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教学.语文)培养方案
一、 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能从事高水平中、小学语文教育的人才。此类人才的基本规格如下: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内容,能正确理解并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理想和为人民服务、勇于开拓、艰苦创业的事业心与责任感,联系群众,遵纪守法,有高尚的品质与文化素养。
(二)掌握比较宽厚的教育理论,语文教育理论,掌握现代语文教育的基本技术和方法。
(三)有教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包括判断、决策、应变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和动员、团结群众的能力。
(四)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五)身心健康。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只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中学一级(或相当的)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
2、有三年以上第一线教学经历,在职普通中小学和其他中等专业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学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中、小学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干部。
招生采取计划内委托、定向培养与单位自筹经费培养相结合的办法。
(二)入学考试
1、入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或有关单位单独考试方式进行。
2、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语文教学论。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
脱产攻读学位学习期限一般为二年(其中一年半在校学习,修满课程学分;最后半年回原单位学习,并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学位论文)。
在职攻读学位者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但最少不得少于三年(含撰写学位论文),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
四、研究方向
小学语文教育、中学语文教育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安排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前两类为必修课程。三类课程总计不少于36个学分。
(一)学位课程 (15学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 | 54学时/3学分 |
外语 | 108学时/3学分 |
教育心理学 | 54学时/3学分 |
教育学原理 | 54学时/3学分 |
语文教学论 | 54学时/3学分 |
(二)专业必修课程(15学分)
教育技术学 | 54学时/3学分 |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 54学时/3学分 |
20世纪语文教育史论 | 36学时/2学分 |
语文课程论 | 36学时/2学分 |
语文学习论 | 36学时/2学分 |
汉语语法专题 | 36学时/2学分 |
中学语文教师科研系列讲座 | 18学时/1学分 |
(三)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
古代文学专题 | 36学时/2学分 |
作文教学研究 | 36学时/2学分 |
语文测试研究 | 36学时/2学分 |
中国古代思想专题 | 36学时/2学分 |
文献学基础 | 36学时/2学分 |
外国文学专题 | 36学时/2学分 |
现当代文学专题 | 36学时/2学分 |
文艺学专题 | 36学时/2学分 |
六、教学方式
以课程学习为主、采用面授、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案例教学;强调学生自学,组织咨询辅导;加强实践环节,安排教育实践活动。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完成两篇论文或调查报告。成立导师组负责指导某一研究方向的研究生。
七、学位论文工作
学员修满学分后方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
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我国基础教育管理的实际,研究解决中、小学教育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论文形式可以是有关语文课程、语文教学以及语文学习等方面的专题研究,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对论文的评价着重于综合能否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中、小学语文教育中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