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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总结通报

江西财经大学 /2014-04-06

 

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总结通报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厅资助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在全校各级、各部门的辛勤努力下下,我校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圆满结束,共评选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81名,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8人,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校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要求进行评选,并出台了《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江财研工字【2012】3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因学校2013年5月实行了第五轮干部调整,有关领导工作变动原因,调整成立了以学校党委副书记胡建华为组长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胡建华(学校党委副书记)、李良智(校长助理兼研究生院院长)成员:李法贵(校纪委副书记)、汪宗亮(财务处长)、胡援成(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万常选(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刘志蓉(校学工处副处长、资助中心主任)、荣莉(研究生院正处级副院长)、魏清华(研究生院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陶春海(研究生院分管学科建设副院长)、钟英娥(研究生院学籍管理科副科长)

三、学校于10月11下午15:00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和审议了2013年国家奖学金的有关工作。

1.会议决定2013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调整为所有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去年是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第一年,时间比较仓促,《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江财研工字【2012】3号)中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面向全校全日制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等培养型研究型学生”以“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第一章第二条“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的规定有冲突,所以今年学校将评选对象调整为所有统招全日制研究生;

(2)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评选指标,均包含了所有全日制统招研究生,为以国家的政策保持一致应调整为所有统招的全日制研究生。

(3)我校博士研究生均是全日制统招研究生,经统计,我校2011、2012级博士研究生中转了人事档案的有25人,只占同年级学生的21.37%,转了人事档案的少数,没转人事档案的是多数,如按去年的评选办法,不具有代表性,不能评选出真正优秀的学生。

(4)评选通知出台前广泛征求了基层学院和广大研究生意见,会计学院、统计学院、国际贸易学院、金融学院等基层学院有关领导和广大在读研究生均表示要调整为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更为合理。

2.会议决定博士研究生由所在学院组织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向研究生院推荐报名,研究生院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民主确定入围人选,评选结果将向全校进行公示。

3.会议决定硕士研究生按照各学院在册学生人数分配评选指标,为激励全职脱产学习同学的积极性,评选出评学兼优的学生,同时关爱经济困难学生,指标分配向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学生进行倾斜,各学院组成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推荐入选名单。

四、公开评选办法,程序合理。

1.调整成立了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于10月11下午15:00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和审议了2013年国家奖学金的有关工作;

3.会议决定2013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调整为所有统招全日制研究生;

4.会议决定博士研究生由所在学院组织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向研究生院推荐报名,研究生院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民主确定入围人选,评选结果将向全校进行公示;

5.会议决定硕士研究生按照各学院全日制在册学生人数分配评选指标,为激励全职脱产学习同学的积极性,评选出评学兼优的学生,同时关爱经济困难学生,指标分配向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学生进行倾斜,各学院组成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推荐入选名单,经所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学校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议,并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6.为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研究生院于10月12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对参评对象、参评条件、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评审程序、时间安排、工作要求、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等都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做好今年的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7.10月25日上午10:00学校按计划又一次召开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各学院报送的硕士获奖名单;对博士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在综合考核学生的成绩、科研、获奖情况等因素条件下,对18名候选人进行了民主投票,按得票高低排序选出了8名同学获博士国家奖学金,各评委在选票上和入选名单上都签了名,没有异议;

8.10月25日下午16:00学校将评审小组审核后的硕士和博士获奖名单分别在研究生院公告栏张贴、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布了研究生院、校纪委两部门的举报电话联系方式,为更加客观反映今年博士研究生的评选结果,学校将获奖的8名博士研究生的成绩、科研、获奖等情况也都一并进行了公示;

9.获奖名单在公示期间,除教育厅转告反映博士研究生评选对象有异议外没有接到其他学生的任何投诉和不同意见的反映。学校对学生反映的博士研究生评选对象问题,已经分别召开各学院党总支书记会、部分博士研究生座谈会、对个别学生也委托了学院重点做好解释和政策宣传工作。

 五、学校将继续做好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等各项工作,提高资助对象覆盖面和资助力度。

1.为保证在我校攻读博士和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关爱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2012年3月15日学校出台了《关于提高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的通知》(江财财务字〔2012〕 8号) ,决定适当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生活费)标准,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月240元、260元、280元统一提高至700元,发放范围为所有转了人事档案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校从文件下发之日起都是按月足额发放。

2.加强对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政策的宣传力度。

   3.起草出台学校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实施办法,加大对在校学生的奖励和扶持力度。

   4.学校将修订和规范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实施办法,具体量化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科研和奖励的评选标准。

 

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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