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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荡在秩序与自由之间的四种光谱:民初宪政新论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摆荡在秩序与自由之间的四种光谱:民初宪政新论
董彦斌; 1:西南政法大学 2:《中国法律》杂志 摘要(Abstract):

民初宪政呈现四种光谱:君宪派崇保守;孙文革命派崇急进;袁世凯执政派崇威权;宋教仁、汤化龙等法政人物崇稳健。保守主义强调向后看,但这种向后看,实为一种激进。保守主义的误区,是过于迷信权威,认定只有皇帝的权威和君主立宪的方式,能够维系秩序稳定。急进主义的误区,是过于迷信破坏,辛亥革命的成功,让他们以为不断破坏就能达到目的。威权主义则太过崇尚秩序。为了捍卫秩序,袁世凯已经与他在清末孜孜以求的立宪越行越远。如果秩序成为了解散国民党和议会的理由,则此背离宪法和自由的秩序,已经异化为威权主义的高压状态。稳健的声音相对微弱,当各派各执己见,忽略共识,以偏见推政见,高扬宪法之名,而并不重视宪法之时,稳健派们,大皆书生,拥有的只不过是珍视宪法价值的"书生之见"。但其柔性与刚性的结合,其对激进与威权说不的中间路线,成为史上值得汲取的宪政智慧。

关键词(KeyWords): 民初;;宪政;;保守;;急进;;威权;;稳健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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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董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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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1]他将“扩充党务”视为党内的头等大事,“月前托胡汉民君入都,主持一切,而昔日进步、共和两党之一部,深信吾党用心坚忍,至公无私,且有图谋合并之意。”“甚愿吾党旧同志速行组织大政党,少川(唐绍仪)、伯兰(孙洪伊)确已开始组织。”《批旧同志组织大政党事函》,载《孙中山全集》第三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15页。[1]《国民党宣言》,载《民立报》,1912年8月18日。[1]“本报对于国民党成立之祝言”,载《民立报》,1912年9月1日。[2]“政学会主义正大”,载《中华新报》,1916年11月22日。[3]“政学会宣言书”,载《中华新报》,1916年12月10日。[4]“评政学会宣言”,载《中华新报》,1920年8月21日。[1][澳]骆惠敏编:《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厄·莫里循书信集》(上)(1895-1912),刘桂梁等译,上海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2][美]史华慈:《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叶凤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3]张国福:《民国宪法史》,华文出版社1991年版。[4][英]欧克肖特:《政治中的理性主义》,张汝伦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5]康有为:“答南北美洲诸华商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载《康有为政论集》,中华书局1998年版。[6]康有为:“问吾四万万国民得民权自由平等乎?”,载《康有为政论集》,中华书局1998年版。[7][日]佐藤铁治郎:《一个日本记者笔下的袁世凯》,孔祥吉、[日]村田雄二郎整理,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8]白岩:“第二次革命后知感言”,载《香江杂志》1913年第1期。[9]天仇(戴季陶):“杀”,载《民权报》1912年5月20日。[10]于右任:“于右任致某君书”,载《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11]黄远庸:“春云初展之政局·宋遁初君死后之观察”,载《黄远生遗著》卷2,台北华文书局1969年影印版。[12]《梁启超致袁世凯》,载《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13]居正:“中华革命党时代的回忆”,载《近代史资料》总61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14]“参议院为选定临时大总统致袁世凯电”,《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2辑,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15][美]米拉德:“清国铁腕袁世凯采访录”(《纽约时报》1908年6月14日新闻专稿),载《帝国的回忆:<纽约时报>晚清观察记》,李方惠等译,三联书店2001年版。[16]“大总统发布亲临祀孔典礼令”,载《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文化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17]白蕉编:《袁世凯与中华民国》,中华书局2007年版。[18]韩玉辰:“民初国会生活散记”,载《文史资料选辑》第53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64年版。[19]杨度:“杨氏史例”,载《杨度日记》附录,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20]“黄兴复孙中山书”,载《黄兴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21]杜亚泉:“真共和不能以武力求之论”,载《杜亚泉文存》,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22]张耀曾:“求不得斋日记”(1933年12月25日),载《宪政救国之梦:张耀曾先生文存》,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23]王宠惠:“中华民国宪法刍议”,载《王宠惠法学文集》,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24]贺觉非、冯天瑜:《辛亥武昌首义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25]李学勤:“论清华简《保训》的几个问题”,载《文物》200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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