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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的辉煌、挑战及前瞻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环境法的辉煌、挑战及前瞻
王灿发; 1:中国政法大学 摘要(Abstract):

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环境法已基本形成完整的体系,污染防治的立法涵盖方方面面,资源保护的立法得到全面发展,生态保护的立法正趋于健全,特别方面立法得到加强,相关立法趋于"绿化"。促使环境法迅速发展的动因有环境问题严重化的压力,环境科学研究成果的催化,公众环境意识增强的推动,国家发展战略和执政理念转变的带动。然而我国环境法仍面临着一些挑战,主要是:环境法仍难以遏制继续恶化的环境质量,权力高于法律使环境法的一些规定形同虚设,环境执法机构难以严格执法,环境公益诉讼难以破局,维护污染受害者的环境权益困难重重。我国今后的环境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将促使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环境立法将更加健全和完善,公民对环境法实施的监督将更加强化,司法将在环境保护中发挥更大作用。

关键词(KeyWords): 环境法;;环境污染;;挑战与问题;;科学发展观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王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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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1]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stats.gov.cn/tjgb/ndtjgb/qgndtjgb/t20080228-402464933.htm,2008年7月25日8:30浏览。[2]参见《居民守着淮河没水喝污染治理为什么这么难》,载http://news.sohu.com/20041029/n222739670.shtml,2008年8月2日8:30浏览。[3]参见《环保总局副局长李干杰:我国水质性缺水突出》,载http://gov.people.com.cn/GB/46738/6356124.html,2008年8月2日13:00浏览。和加强环境立法也就是必然[4]参见周生贤:《努力推进历史性转变全面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载http://www.snhb.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901,2008年8月2日浏览。[5]同上。[1]参见:郝劲松:《我为何提起公益诉讼——郝劲松自述》,载《人民日报》,2006年6月20日,第10版。范米多:《认监委与卫生部叫停牙防组口腔保健品认证》,http://news.sina.com.cn/c/2006-11-14/150311511932.shtml。[1]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条第1款。[2]http://www.chinacses.org/2005-06/EnableSite-ReadNews1243981119001566.html。最后浏览时间:2008年8月20日。[3]参见:《贵阳市设立环境保护法庭“问罪”水污染责任人》,载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6558071.html;《无锡成立环保法庭加强环境生态司法保护》,载http://www.gov.cn/jrzg/2008-05/08/content-964276.htm。[1]张坤民主编:《中国环境保护行政二十年》,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2]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环境保护》2007年第12A期。[3]别涛主编:《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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