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阿Q之死的标本意义——为《阿Q正传》赘附的法律学解释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阿Q之死的标本意义——为《阿Q正传》赘附的法律学解释
张建伟; 1: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关键词(KeyWords):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张建伟;

Email: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周作人著:《鲁迅小说里的人物》,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引自陈漱渝主编:《说不尽的阿Q》,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167—168页。[1]周作人著:《鲁迅小说里的人物》,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引自陈漱渝主编:《说不尽的阿Q》,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167—168页。[1]卢尧编述:《刑事诉讼律》,广东公立监狱学校讲义,广州桂香街粤华兴承刊,第1页。[3]第27条。[1]周作人著:《鲁迅小说里的人物》,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引自陈漱渝主编:《说不尽的阿Q》,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168页。[2]参见《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加强人民司法工作的指示》(1950年第18期《中央政法公报》)、《系统地建立人民司法制度》(1950年8月26日《人民日报》社论)。[1]马克斯.韦伯还指出:“实际上,如果‘国家’指的是一个拥有理性的成文宪法和理性制订的法律体系,并拥有一个受理性的规章法律约束、由训练有素的行政人员管理的政府这样一种政治性的联合体而言,具备所有这些基本性质的国家也只有西方才有,尽管国家也可以用其他的方式组成。”[德]马克斯.韦伯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陈平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5—16页。[2]Charles Grove Haines,The American Doctrine of Judicial Supremacy,The Macmillan Company,1914,pp.27-28.[2]卢尧编述:《刑律总则》,广州桂香街粤华兴承刊,第6—8页。[1]他描述说:“任何中国人如果有事要控告另一个人,那么无论在白天或是黑夜的任何时候,他都可以来到这里击鼓敲锣,鸣冤喊屈。地方官员听声闻讯后,按照法律规定,他必须立刻穿好官服,走到前台,正襟危坐在太师椅上,随时随地面对任何一个原告或者被告,在使他们不受任何恐吓挟持、不偏袒任何一方、不收取任何费用和报酬的条件下,认真地听取双方的申诉,然后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并说:“中国的司法制度可能是在世界上具有最古老悠久的历史,而且似乎多少个世纪以来,这一制度并没有经历过什么重大的变化。这一体制的内容虽然较简单,但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它试图努力保护那些求助于司法制度的人们,无论对原告还是被告,也无论人们所控告的是官方的不公正还是敲诈勒索。”[美]何天爵著:《真正的中国佬》,鞠方安译,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53—154页。[1]爱弥尔.涂尔干还指出:“实用主义对理性的攻击确实既猛烈,又坚决。”他警告说:“无论我们的文化,还是全部哲学传统,都以哲学思辨为肇端,其灵感均来自理性主义。倘若实用主义是有效的,那么我们就不得不彻底颠覆这一传统。”因为“与其他学说相比,实用主义更容易使我们认识到我们有必要改变传统的理性主义,因为它向我们揭示了理性主义的缺陷。”“它具有民族性的重要意义。从根本上说,整个法国文化本质上是一种理性主义的文化。18世纪是笛卡儿主义蔓延的时期。所以对理性主义的全面否定会带来一种危险,使我们彻底抛弃我们的整个民族文化。如果我们不得不接受实用主义所代表的非理性主义形式,那么整个法国精神就必然会产生彻底的转变。”[法]爱弥尔.涂尔干著:《实用主义与社会学》,渠东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2页。[2]侯外庐:“祝贺与希望”,原载《鲁迅研究年刊》1979年创刊号,又见载陈漱渝主编:《说不尽的阿Q》,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372页。[1]卢今:“旷代文章数阿Q”,载陈漱渝主编:《说不尽的阿Q》,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9年版。[2]鲁迅:《华盖集续编》,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3]鲁迅:《华盖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4][美]明恩溥:《中国人的气质》,佚名译,中华书局2006年版。[5][美]何天爵:《真正的中国佬》,鞠方安译,中华书局2006年版。[6]张国福:《中华民国法制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7][美]本杰明.N.卡多佐:《讲演录法律与文学》,董炯、彭冰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8]杨鸿烈:《中国法律发达史》,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9]李岳瑞:“春冰室野乘.张汶祥案异闻”,载辜鸿铭、孟森等:《清代野记》,巴蜀书社版。[10]张祖翼:《清代野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11]张国风:《公案小说漫话》,三联书店1989年版。[12]汪辉祖:“佐治药言”,载《一个师爷的官场经》,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版。[13]林端:《韦伯论中国传统法律》,三民书局2003年版。[14]辜鸿铭、孟森等:《清代野记》,巴蜀书社版。[15][德]马克斯.韦伯:《法律社会学》,康乐、简惠美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16]李贵连等编:《百年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17][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陈平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18]程继元、胡必达编辑:《现行新刑律汇解》第6册,文明书局1918年版。[19][意]切萨雷.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20]王觐:《中国刑法论》,朝阳学院1943年版。[21][美]L.布鲁姆:《社会学》,张杰等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22]杜预:《通典》,岳麓书社1995年版。[23]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学林出版社1987年版。[24][日]堀口宗路:《还你清白》,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25][英]约.罗伯茨:《十九世纪西方人眼中的中国》,蒋从越、刘林海译,中华书局2006年版。[26][美]何天爵:《真正的中国佬》,鞠方安译,中华书局2006年版。[27][美]希拉里.普特南:《理性、真理与历史》,童世骏、李光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28][法]爱弥尔.涂尔干:《实用主义与社会学》,渠东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29][美]理查德.罗蒂:《后哲学文化》,黄勇编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30][英]伯兰特.罗素:《真与爱》,江燕译,志文出版社1990年版。[31][日]竹内好:“落在”,载陈漱渝主编:《说不尽的阿Q》,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9年版。[32]方瑜:“落在颈上冰冷的槐蚕”,载陈漱渝主编:《说不尽的阿Q》,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9年版。

相关话题/公司 社会学 司法 法律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