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已下达到学院,为了及时完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11-2012学年度获得学校“三等奖学金”以上(含三等)奖励;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认定为2012-2013学年贫困生数据库中人员)
6、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科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认定为2012-2013学年贫困生数据库中人员)
6、申请励志奖学金的不能再申请国家助学金。
三、资助金发放形式
通过工商银行发放到学生工行卡内:
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人5000元,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国家助学金为:每人3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广东省财政厅是分两学期下拨国家助学金)、每学期1500元。
四、 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并到奖助学系统上进行网上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必须在系统上交1000字以上个人总结;
2、班级评议;
3、学院党委审核(含在奖助学系统上审核)、推荐;
4、学院公示(五天);
5、学校审核、公示(五天);
6、上报省教育厅。
五 、时间安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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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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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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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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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14日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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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到学院公告栏下载申请表,完成填写和在奖助学系统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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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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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15日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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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21:00前学生将申请表交到本班生活委员处,15日16:00前生活委员完成网上班级评议,按学号顺序将申请表排列好,填写完成各项奖学金汇总表(具体细节待奖助学贷小组通知);15日17:00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一并交到学院奖助学贷小组。(过时不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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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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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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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奖助学贷小组按学号顺序整理申请表,按年级专业顺序整理汇总表,16日晚上21:00前完成各项工作,17日8:30前将纸质版送达辅导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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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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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18日12: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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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级辅导员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和学院名额进行评选,网上审核,生成年级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国家助学金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3452635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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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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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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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前,学院协调各年级情况完成学院的审核和整理拟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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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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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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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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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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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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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助学金审核名单汇总表”,申请表交助学贷款管理科,同时将国名单表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到贷款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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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评选过程秉承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各方投诉:
投诉电话:020-85280291 ((((刘老师)投诉邮箱:345263552@qq.com
资源环境学院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