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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心理对中国法制现代化道路的影响及其现代价值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国民心理对中国法制现代化道路的影响及其现代价值
The Influence of National Mentality Over China's Legal Modernization and its Contemporary Value 吴增基; 1: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南京210097 摘要(Abstract):

中国人的国民心理对我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而使中国法制运作模式具有了自己的特色:道德在法律的运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调解、私了等非法律手段在纠纷解决机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机构和民间力量在纠纷解决机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形成了司法部门、政府机关、民间力量三足鼎立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我们既要看到由我国的传统文化和国民心理所决定的非法律手段在解决纠纷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客观必然性和合理性,又要看到树立法律的权威、使法律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主导力量的必要性。只有当我们的法律真正成为普通民众可亲、可近的东西的时候,只有当广大人民群众在心理上真正认可了法律的地位和作用的时候,法律的权威性才会真正树立起来,法律才会逐渐取代各种非法律手段而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主导力量。

关键词(KeyWords): 国民心理;;法制现代化;;非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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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吴增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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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1]吴增基.中国人的社会心理与社会改革[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2]刘云林.道德法律化的学理基础及其限度[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1,(6).[3]范忠信,郑定,詹学农.情理法与中国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4]张学亮.“私了”现象与中国法治进程[J].理论观察,2003,(5).[5][美]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M].吴玉章,周汉华,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6][美]诺内特,塞尔兹尼克.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M].张志铭,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7]李浩.调解的比较优势与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2,(4)①“法治了,为何还要上访?”http://www.yhlz.net,访问日期2006-07-01。①于晓舟,张兆利:“农村犯罪案件因何私了成风”?见,www.legaldaily.com.cn,访问日期200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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