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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私益的公益保护——以公益慈善立法中的公益定位为视角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通过私益的公益保护——以公益慈善立法中的公益定位为视角
The Public Interest Protection by the Private Interest:In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harity Legislation 马金芳; 1: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 2: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博士后流动站 摘要(Abstract):

对公益的绝对化理解割裂了公益与私益之间的辩证关联,阻碍了对公益的全方位保护,并最终影响了公益事业的提升和推进。追本溯源,基于人类的内在本性和生存需要,公益的保护离不开私益的重要推动。以私益为驱动机制对公益进行保护既符合人性的类本质,也契合世界范围内公益与私益的混合趋势。在我国既有的公益慈善立法中,私益和公益的割裂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公益组织的资格阙如和能力不足,进一步暴露责任、资格与能力之间的矛盾和悖反。适逢我国慈善立法的关键时期,倡导平衡主义、混合主义和市场化的立法思想,促进公益与私益的整合、以私益促动公益、保护公益组织和公益人员的合法权益正当其时。

关键词(KeyWords): 公益;;私益;;公益组织;;公益人员;;慈善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司法部项目“社会法的生成路径、基因与规律”(13SFB3002);;中国博士后特别资助项目“社会法的生成机理、世界趋势与中国场域”(2015T80418);;上海市教委创新资助项目:“社会民生、社会发展与社会法的理论与实践”(14YS08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Author): 马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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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1][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三联书店2003年版。1参见乌克兰《慈善与慈善组织法》条款1。[2][美]罗伯特·L.佩顿、迈克尔·P.穆迪:《慈善的意义与使命》,郭烁译,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3年版。[3][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第三卷),廖德宇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4][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5][美]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子译,上海人民出版杜1995年版。[6][英]诺曼·巴里:《福利》,储建国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7]马金芳:“西方社会法的‘逆向’生成机理”,载《法学论坛》2013年第6期。[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9]赵震江:《法律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10]李本公主编,潘继生、罗新副主编:《国外非政府组织法规汇编》,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版。[11]王世强:“社会企业认定规则国际比较研究”,载王振耀主编、章高荣副主编:《以法促善:中国慈善立法现状、挑战及路径选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12]何静:“国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模式及对中国的启示”,载《学术探索》2013年第6期。[13]金锦萍、陈文静:“非营利组织财务收入法律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载王振耀主编、章高荣副主编:《以法促善:中国慈善立法现状、挑战及路径选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14]温晓莉:“论现代‘追赶型’法治国家——东亚和南亚法治的特殊性”,载《现代法学》1999年第1期。[15]王先胜、雷建威、周文洁:“广东省慈善事业立法所涉主要问题及挑战”,载王振耀主编、章高荣副主编:《以法促善:中国慈善立法现状、挑战及路径选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16]陈亮:“环境公益诉讼‘零受案率’之反思”,载《法学》2013年第7期。[17]孔璨:“中国慈善立法现状、挑战及路径选择”,载王振耀主编、章高荣副主编:《以法促善:中国慈善立法现状、挑战及路径选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18]陈晓春、李露霞:“中美非政府组织治理模式比较研究”,载《湖湘论坛》2015年第1期。(1)王婧:“五个民间版本慈善法亮相九方面存争议”,载2015年1月5日《京华时报》。(1)Monroe,The Heart of Altruism,pp.197-198。转引自[美]罗伯特·L·佩顿·迈克尔·P.穆迪:《慈善的意义与使命》,郭烁译,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3年版,第140-141页。(1)俞祖成:“慈善法草案:游离于支持与管控之间?---基于日本相关立法技术的启示”,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 3NTk4NDk3OQ==&mid=400207531&idx=1&sn=6f245cb088898578eb2a11980225480e&scene=21#wechat_redirect,最后访问日期:2015-12-06。(1)马剑银:“‘慈善法’究竟要规范什么?”,http://www.aiweibang.com/yuedu/69323593.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6-01-06。(2)崔子研:“《慈善法》忽略的几个方面”,载2015年11月11日《公益时报》。(3)参见“《慈善法》孕育十年,为何一发布就骂声一片”,http://www.ngocn.net/news/2015-11-04-0754ccdb7575d917.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5-12-06。(1)参见章高荣:“《中国慈善法(草案)》分析---游走于理想、现实与旧体制之间”,http://www.aiweibang.com/yuedu/67942386.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5-12-26。(2)“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解读”,http://news.qihuiwang.com/finance/20151031120734-1.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5-12-17。(3)刘映花:“慈善界关于慈善立法6条建议”,载2014年8月26日《北京晨报》。(4)“《慈善法》孕育十年,为何一发布就骂声一片”,http://www.ngocn.net/news/2015-11-04-0754ccdb7575d917.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5-12-06。(5)参见俞祖成:“慈善法草案:游离于支持与管控之间?---基于日本相关立法技术的启示”,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 3NTk4NDk3OQ==&mid=400207531&idx=1&sn=6f245cb088898578eb2a11980225480e&scene=21#wechat_redirect,最后访问日期:2015-12-06。(1)参见王传涛:“嫣然天使基金如何自证清白?”,载2014年1月8日《中国青年报》。(2)羽戈:“壹基金风波:被权力绑票的慈善”,http://view.news.qq.com/a/20100918/000020.htm,最后访问日期:2015-03-29。(3)参见地方各级民政部门的社会组织网,如中国社会组织网的社会组织动态部分,载http://www.chinanpo.gov.cn/6000/1/shzzdtindex.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4-05-30;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部分,载http://www.gdnpo.gov.cn/news.asp?TID=6,最后访问日期:2014-05-30,等等。(4)参见赖雨晨:“受捐多,发钱拖?---‘壹基金风波’折射我国慈善基金发展之困”,http://www.sh.xinhuanet.com/2014-04/30/c_133301040.htm,最后访问日期:2015-03-21。(5)“嫣然基金会到底是慈善还是敛财”,载http://www.it-times.com.cn/yuchujingren/34213.j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5-04-05。(6)以“全国首家众筹互动平台,善款100%到达受助人”为口号的公益组织施乐会身陷“置顶费”漩涡,被指多次向求助者收取高额置顶费。据统计,从2013年10月起,收取费用合计高达719万(7192756.1元)。11月7日,金华市慈善总会要求其立即停止收取“置顶费”。参见张木兰:“施乐会‘置顶费’事件还原”,载2014年11月18日《公益时报》。(7)为了保护江豚在洞庭湖的栖息地,2012年岳阳市江豚保护协会成立,数十名志愿者抛家舍业,当起了“江豚奶爸”,李劲松就是其中一员。一年半之后,正当洞庭湖江豚生态逐步改观之时,李劲松于3月22日突然被公安机关拘捕,爆出敲诈勒索的丑闻。(8)参见倪家宁:“保护江豚组织内斗激烈志愿者生存状况堪忧”,载2014年5月23日《中国青年报》。(9)参见刘晓星:“为何环境公益诉讼叫好不叫座?”,载2015年3月31日《中国环境报》。(1)参见刘晓星:“中国环境报:为何环境公益诉讼叫好不叫座?”,载2015年3月31日《中国环境报》。(2)See P.Alcock,Social Policy in Britain:Themes and Issues(London:Macmillan,1996),16.转引自[英]内维尔·哈里斯:《社会保障法》,李西霞、李凌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0页。(3)参见《俄罗斯慈善活动和慈善组织法》第12条和第15条。(1)参见乌克兰《慈善与慈善组织法》条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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