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制专业型研究生
(学科教学·教育技术学)培养方案
一、 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者。具体要求为: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5.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6.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四个模块。具体为:学位基础课程4门,至少12学分;专业必修课程4门,至少10学分;专业选修课程至少3门,至少6学分;实践教学8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见附件培养计划表。
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实践教学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教学观摩、辅助教学、试讲、说课、参与教学管理和教学科研活动等等实践形式。其中到中小学进行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半年(创造条件,尽可能采取顶岗实习的方式)。
补修课程: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论;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至少补修2门学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补修课程由各学院安排,须随相应师范专业本科生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不计学分。
五、教学方式
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以教师讲授为主,与学生为中心的项目研究方式相结合。专业选修课采用教师讲授与学生项目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以学生研究为主线,教师担负促学和助学的角色。从二年级开始,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深入一线教学实践,参与教学工作或者顶岗实习,并开展专题讨论,在此基础上形成毕业论文题目,并逐步围绕该题目进行深入研究,最后完成毕业论文,锻炼和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方式,可采用笔试/口试、闭卷/开卷、撰写论文、完成项目、提交作品集等形式进行。必修课程原则上都要进行笔试。
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录,也可以分优(90分-100分)、良(80分-89分)、中(70分-79分)、及格(60分-69分)、不及格五等;考查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
撰写论文,以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计算成绩。
六、学位论文工作及学位授予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是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系统完整且能解决具体问题的应用型论文,所需工作量应不少于半年。其目的是为研究生未来职业提供专业支持。论文在总体上侧重理论的应用,强调研究当前教育领域中存在的实践性问题。
研究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阅读大量的文献资料,了解本人感兴趣的研究课题的历史和现状,在此基础上酝酿学位论文选题。
2.论文有专题研究、调查研究、实验研究和案例研究四种基本形式,每种形式所涉及的研究问题可多样化,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可以综合化。论文的正文字数要求不少于1.5万字。
3.第二学期末,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选题,写出开题报告,并经导师组论证。开题报告需包含:论题;论文的基本构思或大纲;论题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已阅读过的和准备阅读的资料;疑点和难点等。
4.毕业论文盲审
按照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的要求,所有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在进入正式答辩之前必须进行盲审,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定稿后,需要登录论文盲审抽查系统,当即随机确定是否列入抽检名单,并自动记录时间和产生论文编号。硕士论文没有进入市双盲抽检的,一律参加学校盲评。因此,要求研究生先打印1份学位论文,一律于第四学期第二周前交到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负责送审。硕士生参加上海市双盲抽检的,论文还需各聘请1名校内与校外专家评阅;没有参加市双盲抽检的,只需要请1名校内专家评阅。
5.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由作者本人提交答辩委员会,由答辩秘书分送答辩委员。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须聘请2位(或以上)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的专家评阅。
(3)答辩委员会由3-5名与选题有关的教授(或研究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有中小学高级职称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组成。
(4)要求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5)答辩委员会推举一名答辩主席,答辩人的导师和副导师不能担任答辩主席。答辩后由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答辩主席在答辩决议书上签字。
6.学位授予
论文在获三分之二(或以上)答辩委员通过后,答辩委员会可建议授予答辩人所申请的学位。
七、其它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至少补修2门学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附件:上海师范大学 2012 级专业型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安排表
院(系、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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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
|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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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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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类别
|
课 程
名 称
|
学
分
|
周学时
|
总
学
时
|
学期
|
任课教师
|
考核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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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二
|
三
|
四
|
|||||||
学位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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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
2
|
4
|
72
|
4
|
|
|
|
陆玲妹
|
考试
|
自然辩证法
|
2
|
2
|
36
|
2
|
|
|
|
周治华
|
考试
|
|
教育学原理
|
2
|
2
|
36
|
2
|
|
|
|
胡国勇
|
考试
|
|
课程与教学论
|
2
|
2
|
36
|
2
|
|
|
|
谢利民
|
考试
|
|
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
|
2
|
2
|
36
|
|
2
|
|
|
高耀明
|
考试
|
|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
2
|
2
|
36
|
|
2
|
|
|
袁军
|
考试
|
|
专业
必修
课
|
信息技术课程与教材分析
|
3
|
3
|
54
|
|
2
|
|
|
王旭卿
|
考试
|
信息化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
3
|
3
|
54
|
3
|
|
|
|
张超
|
考试
|
|
教育测量与评价
|
2
|
2
|
36
|
2
|
|
|
|
贺真真
|
考试
|
|
教育技术发展前沿专题
|
2
|
2
|
36
|
|
2
|
|
|
黎加厚
|
考试
|
|
公共选修课
|
学校健康教育
|
2
|
2
|
36
|
|
2
|
|
|
吴念阳
|
考查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2
|
2
|
36
|
2
|
|
|
|
张超
|
考查
|
|
教育行政公文与学术论文写作
|
2
|
2
|
36
|
|
2
|
|
|
戴胜利
|
考查
|
|
专业选修课
|
云计算辅助教育
|
2
|
2
|
36
|
|
2
|
|
|
吴涛
|
考查
|
网络课程设计与开发
|
2
|
2
|
36
|
|
2
|
|
|
鲍贤清
|
考查
|
|
多媒体程序设计
|
2
|
2
|
36
|
2
|
|
|
|
龚鸣
|
考查
|
|
教学资源开发与设计
|
2
|
2
|
36
|
|
2
|
|
|
傅瑛
|
考查
|
|
毕业论文研究方法
|
2
|
2
|
36
|
|
2
|
|
|
孟琦
|
考查
|
|
其他
培养
环节
|
微格教学
|
2
|
2
|
36
|
|
2
|
|
|
王旭卿
|
考查
|
教学实践
|
4
|
2
|
36
|
|
|
√
|
√
|
导师
|
考查
|
|
科研训练
|
2
|
2
|
36
|
|
|
√
|
√
|
导师
|
考查
|
|
学术报告
|
|
|
|
√
|
√
|
|
|
导师
|
考查
|
|
学位论文
|
|
|
|
|
√
|
√
|
√
|
|
答辩
|
|
补修课程
|
教育类课程
|
2
|
2
|
36
|
2
|
|
|
|
陈焕章
|
|
现代教育技术导论
|
2
|
2
|
36
|
2
|
|
|
|
孟琦
|
|
|
计算机辅助教育
|
2
|
3
|
54
|
|
3
|
|
|
何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