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领域政府间、国际学术合作交流项目指南已经发布,各室研究人员可直接登录上海市科委网站了解详情(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344849.htm)或参阅附件1了解相关信息。
此次申请包括
专题一、政府间国际合作 (不超过50万/项)
研究方向:纳米科学与微纳制造、大数据与云计算、智能汽车与物联网、原创新药与精准医疗、合成科学与生物创制
专题二、国际学术合作交流 (不超过30万/项)
研究方向:人工智能、量子材料与量子器件、材料基因组学、重大疾病诊断与治疗
请有意申报的研究人员仔细阅读项目指南、按要求申报,并与科技处联系,科技处将竭力配合大家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朱德峰 (5707)
注意事项:
1. 经费预算严格按照最近《上海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沪财教〔2015〕95号)执行,其中劳务费支出控制在申请专项经费支出总额的30%以内,申请资助的间接费用总额不得超过专项经费资助总额的10%(绩效支出不得超过专项经费资助总额的5%)。
2. 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在线网上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V1.0版)》(格式见附件2)。申报项目需先填写质询审核意见表(附件3),一并将《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V1.0版)》中的“表1项目预算表”递交财务处蔡雯雯老师(分机:5713)审核,财务预算审核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12:00。
3.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2016年6月12日9:00,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16:30。网上提交后,在线A4纸双面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17:00;递交地址:中山公园园区(5号楼705室)。
4. 申请人如需最新“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承担单位知识产权情况表”、“经费预算计算依据模板”等信息,请与科技处联系。
附件1-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领域政府间、国际学术合作交流项目指南.docx
附件2-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V1.0版).doc
附件3-质询审核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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