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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胎动而未形的宪法委员会设计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1981年:胎动而未形的宪法委员会设计
刘松山; 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摘要(Abstract):

1982年宪法制定过程中的宪法委员会,是由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在1981年酝酿和设计的,未能提交正式的会议讨论即放弃了。进入1982年5月后,在全民讨论和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宪法修改草案中,很多方面要求改革宪法监督制度,代表性的意见之一还是要求设立宪法委员会,但是,这些意见没有被采纳。宪法委员会的方案没有成功,主要是因为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体制下,它很难有存在的空间,一些重要的政治人物对它持否定态度,当时的社会背景也几乎不允许宪法委员会产生。回顾和分析这段历史,对于如何认识、完善和构建我国现行的宪法监督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KeyWords): 宪法委员会;;设计时间;;方案;;各方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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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刘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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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1]许崇德先生对此已有披露,参见其著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63页。[1]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第886页。但许崇德先生的回忆可能有误差,因为根据《王叔文文选》的记录,王叔文是七、八两届全国人大代表,而不是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参见《王叔文文选》,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页。[2]顾昂然,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是1954年至21世纪初中国立法的见证人,曾长期在彭真身边工作。[1]肖蔚云:《论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2]刘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足迹》,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3]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4]《王叔文文选》,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5]《胡乔木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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