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中央财政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订的《江西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实施细则》,特制订《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实施细则》。
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四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具有发展潜力。对勇于创新,取得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治学严谨,基础扎实,专业能力强;提出了原创性学术观点或新技术;以江西理工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或江西理工大学为第一通讯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了学术论文;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获省级或其他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者予以优先考虑;
5.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和注册;
6.身心健康。
第三章 名额分配与下达
第五条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下发的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分配名额,每年9月上旬按比例下发至各学院。
第六条 各学院要统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原则上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再申请其他社会奖学金,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第四章 组织评审
第七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研究生学院、财务处、科研处和各学院分管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评审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全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研究生学院统一保存学校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档案和资料,并拍照留存,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第八条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任主任委员、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由研究生秘书、班主任、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制订本学院相应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九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9月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1),在每年9月15日前,向所在学院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十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十一条 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本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须公示学院的办公电话和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97-8312709),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第十二条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本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本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十三条 每年10月10日前,学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六章 资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 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直接打入研究生的银行卡中。同时,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第十五条 学校和各学院要将有学生本人签字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发放凭证分年度登记造册,保存5年以上备查。同时,将公示名单现场拍照并保存5年以上备查。
第十六条 学校和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七条 如申请者提供的业绩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当年和以后在校期间的各类奖学金评审资格;对已发放的奖学金,将如数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本实施细则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附: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基本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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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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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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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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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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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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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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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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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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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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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阶段 |
□硕士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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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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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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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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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推 荐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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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
评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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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年 月 日 |
基 层 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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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审,并在本单位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本单位申报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现报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 (基层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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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养 单 位 意 见 |
经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批准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培养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2
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报送单位: (公章)
序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公民身份号码 |
培养 单位 |
基层 单位 |
专业 |
学号 |
入学年月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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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3
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报送单位: (公章)
序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公民身份号码 |
培养 单位 |
基层 单位 |
专业 |
学号 |
入学年月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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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