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103)
一、培养目标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不断追求新知、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身心健康。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系统的法律专门知识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法律职业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好的外语听说和科学论文写作能力,能比较熟练地进行本专业外文文献的阅读,并能准确地撰写论文外文摘要。
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允许硕士生提前毕业,但硕士生的最短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5年。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完成学位论文、符合学校有关要求者,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硕士生在学制规定的基本年限内,未能完成全部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三、研究方向
序号 |
研究方向名称 |
主要研究内容 (每方向字数在50字以内) |
研究生导师 |
1 |
宪政理论与实践
|
研究近、现代宪政基本理论及宪政实践运动,并关注当下中国的法治与宪政建设。 |
沈桥林、吴永明、张扩振、聂平平 |
2 |
行政法基础理论 |
研究行政法基本理论,并关注行政法治实践,着力推动我国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
熊时升、宗志翔、臧荣华、吴义泰 |
3 |
教育行政法 |
研究教育行政法这样一个部门行政法,注重研究教育行政法律法规。 |
颜三忠、李晓静、余正琨、谭毅溪 |
4 |
经济行政法 |
研究经济行政法这样一个部门行政法,重点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行政管理问题。 |
漆丹、漆思剑、程吉生、洪萍 |
四、培养方式和培养计划
1、采用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导师为主导负责硕士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发挥导师组集体智慧,拓宽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2、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注重课程学习,夯实学科基础,通过课程学习使硕士生掌握学科专业的系统知识和前沿问题。要求每位硕士生都应参与导师的科研课题,使硕士生在参与科研课题研究中学习,在学习中研究,努力提高硕士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3、硕士生在入学后的三个月内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未互选的硕士生由导师组分配导师,并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和硕士生本人的具体情况确定研究方向与制定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应根据因材施教原则,对该硕士生的专业研究方向、课程学习要求及考试方式、实践和参加学术活动环节等做出比较具体的规定或说明。一旦确定后,硕士生和导师均应严格遵守。
五、课程设置、学分要求与课程考核
1、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二大类,其中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非学位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学生应修满不少于34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6学分,包括公共必修课4门,8学分;专业基础课3门,9学分;专业核心课3门,9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6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其中学术活动1学分,实践活动1学分)。
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民法总论和刑法总论。需补修的课程应列入个人培养计划,补修课程要求通过考核,取得合格以上成绩,但不计学分。
2、课程考核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各门课程都需要进行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学分。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学位课程75分为及格,非学位课程60分为及格。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注重对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评价,注重引导和促进硕士研究生进行自主学习和研究。提倡以要求学生撰写文献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形式加强过程考核,以课程论文、试题等形式进行课程考核。
六、实践环节
主要包括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两部分。
1、学术活动(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积极、主动地参加校内外本学科、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的各种学术活动。在读期间,每一位硕士研究生应听取不少于5场高水平学术讲座;公开主讲不少于2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
学术活动占1学分,根据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学生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采用五级分制评定,考核成绩由导师综合评定。
2、实践活动(1学分)
本专业要求每一位研究生深入基层参加一次调研活动,并提交一份调研报告。
七、科研能力的培养
本专业要求每位学生在读期间以江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省级以上刊物至少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八、学位论文
1、研究生完成全部课程,成绩优良,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论文题目在第二学年内确定,在第三学年内完成论文并答辩。
2、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并征得同意,提出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要讲明选题的构思、基本内容、写作进度、资料来源等。开题报告应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需经导师和教研室审核同意,并报院备案。
3、论文选题要在本专业研究方向的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具有一定的新见解。
4、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须在最后一学期的3月份定稿,4月底打印成册,并报有关导师、专家评阅。
5、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审议,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和表决,授予硕士学位。
附件一: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 学期 |
任课 教师 |
备注 |
|
学 位 课 程 |
公共必修 课 |
9992001 9992002 |
公共英语 |
4 |
216 |
1和2 |
学校统一安排 |
英语学科修二外 |
9992009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36 |
1 |
学校统一安排 |
全校必修 |
||
9992010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 |
18 |
2 |
学校统一安排 |
文科指定选修 |
||
0012116 |
专业英语 |
1 |
18 |
2 |
待定 |
|
||
专业基础课 |
0012451 |
宪法学专题 |
3 |
54 |
1 |
沈桥林 |
|
|
0012120 |
行政法学专题 |
3 |
54 |
1 |
臧荣华 |
|||
0012119 |
法理学专题 |
3 |
54 |
1 |
颜三忠 |
|||
专业核心 课 |
0012275 |
比较宪法学 |
3 |
54 |
2 |
张扩振 |
|
|
0012452 |
比较行政法学 |
3 |
54 |
2 |
吴义太 |
|||
0012453 |
公法名著导读 |
3 |
54 |
2 |
王满生 |
|||
非 学 位 课 程 |
专业 选修 课 |
0012454 |
宪法案例研究A |
2 |
36 |
3 |
沈桥林 |
|
0012455 |
立法学研究A |
2 |
36 |
4 |
张扩振 |
|||
0012456 |
国家赔偿法研究B |
2 |
36 |
3 |
宗志翔 |
|||
0012127 |
行政诉讼法研究B |
2 |
36 |
4 |
臧荣华 |
|||
0012125 |
经济行政法研究C |
2 |
36 |
3 |
漆丹 |
|||
0012457 |
宏观调控法研究C |
2 |
36 |
4 |
漆思剑 |
|||
0012122 |
教育行政法基础理论D |
2 |
36 |
3 |
待定 |
|||
0012123 |
教育(行政)法律法规研究D |
2 |
36 |
4 |
李晓静 |
|||
0012132 |
行政法哲学研究 |
2 |
36 |
3 |
熊时升 |
|||
0012128 |
行政程序法专题 |
2 |
36 |
3 |
谭毅溪 |
|||
0012458 |
地方政府法治建设专题 |
2 |
36 |
4 |
吴义泰 |
|||
0012459 |
中外政治制度比较 |
2 |
36 |
4 |
聂平平 |
|||
实践 环节 |
学术活动 |
参加学术讲座或学术研讨不少于5次,作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 |
1 |
|
|
|
|
|
实践活动 |
参加教学实践、社会实践或科研实践 |
1 |
|
|
各指导老师 |
|
||
补修 课程 |
259120 |
民法学总论 |
|
|
|
随本科生学习 |
跨学科或同等学力入学者须补修(本科课程) |
|
259209 |
刑法学总论 |
|
|
|
随本科生学习 |
注:研究方向有A、宪法基础理论 B、行政法基础理论 C、教育行政法D、经济行政法四个,学生在专业选修课程中,A方向必须选修标有A的课程,并可以选修附表中其他所有专业选修课程;B方向必须选修标有B的课程,并可以选修附表中其他所有专业选修课程,C、D方向依次类推。每个学生专业选修课程总学分不少于8学分。
附表二: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简介
【课程编号】 0012451
【课程名称】 宪法学专题
【英文译名】Study of Constitution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学 分】3
【学 时】54
【开课单位】政法学院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 沈桥林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 在重点研讨我国宪法的基础上,兼顾其他国家的宪法理论与宪政实践,对宪法学的基本问题进行介绍和阐述。要求学生通过学习,了解宪法原理、中西方国家的宪政理论,重点掌握中国宪法典的内容,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吸收国内外最新的资料和学术研究成果。
【教材及参考书目】
1、许崇德:《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人大出版社2003年版;
3、季卫东:《宪政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课程编号】 0012120
【课程名称】 行政法学专题
【英文译名】Study of Administrative Law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学 分】3
【学 时】54
【开课单位】政法学院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 臧荣华讲师
【教学内容及要求】 行政法的一般原理、原则、行政法主体的一般理论以及有关行政法、行政法学历史发展。要求学生通过学习和研究,在掌握行政法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对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并能运用行政法原理对依法行政实践中的问题进行剖析。
【教材及参考书目】
1、潘世钦:《行政法学若干基本基础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中国工人出版社2000年版;
2、叶必丰:《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董炯:《国家、公民与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课程编号】 0012119
【课程名称】 法理学专题
【英文译名】Research on Jurisprudence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学 分】3
【学 时】54
【开课单位】政法学院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颜三忠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 法的一般原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论与实践、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要求学生通过学习和研究,了解和掌握法学理论和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理,用正确的法学理论分析、解决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论与实践问题。
【教材及参考书目】
1、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徐显明:《法理文库》,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3、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课程编号】0012275
【课程名称】 比较宪法学
【英文译名】The Comparison of Constitution
【课程类别】专业核心课
【学 分】3
【学 时】54
【开课单位】政法学院
【任课老师及职称】张扩振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内容包括宪法学基本原则、宪法学基本范畴、中外宪法理论、宪法原理、宪法文本、宪政实践、违宪审查、宪法诉讼等。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宪法学基础知识,并对宪法学有一定兴趣,能够独立思考问题。
【教材及参考书】
1、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2、韩大元:《比较宪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3、季卫东:《宪政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课程编号】0012452
【课程名称】 比较行政法学
【英文译名】The Comparison of Administrative Law
【课程类别】专业核心课
【学 分】3
【学 时】54
【开课单位】政法学院
【任课老师及职称】 吴义太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 比较研究美国、法国、日本、德国、英国五国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和具体制度。涉及行政组织的法律结构、行政过程的法律控制、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比较行政法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内容。要求学生通过比较研究,对我国行政法的完善方式有一定的认识。
【教材及参考书】
1、张千帆:《比较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应松年:
2、叶必丰:《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四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版。
【课程编号】0012453
【课程名称】公法名著导读
【英文译名】An introduction to classic literatures of law
【课程类别】专业核心课
【学 分】3
【学 时】54
【开课单位】政法学院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王满生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 导读我国著名法学家的著作,如沈家本的《历代刑法考》、杨鸿烈的《中国法律发达史》、王亚南的《中国官僚政治研究》;西方著名法学家的著作,如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庞德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马克斯·韦伯的《经济与社会》等。要求学生通过导读,能够阅读并理解相关原著。
【教材及参考书目】
1、李龙:《西方法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2、郭成伟《中外法学名著指要》,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
3、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课程编号】0012454
【课程名称】宪法案例研究
【英文译名】Study of Constitution Case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
【学 分】2
【学 时】36
【开课单位】政法学院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沈桥林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宪法案例研究是近年我国宪法学界掀起的一种研究方法和研究热潮,其目的在于通过案例研究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政实践,克服以往研究工作要么空谈理论,要么简单阐述条文的不足。本课程拟对国内外典型宪法案例进行分析研究,通过研究案例,挖掘其中的理论和方法,从而使学生对宪法精神有更好把握,对宪政实践有具体认识,提高学生的理论和实践能力。
【教材及参考书目】
1、韩大元,《中国宪法事例研究》(系列),法律出版社;
2、田耀,《影响美国历史进程的经典案例》,天津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3、任东来等,《美国宪法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课程编号】0012455
【课程名称】 立法学研究
【英文译名】Study of legislation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
【学 分】2
【学 时】36
【开课单位】政法学院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 张扩振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 我国立法的基本体制和立法权分配,全国人大立法问题、行政立法问题、立法程序问题、立法技术问题以及立法中的利益协调机制等,并比较西方国家的立法制度。要求学生掌握立法的基本技术,分析我国立法中,特别是行政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可行性的解决方案。
【教材及参考书目】
1、周旺生:《立法学》,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2、孙哲:《全国人大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3、周伟:《各国立法机关委员会制度比较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课程编号】0012456
【课程名称】 国家赔偿法研究
【英文译名】Study of State Compensate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
【学 分】2
【学 时】36
【开课单位】政法学院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宗志翔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 国家赔偿法的研究对象国家赔偿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其主要包括国家赔偿的基本理论、行政赔偿、司法赔偿以及国家赔偿的方式、标准及费用等内容。本课程的总目标是使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研究生充分掌握国家赔偿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国家赔偿理论水平和国家赔偿法律实务能力。
【教材及参考书目】
1、周友军、麻锦亮:《国家赔偿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马怀德:《国家赔偿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3、林准、马原:《外国国家赔偿制度》,人民法院出版社1992年版。
【课程编号】0012127
【课程名称】 行政诉讼法研究
【英文译名】Study of Administrative Lawsuit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
【学 分】2
【学 时】36
【开课单位】政法学院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臧荣华讲师
【教学内容及要求】 以诉讼法学基础理论和行政法与宪法学的相关知识为基础,通过对行政诉讼活动专门知识的讲解阐述,使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全面透彻掌握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原理知识、相关法律规定与具体法律制度,明确行政诉讼法学研究对于“法治行政”的现实与理论意义,能运用所学原理灵活具体分析和研究实践中行政诉讼法律问题及其和社会现象。
【教材及参考书目】
1、杨小君:《行政诉讼问题研究与制度改革》,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中国行政审判指导案例》,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
3、马怀德:《行政诉讼原理》(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课程编号】0012125
【课程名称】 经济行政法研究
【英文译名】Study of Economic Administrative Law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
【学 分】2
【学 时】36
【开课单位】政法学院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 漆丹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强有力的国家宏观调控,政府将依据有关经济法律、法规,通过必要的行政管理措施,创造一个安全和公正的社会环境,以确保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本课程着重阐述市场经济与依法行政的内在关系,介绍有关宏观调控的经济法律、法规,使学生掌握有关市场经济的行政法律、法规,对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开展研究。
【教材和参考书目】
1、张尚:《市场经济与依法行政》,法律出版社1999年出版。
2、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3、漆多俊:《宏观调控法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
【课程编号】0012457
【课程名称】 宏观调控法研究
【英文译名】Study of Macroscopic Regulation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
【学 分】2
【学 时】36
【开课单位】政法学院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 漆思剑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 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常用的管理经济的基本方式,政府必须依法调控。本课程主要阐述宏观调控法调节经济的基本原理、国家宏观调控权的分配、宏观调控法调节经济的基本程序、宏观调控与法治政府之间的关系等内容,对财政法、税收法、金融法、价格法等基本的宏观调控法律调节经济的方式、特点和效果进行具体分析。使学生掌握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基本的法律和法规;便于学生对在市场经济条件条件下,如何加强政府依法宏观调控水平开展研究。
【教材和参考书目】
1、张尚:《市场经济与依法行政》,法律出版社1999年出版。
2、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3、漆多俊:《宏观调控法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
【课程编号】0012122
【课程名称】 教育行政法基础理论
【英文译名】Study of Education Administrative Law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
【学 分】2
【学 时】36
【开课单位】政法学院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待定
【教学内容及要求】 依法治国体现在教育领域就是要依法治教,依法治教的关键在于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依法管理的水平。教育行政法是行政法学的一个分支,包括教育行政组织、教育行政立法、教育行政执法、教育行政救济等内容。要求学生通过学习和研究,全面掌握教育行政法的基本内容,增强教育行政法治观念,并能运用教育行政法基础理论知识,分析、解决依法治教实践中的问题。
【教材及参考书目】
1、潘世钦:《教育行政法学》,江西高校出版社1999年版;
2、萧宗六、贺乐凡:《中国教育行政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3、沈培新:《普通教育行政学》,安徽教育出版社1989版。
【课程编号】0012123
【课程名称】 教育(行政)法律法规研究
【英文译名】Study of Education Administrative Law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
【学 分】2
【学 时】36
【开课单位】政法学院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 李晓静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随着教育法制建设的加强,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核心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包括教育基本法、教育专门法律、教育法规、教育规章、地方性教育法规等。要求学生通过本课程学习和研究,全面、系统掌握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并能对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条文作出较为准确的解释,分析和解决依法治教实践中的问题。
【教材和参考书目】
1、王国炎《教育法概论》,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2、公丕祥:《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3、赵世平、田玉敏:《教育政策法规》,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
【课程编号】0012132
【课程名称】 行政法哲学研究
【英文译名】Study of Philosophy of Administrative Law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
【学 分】2
【学 时】36
【开课单位】政法学院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 熊时升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 本课程的目的在于通过讲授、专题讨论和写作训练,引导研究生对行政法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萌生、发展与演变等基本问题作比较研究,并对管理论、控权论与平衡论等主要行政法哲学理论进行分析评价,反思行政法理性的基础上,遵循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围绕着现代行政法的制约机制与激励机制,探讨现代行政法理性重构及形式理性实质理性整合问题。本课程可以培养研究生的抽象思维的能力和提升科研写作的水平。
【教材及参考书目】
1、宋功德:《行政法哲学》,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中国行政审判指导案例》,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
3、周佑勇:《行政法原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课程编号】0012128
【课程名称】 行政程序法专题
【英文译名】Study of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
【学 分】2
【学 时】36
【开课单位】政法学院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 谭毅溪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本课程的目的在于通过讲授、课题讨论和写作训练,引导研究生对行政程序法的基础理论、历史发展、目标模式和体例模式、适用范围、基本内容、基本原则、核心制度、法律责任机制等问题进行学习和研究,特别是引导研究生通过对国外行政程序法相关理论和行政程序立法的研究,探讨我国行政程序法的构建及相关理论制度的完善,培养研究生进行法律理论思维的能力和提升科研写作的水平。
【教材及参考书目】
1、马怀德:《行政程序法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2、王万华,《行政程序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3、皮纯协:《行政程序法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课程编号】0012458
【课程名称】 地方政府法治建设专题
【英文译名】Study About Rule of Law of Local Government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
【学 分】2
【学 时】36
【开课单位】政法学院
【任课老师及职称】吴义泰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 内容包括地方政府关系的法治化,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与合作研究,基层自治现状与问题,地方财政状况对法治的影响,地方政府的宪法地位,地方政府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等。要求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和研究,把握我国地方政府法治的现状,掌握规范地方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分析和解决地方政府法治建设中面临的问题。
【教材及参考书】
1、马怀德:《行政程序法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2、任进:《比较地方政府与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冯兴元:《地方政府竞争:理论范式分析框架与实证研究》,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
【课程编号】0012459
【课程名称】中外政治制度比较
【英文译名】The Comparison of Political Regulation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
【学 分】2
【学 时】36
【开课单位】政法学院
【任课老师及职称】 聂平平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 内容包括政治学基本原理、我国政治制度、外国政治制度、政治思想和政治学说等。要求学生具有宪法学基本知识和政治学基本知识,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政治学说有一定的基础性了解。
【教材及参考书】
1、梁琴、钟德涛:《中外政党制度比较》,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2、张立荣:《中外行政制度比较》,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3、孙哲:《全国人大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