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研究生2011—2012学年度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及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一、学院成立本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专门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2011年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组成:
组长:陆俊 彭庆红 赵雨
副组长:魏增产 徐清梅
委员:孙雍君 李晓光 冯英 侯登华 时立荣 张健 曲绍卫
武冠雄
二、奖助学金的名额分配
该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名额分配,由学校下发的奖助学金总名额、该年级现有各专业的研究生人数以及学院本年级研究生总数等确定,当年度各专业奖助学金名额=学院奖助学金总数×(本专业研究生数/学院研究生总数)。
三、奖助学金的评定依据
∑(学位必修课成绩 ×学位必修课学分) (学位必修课总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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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
以北京科技大学署名且第一作者或认定的第一作者(指排名导师之后的第二作者)(如使用用稿通知发刊时间截止到2011年8月31日)发表学术论文CSSCI 一篇计6分,中文核心一篇计4分,普通期刊论文一篇计2分;
获得北京市学术科研奖项一等奖一项计1分,二等奖一项计0.75分,三等奖一项计0.5分,获得北京科技大学学术科研奖项一等奖一项计0.5分,二等奖一项计0.25分,三等奖一项计0.1分,获得学院组织的学术科研活动一等奖计0.3分,二等奖计0.2分,三等奖计0.1分;
导师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具有一票否决权,凡导师认为指导的研究生考核未合格,该研究生不得获得奖助学金。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评奖资格。
四、研究生奖助学金确定之后,由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结束后上报研究生院和人事科最终确定。
五、该细则解释权归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如学校政策发生变动依学校政策执行。
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