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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航空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昌航空大学 /2014-04-1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级学科代码:0830

所含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083001  环境科学

083002  环境工程

一、学科简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主要是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有关理论、方法和技术来研究环境问题并防治环境污染。在宏观上研究人类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揭示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基本规律;在微观上研究环境中的物质,尤其是人类活动排放的污染物在生态系统或有机体内迁移、转化和蓄积的过程及其运动规律,探索它们对生命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并综合运用多种工程技术措施,利用系统分析的方法,寻找解决环境问题的最佳方案。

南昌航空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为江西省高校高水平学科和国防特色学科,于2005年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现为江西省博士预测单位授权学科建设点,拥有江西省生态诊断修复与污染阻断重点实验室和“环境科学与工程” 江西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教学与科研平台。现有硕士生导师20人,其中教授14人,其中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人、省高校学科带头人5人、省百千万一二层次人才6人、省教学名师1人、省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和江西省青年科学家(井冈之星)培养对象3人。

南昌航空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硕士点形成了紧密结合江西生态经济建设和航空国防工业需要的水污染控制工程、环境监测新技术及应用、环境功能材料与工程、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环境友好材料化学、环境污染修复技术与工程六个研究方向。近年来获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已获授权专利10项,发表SCI、EI检索论文100余篇。目前在研的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6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6项。

二、培养目标

培养思想素质好、实践能力强、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具备坚实的环境科学与工程方面的基础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研究型、应用型与复合型高层次环境科学与工程专门人才。毕业后可在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卫生、环境安全、环境管理与环境经济及相关专业方向进一步深造;可从事环境工程设计、环境监测、环保技术开发、环境规划与评价、环境经济与管理等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和科研及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敬业精神,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品行优良;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

2、具备扎实的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能较熟练地掌握解决环境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实验手段,具有较强科学研究能力和独立担负专门工程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使用第一外国语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能够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文献,并具有初步撰写外文科研论文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人格心理。

三、主要研究方向

1、水污染控制工程
2、环境监测新技术及应用
3、环境功能材料与工程
4、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5、环境友好材料化学
6、环境污染修复技术与工程

四、培养方式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2.5年。如遇特殊情况,由硕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学习年限,但修业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至少不低于2年。

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并重的培养方式;第一学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第二学年开始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

课程学习环节注重研究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论文工作环节侧重于对硕士生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训练,培养硕士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制订论文研究计划,尽早进入论文研究阶段。

采用导师个人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在充分发挥导师主观能动性的同时,发挥集体智慧,拓宽硕士生的学术视野;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同时要引导和促进研究生的自主和个性化发展。

五、课程设置

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学位课:不少于22学分,其中,实践环节: 4学分

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试方式

课程类别

开课学院

备注

公共课

研究生英语(一)

60

3

3

考试

学位课

外国语学院

必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2

考试

学位课

马克思主义学院

必修

研究生英语(二)

40

2

2

考试

学位课

外国语学院

必修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

1

1

考试

学位课

马克思主义学院

必修

基础理论课

高等环境化学

40

2.5

2.5

考试

学位课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必修

环境科学与工程综合实验

24

1.5

1.5

考试

学位课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必修

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方法

40

2.5

2.5

考试

学位课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必修

数理统计

40

2.5

2.5

考试

学位课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必修

现代废水处理技术

40

2.5

2.5

考试

学位课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必修

专业课

专业外语

16

1

1

考查

非学位课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必修

高光谱遥感及其在环境中应用

32

2

2

考查

非学位课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选修

痕量污染物检测技术

32

2

2

考查

非学位课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选修

环境催化理论与技术

32

2

2

考查

非学位课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选修

环境毒理学

32

2

2

考查

非学位课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选修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前沿

40

2.5

2.5

考查

非学位课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必修

环境生态学

32

2

2

考查

非学位课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选修

环境生物技术

32

2

2

考查

非学位课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选修

环境系统分析

32

2

2

考查

非学位课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选修

环境修复原理与技术

32

2

2

考查

非学位课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选修

清洁生产理论与技术

32

2

2

考查

非学位课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选修

色质联用及应用技术

32

2

2

考查

非学位课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选修

生化反应动力学

32

2

2

考查

非学位课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选修

生态环境材料

32

2

2

考查

非学位课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选修

生态环境规划与评价

32

2

2

考查

非学位课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选修

现代环境监测

32

2

2

考查

非学位课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选修

实践环节

社会实践

2

必修

学术活动

2

必修

 

在导师的指导认可下,可以跨学院、学科选修课程,最多不超过2门。

六、实践环节及落实措施

实践教育环节注重培养学生关注实践、立足实践、在实践中学习和提高的态度和能力。采取丰富多样的实践教育形式,将实践教育贯穿于硕士生培养全过程,充分发挥实践教育的全面育人功能。

1、社会实践环节一般在第三、四学期进行,可以是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等多种形式。教学实践内容为协助导师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课程设计、课程辅导、批改作业、指导实习和指导实验等。实践完成后,填写《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表》,并由指导教学实践的教师写出评语和成绩,上报研究生学院。社会实践应提交进行环境问题的社会调查或开展科技扶贫或 参与环境咨询服务活动等实践的总结报告。

2、学术活动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硕士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术报告与学术交流5次,每次学术活动要有5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注明参加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

七、学位论文

     论文工作的目的是使硕士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较全面的锻炼,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及创新意识与能力。学位论文工作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研究计划、开题报告、进展报告、中期筛选和论文评阅与答辩等。

1、研究计划

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尽早初拟论文选题范围,制定研究计划,内容包括文献阅读、开题报告、科学研究步骤、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实验手段、理论分析、文字总结等要求以及进度计划。

2、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在阅读大量国内外专业文献的基础上,撰写文献综述,并在此基础上对学位论文选题意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向考核小组汇报。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通讯评阅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3、进展报告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硕士生每月至少一次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中期应作课题进展报告,以确保学位论文的进度和质量。

4、中期筛选

     中期筛选工作在第四学期完成。应对每位硕士生的德、智、体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定,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学:

 1)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未获通过,明显表现出缺乏科研能力者;

2)犯严重政治错误者,或严重违反学校纪律,行政上受记过以上处分者,或学年评定不合格者;

3) 由学院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根据综合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者。

八、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1、硕士论文应反映作者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并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学位论文书写应符合《南昌航空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的规定》。

3、硕士生学位论文必须由导师认可,并经过专家评阅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

4、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按《南昌航空工业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的有关条款执行。根据《南昌航空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暂行管理办法》,答辩通过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方可获得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应修改论文,并再次申请答辩,两次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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