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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伦理中西境遇与权利差异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契约伦理中西境遇与权利差异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hinese and Western Circumstances of Contractual Ethics and Differentiation of Rights 强昌文; 1:安徽大学 安徽合肥230039 摘要(Abstract):

契约伦理是一种具有影响力的伦理类型,但它在中国与西方的境遇是截然不同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牢固的血缘家庭关系、整体主义和漠视利益,使契约伦理失去了外部环境、主体性条件和动力机制,而西方传统文化中的淡薄的血缘家庭关系、个体主义和注重利益,使契约伦理有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主体性条件和动力机制。这些不同,导致了中国权利观念和制度的落后,西方权利观念和制度的发达。

关键词(KeyWords): 契约伦理;;传统文化;;权利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科项目《伦理观的变迁与法律权利之发展》(03BFX001)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Author): 强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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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1]孔子说:“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管子认为:“仓廪虚而民无积,农民以粥子者,上无术以均之。”(《管子(轻重》)。董仲舒力主:“使富者族以示其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春秋繁露(度制》)。[2]这主要表现为历代的均田、限田政策。汉代王莽称帝后,改制的重点是恢复井田制,并按人口授田。历史上著名的北魏均田制及与其相应的调租制,是以一夫一妻的小家庭为授田纳租单位,没有户等区别。北宋王安石变法,一项重要措施是实行方田均税法。即均调土地和赋税。明代大清官海瑞也主张限田与均税。(参见李宗桂:《中国文化概论》,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57页。)[1]正义指一种形式上的平等,关于此,比利时法学家佩雷尔曼有一定的研究。(参见张文显:《当代西方法学思潮》,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77-384页。)[1]章海山,张建如.伦理学引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2]礼记.礼运[M].[3]春秋繁露.奉本[M].[4]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5]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6]李宗桂.中国文化概论[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7]武树臣,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8][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9]倪愫襄.伦理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10]毛泽东.毛泽东选集(合订本)[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12]论语.里仁[M].[13]孟子.告子下[M].[14]汉书.董仲舒传[M].[15]黄文艺.当代中国法律发展研究[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0.[16][法]皮埃尔.勒鲁.论平等[M].王允道,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17][英]洛克.政府论(下)[M].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18]郝清杰.个人主义的张扬与批判[J].社会科学动态,1999,(12).[19][美]爱因.兰德.新个体主义伦理观[M].秦裕,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3.[20]夏勇.人权概念起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2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22]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46.[23][英]洛克.人类理解论(上册)[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24][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卷)[M].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25][英]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M].王明毅,冯兴元,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26][美]潘恩.潘恩选集[C].马清槐,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7][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8][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9][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M].邓正来,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30]韦政通.伦理思想的突破[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31]杨解君.契约文化的变迁及其启示[J].法学评论,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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