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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2010级硕士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北京科技大学 /2013-09-08

 

自动化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调整评定办法
 
根据校发《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及管理办法》(校发【2009】5号文)及《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调整评定细则》(校研发【201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学科特点和学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奖助学金调整评定办法。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来负责本院奖助学金的调整评定工作。
1)       评定委员会人员组成
负责人:尹怡欣(党委书记)、胡广大(常务副院长,研究生工作主管院长);成员:包括其他院领导和系所主任,以及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
2)评定委员会工作基本规范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2)     坚持科学调整评定。在调整评定过程中全面考察,突出重点;重视研究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建立有效地激励机制,调动研究生学习研究的积极性。
二、参评对象和评定等级
(1)     本办法参评对象为自动化学院的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包括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2)     硕士研究生设置一等和二等奖助学金,等级比例和具体的名额由研究生院下达;
(3)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奖助学金在入学时确定,第二学年的奖助学金级别在有可调指标的情况下,进行局部调整,也可不进行调整。
三、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助学金评定
1)受到学院及以上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未能履行《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协议书》者;
3)因各种原因学籍变动出校者;
4)在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存在1门或1门以上不及格者;
第一学年为一等奖学金的研究生没有以上所列行为者,第二学年仍为一等奖学金,否则调整评定为二等奖学金;第一学年为二等奖学金的研究生没有以上所列行为者,在可调名额范围内,根据考核内容,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确定由二级调整评定为一级的人员。
四、奖助学金调整评定的考核内容
1)       可调名额
可调名额=【第二学年一等奖学金总数】-【第一年享受一等奖学金人数】
+【由一等降为二等奖学金的人数】
2)       考核内容
要包括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发表论文(专利)、科研、获奖情况以及导师、辅导员对研究生的考核意见等几个方面。
 
奖助学金调整评定委员会在听取申请者具体汇报的基础上,对研究生的科研工作、学生工作、社会工作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兼顾导师、辅导员对学生道德、学术品质等方面的评价,共同商议确定调整评定人选。
 
本办法由自动化学院奖助学金调整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自动化学院
201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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