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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理念下刑事简易程序证据规则再思考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公正理念下刑事简易程序证据规则再思考
石金平;温小洁; 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摘要(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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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石金平;温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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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1]合作性司法模式,即指控辩双方为最大限度地获取共同的诉讼利益而放弃对抗的诉讼模式。参见陈瑞华:《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60页。[2]Hohn W.Strong,etc.McCormick on Evidence.St.Pau:l WestGroup,1999:214-216,转引自张吉喜著:《论自白补强证据规则》,载于《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第69页。[2]法官的释明权(又称阐明权)是日本著名民事诉讼法学家谷口安平先生首先提出的,是指法官为澄清争端和公正裁判而询问当事人以及向当事人提出建议的权限。参见(日)谷口安平著:《程序的正义与诉讼》,王亚新、刘荣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14页-119页。[1]参见《人民法院报》2007年12月31日“海淀为1900名被告人指定辩护”。[1]陈瑞华:《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2]锁正杰:“刑事诉讼主体理论的历史及其问题”,载樊崇义:《刑事诉讼法专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年版。[3]陈瑞华:《刑事审判原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4]约.阿希姆.赫尔曼:《德国刑事诉讼法》,李昌坷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5]梁玉霞、郭明文:“自白补强规则比较研究”,载《当代法学》2006年第2期。[6]张吉喜:“论自白补强证据规则”,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7]陈瑞华:《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8]田口守一:《日本刑事诉讼法》,刘迪、张凌、穆津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9]何家弘:《外国证据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10]沈德咏、江显和:“变革与借鉴:传闻证据规则引论”,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5期。[11]王新清、李蓉:“论刑事诉讼中的合意问题——以公诉案件为视野的分析”,载《法学家》2003年第3期[12]邹碧华:“我们应当怎样对待证据规则”,载《法律适用》2006年第1-2期。[13]熊秋红:《刑事辩护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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