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个人品德良好、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优良的学风、具有比较扎实的宗教学专业基本理论和较广博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较强的科研和社会实践能力,能够满足国家战略决策、社会公共服务和专业科研需要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介绍
宗教专业的学科研究方向主要有:
1. 博士生:(1)宗教学原理 (2)中国古代宗教(3)道教与民间宗教(4)佛教文化(5)道教专题研究(6)犹太教专题研究
2. 硕士生:(1)宗教学(2)佛教(3) 道教 (4)犹太教(5)基督教 (6)宗教艺术(7)民间宗教
师资力量:本学科有正式在编的教授七名、博士生导师六名,副教授四名。师资力量雄厚,研究特色鲜明,年龄结构合理。教授、博导的教学与科研在海内外都有相当的影响。
科研水平:本专业以佛教、道教、西方宗教学、民间宗教、无神论、宗教艺术研究为其特色。其中,中国佛学、道教研究、民间宗教研究在国内外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其科研、教学力量等方面在全国学术界名列前茅。多年来,由本专业教师撰写的多种专著已经成为各自领域内的必读参考书。
近期科研项目主要有:徐小跃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古代民间宗教研究”和作为首席专家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宗教学》教材”;孙亦平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点)“江苏道教文化史”以及杨维中教授主持的国佛典汉译史的诠释学研究家社科基金项目“如来藏思想研究”等。这些大型学术项目,使本学科在学科建设、科研水平等方面上了一个新台阶。由于在中国古代宗教研究领域的突出贡献,学科带头人徐小跃教授还作为理论界代表被确定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三、招生对象
1. 博士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及应届硕士研究生,经博士生入学考试与复试合格者。
2. 硕士生:本科毕业生,具有本科同等学力人员,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合格,并经复试合格者。
四、学习年限
1. 博士生:三年
2. 硕士生:三年
五、课程设置
(1) 硕士阶段:
A类: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学分)
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 (2学分)
外语 (4学分)
B类:
哲学动态与评论 (3学分)
C类:
宗教学专题研究 (核心) (3学分)
宗教学概论 (3学分)
儒道与天人之学(3学分)
儒佛道三教关系史与论(3学分)
D类:
中国近现代哲学专题 (3学分)
道教概论 (3学分)
佛教概论(3学分)
宗教艺术(宗教艺术方向必修) (3学分)
现代新儒学专题研究(3学分)
宗教与文化 (3学分)
佛教教义学 (3学分)
信仰与文化研究(3学分)
中国民间宗教与信仰 (3学分)
犹太教与世界文明 (3学分)
基督宗教研究 (3学分)
希伯来语基础(3学分)
犹太教文献选读 (3学分)
佛学研究史料与方法(3学分)
道家道教经典选读(3学分)
佛教经典研究 (3学分)
宗教与现代社会 (3学分)
基督教史 (3学分)
现代西方宗教哲学(3学分)
希伯来语(一)(3学分)
希伯来语(二)(3学分)
圣经诠释学(3学分)
跨一级学科选课 (3学分)
(2) 博士阶段:
博士生学术交流英语
第二外语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
中国佛学
先秦诸子研究
儒佛道三教关系研究
佛教原著精读
道家经典研究
唯识学研究
儒学专题研究
犹太教专题研究
道教专题研究
专业外语
六、培养方式
1. 博士生在招生录取时明确导师,由导师负责成立指导小组,确定培养计划,由导师和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培养工作,条件成熟时将聘请校外知名教授担任指导小组成员。
2. 硕士生入学后指定临时导师,三个月后正式进行师生互选,学科组协调平衡,确定导师,制定培养计划,导师负责全面培养工作。
3. 公共课以讲授为主,辅以自学;基础课和专业课采取采取讲授、讨论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倡多读原著,重点指导学生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着重培养学生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考核方式
1、公共课和基础课以笔试为主,由有关教研室负责考核工作。
2、专业课采取笔试、撰写论文或读书报告、课堂讨论综合考核评定成绩,重在培养学生掌握专业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以及分析和研究问题的能力。
3、中期考核:为了保证研究生质量,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由学科组组织有关教师成立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课程修习情况、毕业论文的准备情况及对本学科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等进行全面的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对成绩优秀或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可推荐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课题,并独立完成。选题要有较高的学术质量,力求和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接轨。论文题目确定后,由学科组组织有关教师审议研究生的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拟定论文写作计划。写作计划经系学位委员会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应严格按照《南京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办理。
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外单位专家不少于2人),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
申请硕士学位
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校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及院系学位分会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十、质置监测
建立研究生个人教学档案。
对毕业后的研究生进行不定期追踪调查
十一、参考书目:
任继愈《中国佛教史》第一、二、三卷
卿希泰《中国道教史》(四卷本)
吕大吉《宗教学通论》
王友三、徐小跃等《中国宗教史》
徐小跃《罗教·佛教·禅宗》
徐小跃《禅与老庄》
孙亦平《西方宗教学名著提要》
孙亦平《杜光庭思想与唐宋道教的转型》
杨维中《中国唯识宗通史》
杨维中《中国佛教心性论研究》
徐新《中国开封犹太人-历史文化与宗教研究》
赖永海《宗教学概论》
赖永海《中国佛性论》
赖永海《中国佛教文化论》
洪修平《中国佛教文化历程》
洪修平《禅宗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赵敦华《基督教哲学一千五百年》
金宜久《伊斯兰教史》
卓新平《宗教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