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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细则(试行)

江西理工大学 /2014-04-07

 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细则(试行)

 

根据《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实施细则》、《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特制定建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具体评选细则如下:

一、名额分配

1、按学校指标分配方案,我院的评选比例为4.23%,实际参加评选人数见下表:

专业

2011级

合计

实际获奖人数(总人数*0.0423)

2012级

合计

实际获奖人数(总人数*0.0423)

工程力学

2

28

1.18

2

15

1.565

结构工程

0

4

岩土工程

7

9

建筑与土木工程

19

22

22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19

35

1.48

25

25

1.734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4

2

16

测绘工程

12

14

 

2、学院本年度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如下:

学校分配给建测学院的名额一共6个,学院决定给3年级研究生2个名额,2年级研究生4个名额。考虑到我们学院共有两大学科,所以各个年级的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2年级研究生测绘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学科1个名额,地图学与地理信息学科1个名额,建筑与土木工程1个名额,岩土工程、工程力学、结构工程1个名额;

(2)3年级研究生测绘地信学科1个名额,大土木学科1个名额。

评定办法

主要依据学校制定的评分原则,评定内容主要包括课程成绩、科研成果以及在校综合表现情况,依据综合得分排序,评定办法如下:

综合得分=40%×课程成绩+40%×科研成果+20%×在校综合表现

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在校综合表现按学校规定计分;科研成果折算成百分制。

二、评审程序

(1)个人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4份,并且提供各种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在审批表后面。对于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已公开发表,对于只有录用通知的不会给予认可;

(2)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已提交审批表并符合要求的学生进行评选,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名,评选出最终的入选名单;

(3)对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出的名单公示5天,如无异议,学院将报送学校,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认。

三、特别说明

(1)对于2年级的研究生如果这一次获得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以后将不能参加国家助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学金的评选。

(2)所有学生必须如实提供的业绩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对其本人视其情节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对相应的导师给予学校通报批评。

 

 

 

 

   江西理工大学

   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

       201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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