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已下达到学校,为了及时完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11-2012学年度获得学校“三等奖学金”以上(含三等)奖励;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认定为2012-2013学年贫困生数据库中人员)
6、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科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认定为2012-2013学年贫困生数据库中人员)
6、申请励志奖学金的不能再申请国家助学金。
三、评选名额及资助金发放形式
1、推荐名额:励志奖学金45人,国家助学金200人
2、奖励、资助金发放形式
通过工商银行发放到学生工行卡内:
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人5000元,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国家助学金为:每人3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广东省财政厅是分两学期下拨国家助学金)、每学期1500元。
四、 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到奖助学系统上进行网上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必须在系统上交1000字以上个人总结;
2、班级评议;
3、学院党委审核(含在奖助学系统上审核)、推荐;
4、学院公示(五天);
5、学校审核、公示(五天);
6、上报省教育厅。
五 、完成时间及报送材料
10月16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国家助学金审核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申请表交到生命科学学院南楼210辅导员办公室,同时将名单表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到469071063@qq.com。
生命科学学院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