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细则(试行)
根据《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实施细则》、《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特制定建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具体评选细则如下:
一、名额分配
1、按学校指标分配方案,我院的评选比例为4.23%,实际参加评选人数见下表:
专业 |
2011级 |
合计 |
实际获奖人数(总人数*0.0423) |
2012级 |
合计 |
实际获奖人数(总人数*0.0423) |
工程力学 |
2 |
28 |
1.18 |
2 |
15 |
1.565 |
结构工程 |
0 |
4 |
||||
岩土工程 |
7 |
9 |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19 |
22 |
22 |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19 |
35 |
1.48 |
25 |
25 |
1.734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
4 |
2 |
16 |
|||
测绘工程 |
12 |
14 |
2、学院本年度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如下:
学校分配给建测学院的名额一共6个,学院决定给3年级研究生2个名额,2年级研究生4个名额。考虑到我们学院共有两大学科,所以各个年级的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2年级研究生测绘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学科1个名额,地图学与地理信息学科1个名额,建筑与土木工程1个名额,岩土工程、工程力学、结构工程1个名额;
(2)3年级研究生测绘地信学科1个名额,大土木学科1个名额。
评定办法
主要依据学校制定的评分原则,评定内容主要包括课程成绩、科研成果以及在校综合表现情况,依据综合得分排序,评定办法如下:
综合得分=40%×课程成绩+40%×科研成果+20%×在校综合表现
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在校综合表现按学校规定计分;科研成果折算成百分制。
二、评审程序
(1)个人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4份,并且提供各种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在审批表后面。对于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已公开发表,对于只有录用通知的不会给予认可;
(2)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已提交审批表并符合要求的学生进行评选,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名,评选出最终的入选名单;
(3)对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出的名单公示5天,如无异议,学院将报送学校,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认。
三、特别说明
(1)对于2年级的研究生如果这一次获得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以后将不能参加国家助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学金的评选。
(2)所有学生必须如实提供的业绩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对其本人视其情节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对相应的导师给予学校通报批评。
江西理工大学
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
2013.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