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
研究生课程建设直接关系研究生基础知识的拓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以及学位论文的质量。因此,课程教学在实现研究生培养目标中占有重要地位。
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学分要求:本专业本科入学者32个学分,非本专业本科或同等学历入学者36个学分。
在培养方案中所列出的A是必修课;B类课程是重要的基础课程,每个硕士生必须至少选修1门B类课程;C类课程是各专业的学位课程,每个硕士生必须至少选修2门C类课程。以下两门课D类课程,要求全系每个硕士生必须选修一到两门课,1)物理学进展;2)现代物理实验技术专题。
博士研究生除必
原子与分子物理专业(070203)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严谨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原子与分子物理基础研究和高等学校教学的专业人才以及适应时代要求和国家建设需求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1.硕士学位
掌握原子与分子物理的系统理论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了解本领域研究动态,基本上能独立开展与本学科有关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新颖性或应用背景.
2.博士学位
博士学位获得者应系统掌握原子与分子物理的基本理论,具有宽广和坚实的基础和基本实验操作技术,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历史现状和最新动态,能独立承担与本学科有关的研究课题及教学工作。学位论文要求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并具有-定的创新性.论文在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均需达到相应的要求.
二、研究方向
原子与分子物理学是研究原子分子结构、性质、相互作用、运动规律及其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一门科学。原子与分子是组成物质的基本结构单元,它的发展对物质科学的研究尤为重要。原子与分子物理学还在化学、材料、信息和生命等领域扮演重要角色,成为许多科学研究领域的基础。在原子与分子的层次上研究物质的性质、化学反应的机理、新材料的制备及表征、量子信息技术、生命活动已成为科研趋势和热点。材料、化学、凝聚态、光学等研究领域对具有原子与分子研究基础背景的人才需求加大,原子与分子在自身发展的同时还担负着为其他研究领域培养人才的重担。本专业以与原子与分子物理相关的交叉学科为主,包括以下研究方向:(1)原子团簇物理学,(2)纳米尺度动力学,(3)光谱学与波谱学,(4)低能原子束与纳米加工
三、招生对象
l.硕士研究生:
有资格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合格,再经面试合格者·
2.硕-博士连读:
大学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人学后前
二年完成基础课及学位课程,享受硕士生待遇,在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优秀者经物理系推荐校研究生院批准直接转为博士生并享受博士生待遇,中期考核合格者按硕士生规格培养。
3. 博士研究生:
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经博士生入学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
四、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两年半
提前攻博研究生:五年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三年
五、课程设置
硕士阶段
A类: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
自然辩证法(3学分)
英语 (4学分)
B类:
高等量子力学 (5学分)
C类:
高等原子分子物理学 (4学分)
凝聚态物理导论 (4学分)
固体物理实验方法 (3学分)
D类:
群论 (4学分)
拉曼 布里渊散射原理及应用 (4学分)
团簇物理 (3学分)
纳米结构与材料 (3学分)
薄膜物理 (2学分)
计算物理(3学分)
光散射物理 (2学分)
凝聚态光物理 (2学分)
博士阶段
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第一外语
团簇物理
纳米结构与材料
凝聚态光物理
高等光学
低维凝聚态物理
超导物理
计算物理
非线性物理
专业英语
六、培养方式
1.硕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师生双向互选.确定导师.制定培养计划.导师负责全部培养工作。
2.博士生招生录取时明确导师,由导师负责成立指导小组,制定培养计划、由博士生导师和培养小组负责全部培养工作。
3.公共课(外语和政治)以讲授为主,辅以自学.基础课和专业课以自学为主.辅以重点讲授和提问。要求研究生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并阅读有关的专业文献.
七、考核方式
l.公共课及基础课以笔试考核为主,由有关教研室负责考核工作.
2.专业课除笔试考核外,要求写专题综述报告,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3.中期考核
为了保证研究生的质量,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由导师组成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论文进展情况以及掌握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作出评价,评定成绩,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选题力求和国家、省部级基金项目、国家攻关项目、863、973高科技项目、攀登计划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及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开发研究项目接轨。确定论文题后由系组织有关专家审议研究生的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确定后,应拟定学位工作计划,包括各阶段的主要学习内容。学位论文计划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拟定,经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送校研究生院备案。博士生在完成论文过程中,应定期作阶段性报告。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完成后,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请2位(其中至少有1位是外单位专家)、博士学位论文应约请5位同行专家评阅论文(其中至少有2位是外单位专家)。写出评阅意见。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正高职称专家至少两人),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外单位的专家不少于2人,至少有3名博导),论文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博士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补充修改论文资料,重新答辩一次。
申请硕士学位者至少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校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及院系学位分会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校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及院系学位分会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