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校设立了“华南师范大学曾永裕奖学基金”。为了做好2012年度研究生“曾永裕奖学金”的评奖工作,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曾永裕奖学基金”评奖条例》,现将有关评奖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凡我校2013届全日制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参加评奖。
二、评奖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二)课程考试成绩优良。要求申报的研究生学习成绩单科不低于75分(含外语),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博士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5门,硕士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10门(学位课6门,选修课4门)。计算平均分的课程必须含外语和政治理论课。
(三)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不含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至少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至少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发表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若为第二作者,其第一作者只能是其导师)。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参考北京大学图书馆2012年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及其扩展版来源期刊(2012-2013)。
三、评奖名额
根据各学院2013届全日制在校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5%比例,确定2012年“曾永裕奖学金”评奖名额(见下表)。要求各学院按分配的名额推荐时应考虑在读博士生、硕士生两者的比例。
四、评奖程序
(一)符合评奖基本条件的研究生申报者向各学院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曾永裕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复印件(注:申报者的论文成果必须已正式发表,论文录用通知和论文清样无效。申报者提交的论文及刊物原件提交至学院审核,学院只需将其复印件交至研究生处;学院负责老师需要在每篇文章发表刊物复印件上加验证意见:“与原件相符”并落款;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为A4纸张大小)。
(二)各学院根据评奖基本条件和评奖名额对本学院的曾永裕奖学金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7日
(三)研究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评奖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校发文公布曾永裕奖学金获奖名单。
五、奖励方式
每位获得“曾永裕奖学金”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授予“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并发给奖学金人民币600元。
附件:1、曾永裕奖学金申请表 (63488Bytes)
2、 各学院“曾永裕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25600Bytes)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2012年“曾永裕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名称
|
推荐名额
|
地理科学学院
|
3
|
美术学院
|
3
|
生命科学学院
|
8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4
|
历史文化学院
|
5
|
教育科学学院、心理学院
|
14
|
光电子材料与技术研究所
|
2
|
国际文化学院
|
2
|
生物光子研究院
|
3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6
|
计算机学院
|
3
|
数学科学学院院
|
5
|
教育信息学院
|
4
|
化学与环境学院
|
7
|
公共管理学院
|
4
|
音乐学院
|
3
|
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
3
|
法学院
|
5
|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
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9
|
文学院
|
8
|
体育科学学院
|
8
|
总计
|
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