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经济学博士生培养计划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货币经济学方向)
一、招生
1.本专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录取条件录取新生;
2.在符合学校的破格标准的条件下,科研成绩突出的,方可破格录取。科研成绩突出的衡量指标是:在南京大学规定的研究生核心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或者获得省级以上政府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
3.每位导师的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第一次招收博士生的导师和"****"以外的兼职导师招生人数通常为1人。
二、教学计划
(一)先导课
非经济管理类硕士毕业生需修读下列课程(任选4门):
1.现代经济学
2.国际经济学
3.发展经济学研究
4.产业组织研究
5.计量经济学
6.货币金融研究
7.财政税收研究
8.企业组织理论
9.现代财务管理
(二)校公共课
1. 马列
2. 外语
3. 中国概况--外
4. 高级汉语--外
(三)专业基础课
1.高级微观经济学(开课时间:第一学期)
2.高级宏观经济学(开课时间:第一学期)
3.《资本论》研究(开课时间:第一学期)
4.中国经济研究 (开课时间:第二学期)
(四)专业方向课
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可以单独或拼盘为本学科学生开设一门课程,并面向经济学系、产业经济学系的博士研究生开放。现已开设的导师方向课有:
1.经济运行与发展研究 洪银兴教授等
2.经济增长专题 沈坤荣教授
3.货币经济研究 范从来教授
4.企业理论专题 刘东教授
三、论文写作
必修课程学完后,进入以下程序:
1.开题报告
博士生在第2学年第1学期末(约在
2.论文答辩
A.按期答辩
(1)论文提交时间:导师同意定稿的论文必须在最后1学年的第二学期开学后的3月中下旬提交给导师。
(2)论文预答辩:论文预答辩在4月中旬进行。
(3)公开答辩:预答辩后经修改申请导师同意后,将论文送同行专家评审。每年预定在
B.延期答辩
(1)延期申请:如果出于论文原因或其它个人原因需要延期论文交稿的,须在最后1学年的第二学期开学后的4月中旬向学院研究生教务提出经导师同意并签字后的申请。
(2)论文预答辩和公开答辩:经导师同意后可以直接加入以后年度的按期答辩,或者自行组织3名
3.开题报告及答辩费用
按以往答辩的费用标准,答辩人自行支付答辩的所有费用(包括:评审费、答辩费、招待费等)。根据学校规定,给予博士候选人一定的补助。
三、科研调查
鼓励博士生参加学术活动,每个博士生在读期间可凭发票报销参加学术研讨会相关差旅费的50%。博士生参加学术研讨会必须是论文竞争性入选。本院在职攻读博士的教师因学校没有下拨经费,请与所在系所协商解决。鼓励博士生参与导师的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鼓励博士生申报相关研究经费支持。
四、科研奖励
博士生在读期间应积极发表高档次研究论文和高层次学术论坛,学校、学院为鼓励博士生从事学术研究,每学年均设各类奖学金以供申请。学校还设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养基金”以供申请。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