洋地质等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博士研究生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一般为英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能用外语撰写学术论文,并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能力以及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培养类型及学习年限
 1.培养类型
博士研究生按照招考方式可分为公开招考和硕博连读两种类型。
 2.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第4学期经转博考核通过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进入博士学习、培养阶段。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6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三、       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本所在地质学一级学科、地球物理学一级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和海洋地质二级学科等学科专业培养博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设置如下: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地质学一级学科:
A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A1 岩石学
A2 矿床学
A3 石油地质学
B地球化学
B1 地球化学
B2 环境地球化学
B3 计算地球化学
B4 比较行星学
C古生物与地层学
C1古生物与地层学
D构造地质学
D1 构造地质学
D2 大地构造
D3 沉积地质学
D4 地热学
E 第四纪地质学
E1 第四纪地质
E2 第四纪地质环境
F 地球生物学
F1 地球生物学
地球物理学一级学科:
A 固体地球物理学
A1 综合地球物理
A2 油储地球物理
A3 勘探地球物理
A4 地震学
B空间物理学
B1 电离层物理
B2 地磁场与空间电磁环境
C地球动力学研究
C1 地球动力学
C2 地磁学
C3 古地磁与地球深部
C4 磁学与环境磁学
C5 分子动力学
D 地球与空间探测技术
D1 地球探测技术
D2 空间环境探测技术
D3 空间环境探测物理设计仿真
D4 探测数据分析处理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
A 矿产普查与勘探
A1 成矿规律与成矿预测
A2 矿田构造与隐伏矿预测
B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B1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C 地质工程
C1 地质工程与地质灾害
C2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海洋科学一级学科
A 海洋地质学
A1 海洋构造
A2 海洋油气地质与地球物理
A3 海洋环境
 
四、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结合科研工作进行课程学习,包括跨学科课程的学习,以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重点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研究能力。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实行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六个月内,导师应根据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其本人的特点和科研工作需要,指导博士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和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依据,也是对博士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导师应按培养计划做好培养工作,培养计划应对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位课程和必修课程科目和学分、学位论文选题的可能范围、达到目标以及时间安排做出明确规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应在入学六个月后报研究生部审核备案。
五、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研究生修读的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等。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
1. 公开招考的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7分,其中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和外国语类课程等二门公共学位课3学分,二至三门专业学位课4学分。
2.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7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25学分。其学位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如下:
(1)公共学位课9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程二门和外国语类课程二门。
 (2)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6学分,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
  3.本所博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公共学位课
政治理论课
1
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除公共学位课外,应至少选两门专业学位课,其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7分;硕博连读生,除公共学位课外,应至少选2门博士专业学位课。
博士学位英语
2
地质学学科专业学位课
岩石学
2
矿床学
2
变质地质学
2
前寒武纪地质学
2
现代地球化学
2
同位素年代学
2
沉积地质学
2
区域地质与大地构造
2
构造地质学
2
石油地质学
2
第四纪地质与环境
2
比较行星学
2
岩石磁学与生物磁学
2
学科新进展专家系列讲座
2
地球物理学科专业学位课
应用地球物理
2
复杂条件的地震波传播与成像
2
油储地球物理
2
地震学
2
地球动力学
2
区域地质与大地构造
2
岩石圈物理与大地构造
2
地幔对流
2
岩石磁学与生物磁学
2
分子动力学
2
地磁活动性概论
2
空间物理学基础
2
空间物理探测技术
2
学科新进展系列讲座
2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专业学位课(学科申报中)
岩石学
2
矿床学
2
沉积地质学
2
石油地质学
2
现代地球化学
2
构造地质学
2
区域地质与大地构造
2
第四纪地质学
2
勘探地球物理系列
2
电磁法研究与发展
2
瞬变电磁法应用与展望
2
工程地质学新进展
2
现代水文学与水资源学
2
同位素水文学
2
水文地质学
2
工程结构设计原理
2
工程与环境地球物理
2
岩土力学与岩土工程
2
岩土测试理论与方法
2
地下工程
2
边坡工程
2
工程地质勘察
2
中国金属矿勘探系列讲座
2
地球物理新方法新技术
2
工程地质学专家系列讲座
2
地震勘探前沿系列讲座
2
海洋地质学科专业学位课
海洋地质学研究进展
2
海洋地球化学
2
海洋环境学
2
海洋地球物理与海底构造学
2
应用地球物理
2
复杂条件的地震波传播与成像
2
油储地球物理
2
地震学
2
地球动力学
2
区域地质与大地构造
2
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
2
六、必修环节及要求
 1、开题报告(2学分)
博士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了解主攻方向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在导师或导师小组指导下,提出学位论文选题。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博士研究生应就选题意义、前人相关成果、材料基础与实验条件、拟采取的理论与方法等方面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尽可能广泛地听取专家意见。
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报告字数要求8000字以上。导师和指导小组应对开题报告严格审核把关。博士研究生在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并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答辩2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定在入学后第二学期结束前或第三学期初完成。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开题报告环节采取研究室或学科组内集中考核,统一考核标准。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由3-5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各考核小组主席应尽可能为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考核小组名单需经所学位委员会审定。考核小组就学生的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报告的表述和报告写作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开题报告考核未通过的学生,需参加下一次开题报告考核。两次考核均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分流。
 2、中期考核(1学分)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博士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研究生需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报告字数要求8000字以上。博士研究生需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或第四学期初前完成。中期考核小组由3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本学科组以外的专家。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
中期考核的结果有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退学处理。
 3、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
为了促使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要求博士研究生应公开在所读专业的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至少1次,参加学术报告至少5次。
研究生完成科研课题的过程中,还须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助研工作,或参加所内外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情况均应记录在《研究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表》中,申请答辩前由导师签字认可交研究生部备案,可取得2学分。
七、学位论文与科研成果要求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不得造假,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学生论文答辩的必要条件及程序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掌握所攻读学科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独立从事探索性基础研究的能力;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位论文研究取得完整性或阶段性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1)在所攻读学科专业经本所学位评定委员认定的、被SCIEI刊物收录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署名第一、申请人署名第二)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论文(含已接收);
(2)申请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获国家奖或获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五名者。
八、附则
本培养方案于2010年6月18日经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自2010年9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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