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的基本范畴——兼评新《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王贞会; 1: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摘要(Abstract):
刑事强制措施是通过对基本权之干预来实现程序保障目的的行为。强制性和程序性是刑事强制措施的基本属性,共同构成强制措施发挥作用的内在机理。依对人身自由的干预程度,可以将刑事强制措施分为羁押与羁押的替代措施。二者在目的指向上具有同一性,但在实现方式上存有区别。新《刑事诉讼法》将监视居住定位为逮捕的替代措施,理顺了刑事强制措施的层次性和内在关联,有利于减少逮捕措施的适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权利。
关键词(KeyWords): 刑事强制措施;;羁押;;羁押替代性措施;;人身自由权;;宪法保护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浙江工商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资助课题成果(SDSS2012YB00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0批资助项目“羁押控制及其替代措施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资助号:2011M500255)
作者(Author): 王贞会;
Email: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参见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研究报告书:刑事诉讼的保释问题,第14页。[1]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2]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惟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1][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2]王兆鹏:《刑事诉讼法讲义》,元照出版公司2009年版。[3]林钰雄:《刑事诉讼法》(上册总论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4][日]田口守一:《刑事诉讼法》,张凌、于秀峰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5][德]克劳思·罗科信:《刑事诉讼法》,吴丽琪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6]郎胜主编:《欧盟国家审前羁押与保释制度》,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7]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213页。[8]宋英辉主编:《刑事诉讼法》,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31页。[9]林永谋:“论羁押”,载《法令月刊》1998年第8期。[10]孙长永:《探索正当程序——比较刑事诉讼法专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11]陈瑞华:“未决羁押制度的理论反思”,载《法学研究》2002年第5期。[12]林山田:《刑事程序法》,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4年版。[13][法]贝尔纳·布洛克:《法国刑事诉讼法》,罗结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14]孙谦:“关于完善我国逮捕制度的几点思考”,《中国法学》2000年第4期。[15]陈卫东、隋光伟:“现代羁押制度的特征:目的、功能及实施要件”,载《中国司法》2004年第9期。[16][俄]к.ф.古岑科主编:《俄罗斯刑事诉讼教程》,黄道秀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17]岳悍惟译:“美国的保释制度”,载陈卫东:《保释制度与取保候审》,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18]郭天武:《保释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19]宋英辉:《刑事诉讼原理导读》,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20][英]彼得·斯坦、约翰·香德:《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王献平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21]周伟:“解读保释:兼论取保候审的改革与完善”,载陈卫东:《保释制度与取保候审》,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22]杨正万:“监视居住制度功能分析”,《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23][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24][日]小林直树:《宪法讲义》(下),东京大学出版会1980年版。[25]齐树洁主编:《英国司法制度》,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26][日]松尾浩也:《日本刑事诉讼法》(上册),丁相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27]杨宇冠:《人权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28][英]克莱尔·奥维、罗宾·怀特:《欧洲人权法:原则与判例》,何志鹏、孙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29]宋英辉、孙长永、刘新魁等:《外国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30]唐磊、吴常青:“论羁押的替代措施和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载《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4期。[31]宋英辉、王贞会:“刑事强制措施修改若干问题”,载《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
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刑事强制措施的基本范畴——兼评新《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相关话题/刑事 程序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社会 中国政法大学
效果与悖论:中国刑事辩护作用机制实证研究——以S省D县为例
效果与悖论:中国刑事辩护作用机制实证研究——以S省D县为例 左卫民;马静华; 1:四川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以S省D县为样本的研究发现,律师辩护对案件的实体处理具有一定影响力,尤其鲜明体现在量刑辩护方面。进一步考察辩护效果的形成机制则发现,律师通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刑事和解与控辩协商制度的衔接与协调——基于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274-276条的分析
刑事和解与控辩协商制度的衔接与协调——基于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274-276条的分析 汪建成; 1: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公诉案件中建立刑事和解制度是本次刑事诉讼法修订的一大亮点,然而与刑事和解相呼应的控辩协调制度并没有引起本次修订的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国际社会契约:法治世界的原点架构
国际社会契约:法治世界的原点架构 何志鹏; 1: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在行为的层面上,国际社会契约是一种实践,国家之间为了应对共同的挑战和风险,共同让渡权能、建立组织,授予组织一定的配置资源、协调行动的权能。作为世界秩序结构的理念,国际社会契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实施问题研究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实施问题研究 何海岚; 1:中国政法大学 摘要(Abstract): 随着人权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人们逐渐改变了否定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作为一项法定权利的观念,开始承认经社文权利与其他权利一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在理论上取得了令人瞩目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无偿合同:民法学与社会学之维
无偿合同:民法学与社会学之维 宁红丽;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作为典型合同体系例外和特别规则存在的无偿合同,无论在成立(生效)要件、终止方式,还是在债务人承担的义务标准等方面,其制度设计都与有偿合同迥异。制度差异的背后隐藏着对不同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刑事诉讼认识论研究中的基本范畴
刑事诉讼认识论研究中的基本范畴 韩阳; 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 摘要(Abstract): 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知识体系由三部分组成:基础性制度知识、教义性知识和反思性知识。刑事诉讼法哲学应当探讨的问题域和基本范畴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在基础性知识和教义性知识的基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定位问题之探讨——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之质疑
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定位问题之探讨——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之质疑 陈光中; 1: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摘要(Abstract):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共有9条规定中有"司法机关"一词,其含义均包括了公安机关,这种把公安机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论无罪推定的涵义与刑事诉讼法的完善
论无罪推定的涵义与刑事诉讼法的完善 易延友; 1:清华大学法学院 2:清华大学证据法研究中心 摘要(Abstract): 无罪推定在证据法上的含义在于将证明责任分配于控诉方,其诉讼法上的含义在于保障被告人的程序性权利,约束政府权力,体现司法公正。无罪推定并非基于事实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完善的基本方向——以人权保障为重心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完善的基本方向——以人权保障为重心 闵春雷; 1: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完善应当彰显人权保障的主旋律,并将这一立法目的贯穿始终。基于刑事诉讼活动的特殊力量对比关系,应特别需要加强对公权力的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以权利制约权力——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基本权利立法实践的发展
以权利制约权力——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基本权利立法实践的发展 徐爽; 1:中国政法大学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 摘要(Abstract):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2010年如期形成,标志着法律日益成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保障公民权利的最重要的制度手段。从政策调控到法律体系——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 2017-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