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从授权到控权:经济法的中国化路径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从授权到控权:经济法的中国化路径
From Authorization to Power Control:the Path of Economic Law's Chinization 陈云良; 1:中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西方经济法的产生旨在授予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但这并不适于解决当下的中国问题。行政权力过于庞大并日渐扩张的态势必然要求经济法予以有效回应,控权应当成为中国经济法的主旨。不论从法的一般属性,还是从经济法的独有特征来看,控权都能够与之兼容。我国经济法的现有制度虽有对控权功能的文本表达,但仍然不够,与法治经济实现的要求亦相去甚远。虽然行政法也以控权为己任,但其与经济法在控权对象和违法性审查标准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只有将二者有机结合才可以形成对政府权力的有效控制。

关键词(KeyWords): 经济法;;控权;;国家调节权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BFX041)“转轨经济法:西方范式与中国现实之抉择”

作者(Author): 陈云良;

Email: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美]Mancyl.Rosenblum:《梭罗政治著作选》(影印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2][法]让·巴蒂斯特·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陈福生、陈振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3]应飞虎、王莉萍:“经济法与民法视野中的干预”,载《现代法学》2002年第4期。[4]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5][美]福克纳:《美国经济史》(下卷),王琨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6]刘文华:《中国经济法基础理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7]陈云良:“国家调节权:第四种权力形态”,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6期。[8]靳文辉:《经济法行为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9]谭九生:“宪法控权是民法生存之基石——以市民社会为媒介”,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10]卢代富:“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载《现代法学》2013年第4期。[11]秦国荣:“维权与控权:经济法的本质及功能定位”,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2期。[12]刘大洪、郑文丽:“政府权力市场化的经济法规制”,载《现代法学》2013年第2期。[13]史际春主编:《反垄断法理解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14]孙晋:“我国《反垄断法》法律责任制度的缺失及其完善”,载《法律适用》2009年第11期。[15]漆思剑:《国家投资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再证成》,载《经济法论丛》(第24卷),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16]漆思剑:《国家投资经营法的性质和地位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17]邢会强:“制止经济过热措施的宏观调控法分析”,载《法学》2004年第7期。[18]丛中笑:“中国宏观调控与宏观调控法的梳理与重构”,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9年秋季卷),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19]孙笑侠:“法律对行政的控制——现代行政法的法理解释”,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20]朱最新:“行政权概念新释”,载《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21][美]伯纳德·施瓦茨:《行政法》,徐炳译,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22]张志伟:“应品广.反垄断法思维下的行政性垄断新探”,载《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3年第4期。[23]江必新:“行政程序正当性的司法审查”,载《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7期。[24]邢会强:“宏观调控行为的不可诉性再探”,载《法商研究》2012年第5期。1 党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2 王红霞:《经济法视域下的罗斯福新政研究》,中南大学2010年博士论文。3 也有学者反对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存在,参见:朱明熙.历史上真有“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吗?[EB/OL].http://theory.people.com.cn/GB/40537/3907204.html.1 王红霞:《经济法视域下的罗斯福新政研究》,中南大学2010年博士论文。2 Cass R.Sunstein.Constitutionalism after the New Deal.101,Hary.L.Rev.1987.3 Agricultural Adjustment Act.1933.Ch.25,48 Stat.31(1933).1 Rodolfo Sacco,Legal Formants:A Dynamic Approach to Comparative Law.39 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p.394(1991).2 The Public Papers and Addresses of Franklin D.Roosevelt.Vol.2.276.3 “政府越位之惑‘保姆式’扶持成行业盲目扩张、无序竞争推手”,载2012年11月20日《经济参考报》。1 Ronald I.McK innon,Money and Capital in Economic Development.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1973.2 “我国反垄断执法步入常态化日常化——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载2014年9月24日《经济日报》。1 Michael Howard,Public Sector Economics:for Developing Countries,Barbados:University of the West Indies Press,p.105(2001).2 James G.March,The Business Firm as a Political Coalition,Journal of Politics,vol24,p.128(1962).1 李昌麒、薛克鹏:“论经济法的精神”,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3129,最后访问日期:2014-11-10。2 例如,如果某一违法行政行为已经作出,但如果撤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失,该行政行为一般不予撤销。

相关话题/经济法 法学 市场 行政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