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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3)

集美大学 /2014-04-26

 

集美大学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3)

一级学科名称:体育学           一级学科代码:0403

一.学科简介

体育学是研究体育科学体系及其发展方向的一门学科。其内容主要是研究体育科学体系的结构、层次及其演变;应设置的学科;学科内部知识体系;各学科之间以及与相关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与综合发展的关系等。我院于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该专业硕士学位一级授权单位。现有教授22人,涵盖四个二级专业方向。师资队伍强大,科研实力雄厚,硬件设施精良。是闽东南地区唯一一所体育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我国现代体育事业发展需要,基础知识宽厚、专业能力突出,能在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体育管理、体育经济、民族传统体育、以及运动人体科学领域里任意一个方面胜任教学、科研、管理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勤奋学习,严谨治学。在教育训练专业和相关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专门知识和专项基本技能,具有较宽的知识面,正确的学术倾向和科学的研究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专业研究、教学和训练或独立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相关工作。

4、熟练掌握一门专项运动的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有较高的运动技术水平。

5、身心健康, 能胜任本专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

三.主要研究方向

(一)体育人文社会学

(二)运动人体科学

(三)体育教育训练学

(四)民族传统体育学

四.学习年限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最长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前三个学期主要进行课程学习,后三个学期主要进行科研、实践和学位论文撰写。研究生均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个别因培养条件或特殊情况,不能完成培养计划要求者,必须按规定提出延长时间的书面报告,经学院审核,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学习时间三至六个月。对少数学业优秀、研究工作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缩短学习年限。

本专业实行学分制,其中学位课程不低于20学分,选修课若干门,学术活动5学分,实践活动2学分。通过所有课程考核,完成专业实践和学术活动,累计达42学分,学位课程必须以考试方式进行。

跨专业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须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阶段主干课程2到4门,不计学分,但须考核通过。具体课程由指导教师确定。

五.中期考核

在第三学期,由院党政负责人、导师组成员和有关教师组成考核小组;考核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课程学习进展情况,合格者进入论文阶段。考核工作按照《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进行。

六.学位论文

(一)研究工作与学位论文

研究生应在入学后即开始在导师引导下有意识地逐步确定学位课题的研究方向,一般确定2-3个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的内容不作明确限制,只要与本专业相关即可。研究生最迟应到第四学期初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确定论文工作计划,并填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向所在教研室或研究生培养小组作开题报告。

研究工作实施期间,研究生要按照开题报告的设计,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资料、调查研究,论文研究工作完成后,导师应对研究生撰写的学位论文仔细审阅,认真修改,经导师和指导小组认定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申请论文答辩。论文开题到举行学位论文答辩之间的课题研究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二)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如果导师参加必须五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组成,成员中必须有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后,可获得硕士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参见《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暂行)》。

学位论文应通过专家评审通过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参加论文答辩。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

七.培养方式

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指导小组由导师及本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组成,由本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担任组长。要充分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和研究生个人的特长与才能,培养研究生具有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导师应参与研究生的录取工作,研究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的要求,结合研究方向的需要,与导师组的教师共同研究制定硕士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理论课学习与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研究生应认真学好政治理论课,积极参加院的政治活动、形势教育和公益劳动,导师应加强研究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

(二)研究生学习应注重基础性、宽广性和实用性。通过课程学习,使研究生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深入了解和联系体育教学与运动训练的实践前沿,以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三)培养工作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打好坚实理论基础的同时,重视教学能力、训练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的培养与训练。

(四)由学院负责聘任具有相应水平的教师担任研究生课程教学。任课教师必须为研究生选定教材和参考书,所选用的教材和参考书能反映本专业国内外先进水平。

(五)导师参与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对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和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六)实践活动,2学分。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和其他实践活动。考核合格记2学分。凡在大专院校从事1年以上教学工作或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研究生可免修。

(七)学术活动,共5 学分。学术活动包括开题报告、学术讲座、专题报告、小组交流及讨论会等。开题报告2学分,专题报告1学分,其余学术活动每参加1次计0.1学分。在学期间至少应作2次专题报告。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应至少在国内外公开行的有CN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学科相关的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一篇。

(八)交流总结,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对研究生的培养,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讲授与讨论相结合、校内学习与校外调查相结合以及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方法。

八.课程设置


 

附表:

课程 设 置

体育学 学科代码:0403

分类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上课学期

任课单位

学位课程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1

政法学院

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

2

政法学院

3

第一外国语

108

3

1、2

外国语学院

4

专业外语

36

1

2

体育学院

5

体育原理

36

2

1

体育学院

6

实用运动生理学

36

2

1

体育学院

7

体育科学研究方法论

36

2

2

体育学院

8

体育社会学1

36

2

1

体育学院

9

体育管理学1

36

2

2

体育学院

10

体育经济学1

54

3

3

体育学院

11

运动生物力学2

36

2

1

体育学院

12

人体测量与评价2

54

3

2

体育学院

13

人体运动机能与免疫2

54

3

3

体育学院

14

专项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34

108

6

1、2、3

体育学院

15

体育教育概论3

36

2

1

体育学院

16

运动训练学3

36

2

2

体育学院

17

武术文化比较研究4

36

2

1

体育学院

18

中医养生理论与实践4

36

2

2

体育学院

非学位课程

选修课

19

体育心理学

36

2

2

体育学院

20

现代学校体育课程与教学

36

2

3

体育学院

21

体育政策法规

36

2

3

体育学院

22

体育人类学

36

2

3

体育学院

23

体育传播学

36

2

3

体育学院

24

体育市场调查分析

36

2

3

体育学院

25

社会体育工作方法

36

2

3

体育学院

26

体育统计与SPSS应用

36

2

2

体育学院

27

竞技教育概论

36

2

3

体育学院

28

体育教学方法理论与实践

36

2

3

体育学院

29

奥林匹克研究

36

2

3

体育学院

30

运动技能选修

36

2

1

体育学院

31

实践活动

 

2

5

体育学院

32

学术活动

 

5

5

体育学院

注:1体育人文社会学;2运动人体科学;3体育教育训练学;4民族传统体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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