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遵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培养目标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是从事固体地球科学研究与教育的综合性国家学术机构。以固体地球各圈层相互作用及其资源、环境、工程地质问题作为主攻方向。研究所现设有地球深部结构与过程研究室、岩石圈演化研究室、青藏高原研究室、新生代地质与环境研究室、地磁与空间物理研究室、工程地质与水资源研究室、油气资源研究室和固体矿产资源研究室等8个研究室。建有岩石圈演化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工程地质力学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地球深部研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油气资源研究重点实验室以及新生代地质与环境重点实验室,并于2007年获批建设了北京空间环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作为固体地球科学的综合性研究所,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所具有“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和“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三个一级学科学位培养点以及“海洋地质”二级学科的学位培养点,研究所设有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等3个博士后流动站。在实力强大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一流的实验支撑系统有力的保障下,研究所致力于培养掌握各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硕士研究生在所学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硕士研究生能够熟练运用英语阅读本领域有关文献资料,并能撰写论文摘要,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 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本所在地质学一级学科、地球物理学一级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和海洋地质二级学科等学科专业培养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设置如下: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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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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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学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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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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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岩石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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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矿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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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石油地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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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地球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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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地球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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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环境地球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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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计算地球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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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比较行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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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古生物与地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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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古生物与地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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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构造地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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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构造地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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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大地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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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 沉积地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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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 地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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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第四纪地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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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 第四纪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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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 第四纪地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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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地球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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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 地球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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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物理学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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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固体地球物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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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综合地球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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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油储地球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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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勘探地球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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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地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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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空间物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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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电离层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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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地磁场与空间电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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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地球动力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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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地球动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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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地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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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古地磁与地球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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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 磁学与环境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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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 分子动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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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地球与空间探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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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地球探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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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空间环境探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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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 空间环境探测物理设计仿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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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 探测数据分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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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申报中,拟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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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普查与勘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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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矿规律与成矿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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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田构造与隐伏矿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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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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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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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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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工程与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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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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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学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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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海洋地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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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海洋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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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海洋油气地质与地球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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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海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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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两段式”的培养模式,包括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两个阶段;实行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年在研究生院北京教学园区集中参加课程学习,期间遵循《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课程集中教学管理规定》,完成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学习。
硕士研究生从入学后第二年开始进入导师所在的研究室,依托导师所在单位的科研项目、科研条件和科研设施,进行科研实践和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培养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四、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硕士研究生修读的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等。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
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9学分。其学位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如下:
(1)公共学位课7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和一门外国语。
(2)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集中教学课程设置,下表列出的是与本所各学科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
课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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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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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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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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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学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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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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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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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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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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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英语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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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质学一级学科专业学位课
|
地学前缘
|
2
|
|
早期地壳演化
|
1
|
||
岩石学及其进展
|
3
|
||
现代实验岩石学
|
2
|
||
变质地质学
|
3
|
||
显微结晶岩石学基础
|
2
|
||
现代地球化学
|
3
|
||
分析地球化学
|
2
|
||
岩石地球化学
|
2
|
||
火山学
|
1
|
||
矿床学
|
2
|
||
能源地质学
|
3
|
||
盆地分析
|
3
|
||
沉积地质学及应用
|
2
|
||
层序地层学
|
1
|
||
同位素地球化学及年代学
|
1
|
||
环境地球化学
|
3
|
||
生物地球化学
|
3
|
||
有机地球化学
|
2
|
||
地球化学热力学
|
3
|
||
流体包裹体
|
1
|
||
显微构造地质学
|
2
|
||
高等构造地质学
|
3
|
||
区域地质与大地构造
|
2
|
||
碰撞造山
|
1
|
||
地球动力学
|
3
|
||
岩石圈物理学与大地构造
|
3
|
||
遥感应用分析原理与方法
|
3
|
||
自然地质学
|
2
|
||
地貌学
|
3
|
||
古人类学
|
1
|
||
生态系统生态学
|
3
|
||
现代气候学原理
|
3
|
||
冰冻圈与环境
|
2
|
||
近代第四纪地质与环境
|
3
|
||
现代自然地理
|
3
|
||
历史环境变化研究方法
|
3
|
||
水文地质学
|
2
|
||
古生态学
|
3
|
||
古环境学基础
|
3
|
||
地球物理一级学科专业学位课
|
地学前缘
|
2
|
|
岩石物理学
|
3
|
||
现代应用地球物理
|
3
|
||
地球物理学基础
|
2
|
||
海洋地球物理与海底构造学
|
2
|
||
岩石圈物理学与大地构造
|
3
|
||
震源理论基础
|
3
|
||
应用偏微分方程与科学计算
|
3
|
||
有限元方法在地学中的应用
|
3
|
||
古地磁学与环境磁学
|
1
|
||
地球动力学
|
3
|
||
区域地质与大地构造
|
2
|
||
盆地分析
|
3
|
||
能源地质学
|
3
|
||
海洋地质学
|
3
|
||
火山学
|
1
|
||
层序地层学
|
1
|
||
高等构造地质学
|
3
|
||
地球电磁现象物理学
|
3
|
||
空间物理学基础
|
3
|
||
高层大气物理
|
3
|
||
高等大气动力学
|
3
|
||
等离子体天体物理
|
3
|
||
空间物理探测技术
|
3
|
||
基础空间等离子体物理学(地学)
|
3
|
||
全球定位系统及其应用
|
2
|
||
太阳物理
|
3
|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专业学位课
|
岩石学及其进展
|
3
|
|
现代实验岩石学
|
2
|
||
显微结晶岩石学基础
|
2
|
||
现代地球化学
|
3
|
||
分析地球化学
|
2
|
||
岩石地球化学
|
2
|
||
火山学
|
1
|
||
矿床学
|
2
|
||
盆地分析
|
3
|
||
沉积地质学及应用
|
2
|
||
层序地层学
|
1
|
||
环境地球化学
|
3
|
||
生物地球化学
|
3
|
||
有机地球化学
|
2
|
||
流体包裹体
|
1
|
||
显微构造地质学
|
2
|
||
高等构造地质学
|
3
|
||
区域地质与大地构造
|
2
|
||
碰撞造山
|
1
|
||
地球动力学
|
3
|
||
岩石圈物理学与大地构造
|
3
|
||
遥感应用分析原理与方法
|
3
|
||
岩石物理学
|
3
|
||
现代应用地球物理
|
3
|
||
地球物理学基础
|
2
|
||
海洋地球物理与海底构造学
|
2
|
||
岩石圈物理学与大地构造
|
3
|
||
地球物理新方法新技术
|
2
|
||
震源理论基础
|
3
|
||
有限元方法在地学中的应用
|
3
|
||
能源地质学
|
3
|
||
海洋地质学
|
3
|
||
有限元方法
|
3
|
||
固体力学导论
|
3
|
||
数值分析
|
3
|
||
岩石断裂力学
|
3
|
||
岩石力学与工程
|
2
|
||
工程地质学
|
3
|
||
地貌学
|
3
|
||
高等土力学
|
3
|
||
高光谱遥感
|
2
|
||
GIS空间分析方法
|
2
|
||
环境与灾害遥感
|
3
|
||
弹塑性力学
|
3
|
||
现代水文学与水资源学
|
2
|
||
工程地震学
|
3
|
||
流体力学导论
|
3
|
||
应用偏微分方程与科学计算
|
3
|
||
工程结构设计原理
|
2
|
||
工程与环境地球物理
|
2
|
||
岩土测试理论与方法
|
2
|
||
工程地质勘察
|
2
|
||
海洋地质二级学科专业学位课
|
2
|
||
3
|
|||
3
|
|||
2
|
|||
2
|
|||
3
|
|||
3
|
|||
3
|
|||
3
|
|||
1
|
|||
3
|
|||
2
|
|||
3
|
|||
3
|
|||
3
|
六、必修环节及要求
1、开题报告(2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搞清楚主攻方向上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在导师指导下,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硕士研究生应就选题意义、前人相关成果、材料基础与实验条件、拟采取的理论与方法等方面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尽可能广泛地听取专家意见。
硕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报告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导师和指导小组应对开题报告严格审核把关。硕士研究生在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定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开题报告环节采取研究室或学科组内集中考核,统一考核标准。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由3-5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各考核小组主席应尽可能为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考核小组名单需经所学位委员会审定。考核小组就学生的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报告的表述和报告写作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开题报告考核未通过的学生,需参加下一次开题报告考核。两次考核均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分流,硕士研究生两次考核不合格应予退学。
2、中期考核(1学分)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硕士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研究生需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硕士研究生中期报告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研究生需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五学期初期进行。中期考核小组由3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本学科组以外的专家。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
中期考核的结果有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分流,硕士研究生两次考核不合格应予退学。
3、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
为了促使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向,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要求每个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3次学术报告。
研究生完成科研课题的过程中,还须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助研工作,或参加所内外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情况均应记录在《研究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表》中,申请答辩前由导师签字认可后提交研究生部备案,可取得2学分。
七、学位论文与科研成果要求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不得造假、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一年半。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学生论文答辩的必要条件及程序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掌握所学学科专业领域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现代实验方法和技术,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独立从事方向明确的应用研究和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位论文研究取得完整性或阶段性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1)应用研究与开发成果已申报中国专利并获正式受理(附专利文本及正式受理文件),论文答辩者为该专利的主要发明人(必须是导师之后的第一发明人);
(2)申请人必须作为主要作者在与本学科相关的核心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含已被接受尚待发表的论文)。
八、附则
本培养方案于2010年6月18日经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自2010年9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